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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全景消费混合A(00533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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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938379 | ||||||||
基金代码 | 005335 | ||||||||
公告日期 | 2020-06-24 | ||||||||
编号 | 2 | ||||||||
标题 |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13号文核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 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 款顺延划出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指期货和资产支持证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股指期货 是一种金融合约,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 烈,有时候需要承担比投资标的资产更高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 2 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具体风险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还将面临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证券资产变现的难易 程度,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本 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者的集中巨额赎回,另一方面来自于其投资 组合或其中的部分资产变现能力变弱所产生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3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5 月 10 日(其中基金管理人信息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20 年 1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0350819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郭梦珺 股权结构: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5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 25%;养生堂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肖风先生,董事长,196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生学历。历任深圳证券管 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券办副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 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长、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联数据 股份公司董事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独立董事、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众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众安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和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4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 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速 公路指挥部副指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惠先生,董事,1967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主 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助理调研员、综合处副处 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董事、董事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养生堂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挺进先生,董事,1979年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聚潮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及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 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特聘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 院的客座教授。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 硕士,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 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 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 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5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副院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 长、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 理、综合部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秦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 长、支行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养生堂 有限公司顾问。 赵琦女士,监事,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通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王峥先生,职工监事,1983年生,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海外投资部 投资助理,交易部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交易主管,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总经理。 高远女士,职工监事,1986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士、上海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9年加入浙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聂挺进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王瑞华女士,副总经理,1976年生,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区域总经理。 唐生林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生,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 士。曾任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成部系统工程师、博时基金管理有 6 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部总监。 郭乐琦女士,督察长,1980年生,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台风控、北京市柳沈律师 事务所律师、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合伙人、平安集团投资管理委员 会投资管理中心、CIO办公室PE投资管理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宏达先生,1983年生,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历任永灵通金融有限 公司助理分析师、投资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岗位。2017年6月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贾腾先生,1988年生,复旦大学国际商务硕士。曾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研究员,2015年8月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智能权益投资部 部门经理助理、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聂挺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查晓磊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2年生,简历同上。 王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年生,简历同上。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7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赎回对价和注销 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 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8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9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通过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10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 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 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 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提高 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 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 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机 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 为行使监督权。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 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行 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 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决策和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选举 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发 11 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负 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互为衔接的原则,设立满足公司经 营运作必需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相应 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 的岗位责任制、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 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是公司 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制定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日常运作的有 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 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前者的 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 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日 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提出 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估。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负 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 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行 之间、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成立独立的 12 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 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形成第三道防线;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风 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13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 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 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 9 月又 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74,172.40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5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02%。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 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 能团队,现有员工 86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 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 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 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 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 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 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 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 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 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 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基 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 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 《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 14 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 国内《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 2016 年 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 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 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 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 年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 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 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 二等奖;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 月荣膺国际财经 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 风云榜“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 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 年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 月 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 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 月荣获 2019 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 年度最 佳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 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 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15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 年加入本行;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 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 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 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 年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545 只证券投资 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 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 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 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 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 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 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16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 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 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 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 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 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 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 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 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 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17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 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 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 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 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郭梦珺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1 号楼 111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19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 A 区 6-7 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 A 区 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20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http://www.gf.com.cn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 www.5ifund.com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及 http://www.jjmmw.com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21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4)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A 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1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16)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800 号 7、8、1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800 号 7、8、1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 客服电话:4008-887-868 公司网址:tp.sywgqh.com.cn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1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1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23 (2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2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2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24 (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回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new-rand.cn (25)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口号 703 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服电话:400-803-1188 公司网址:http://www.ccbfund.cn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 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2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 一 2 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fund.sina.com.cn 25 (2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叶雪飞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admin.leadfund.com.cn (2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电话:95177 公司网站:jinrong.suning.com 邮编:210042 (3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电话:95505-4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com (3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26 (3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hg/contact (3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客服联系方式:4006-802-123 网站网址:www.zhixin-inv.com (3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客服联系方式:4000-899-100 网站网址: www.yibaijin.com (3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客服联系方式:400-0808-8208 网站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3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27 客服联系方式:755-8946-0500 网站网址: www.ifastps.com.cn (3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3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联系方式:025-66046166 网站网址:www.huilinbd.com (4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联系方式:4008-909-998 网站网址: www.jnlc.com/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28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4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网站:wwwb.gz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B 座 507 室 联系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高日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叶凯韵 30 四、 基金的名称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及其上游行业中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把握市场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含沪港通及深港通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 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 等)、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全景 消费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 31 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 投资港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 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面、市场面、资金面等因素综合分析,并根据 股票资产、债券资产、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收益特征的前瞻性研究,形成对 各类别资产未来表现的预判,在严控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并适时调整基 金资产中股票资产、债券资产、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投决平台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各行业现 状、边际变化和发展前景,选择消费类重点行业,并结合所选择行业中重点公司 的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优选个股。 (1)全景消费主题的定义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受益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转型趋势和消费升级 驱动的大消费行业及其上游相关行业。具体行业包括:一是医药生物、食品饮料、 纺织服装、商业、农业、基于居住消费的地产产业链条等稳定消费行业和必需消 费行业,以及为这些行业提供原材料的上游产业链条如医药原料、化纤、农药化 肥等;二是汽车、餐饮、旅游、家用电器、零售、珠宝、消费金融等可选消费行 业;三是以信息消费为主的新型消费行业,如消费电子及元器件、软件、计算机 等行业;四是伴随健康需求和人口老龄化而催生的大健康及养老消费行业;五是 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转型涉足消费领域的传统非消费公司。 32 (2)个股选择 首先,综合考虑大数据行业因子、行业财务因子和行业估值因子三个指标, 采用量化模型计算行业景气度。三个指标分别是: 1)大数据行业因子指标:重点考虑反应行业边际变化的支付类、电商类、 市场类等大数据; 2)行业财务因子指标:重点考虑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 3)行业估值因子指标:重点考虑市盈率、市销率、股息率、息税前收入与 企业价值之比等。 其次,根据上述计算的行业景气度进行排名,选取景气度正向变化幅度居前 30%的行业进行配置,构建股票初选库。 最后,在上述初选库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初选库中每只股票的估值、财务、 情绪等指标,利用多因子模型计算每只股票的因子加权得分,并挑选总得分最高 的若干只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 资金供求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以确定基金组合的久期目标。 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将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 提高基金组合久期;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 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缩短基金组合久期,以规避组合 跌价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 梯形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最大限度避免 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债券组合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等不同债券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33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流 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 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带来 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 种,防范违约风险。其次,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将根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实际 情况,挖掘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若发现该类券种主要由于市场波动原因所导 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此类 低估品种,并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 券底层资产信用状况变化,并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 影响情况,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信用债券相比,一方面,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 易,并且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另一方面,受到发债主体 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 相对较高。 鉴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弱流动性和高风险性,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 合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 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6、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或含赎回或回售权的债券等,这类债 券赋予债权人或债务人某种期权,比普通的债券更为灵活。本基金将采用专业的 分析和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可转债的久期、票面利率、风险等债券因素以及期权 价格,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获得超额收益。 7、权证投资策略 34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根据权证对应 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 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 益特征的目的。 8、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 货合约数量,以获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 收益率×50%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35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59,148,238.52 91.67 其中:股票 359,148,238.52 91.6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32,111,234.21 8.20 8 其他资产 539,964.04 0.14 9 合计 391,799,436.77 100.00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60,850,990.82 41.4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9,147.31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68,823.50 0.04 36 J 金融业 21,149,592.40 5.45 K 房地产业 13,405,981.00 3.4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95,612,088.01 50.3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基础材料 9,690,000.00 2.50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91,017,253.74 23.44 C 消费者常用品 18,575,900.00 4.78 D 能源 5,470,000.00 1.41 E 金融 2,565,697.50 0.66 F 医疗保健 6,859,156.86 1.77 G 工业 7,013,840.00 1.81 H 信息技术 8,920,000.00 2.30 I 电信服务 7,642,580.00 1.97 J 公用事业 - - K 房地产 5,781,722.41 1.49 合计 163,536,150.51 42.12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3690 美团点评 -W 270,000 23,103,900.00 5.95 2 02331 李宁 1,060,007 21,942,144.90 5.65 37 3 002557 洽洽食品 485,200 21,887,372.00 5.64 4 002507 涪陵榨菜 540,003 17,031,694.62 4.39 5 000860 顺鑫农业 262,700 16,127,153.00 4.15 6 002035 华帝股份 1,450,894 16,119,432.34 4.15 7 000625 长安汽车 1,223,300 12,942,514.00 3.33 8 06169 宇华教育 2,160,000 11,318,400.00 2.91 9 601128 常熟银行 1,644,720 11,249,884.80 2.90 10 002508 老板电器 394,471 11,218,755.24 2.8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3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1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1,532.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274.50 5 应收申购款 421,157.3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9,964.0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 计可能存在尾差。 39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成立-2018.06 1.96% 1.05% -4.21% 1.23% 6.17% -0.18% 2018.07-2018.09 -7.00% 0.95% -6.40% 1.24% -0.60% -0.29% 2018.10-2018.12 -8.14% 1.17% -10.92% 1.68% 2.78% -0.51% 2019.01-2019.06 24.24% 1.28% 25.75% 1.24% -1.51% 0.04% 2019.07-2019.12 16.26% 0.86% 4.13% 0.81% 12.13% 0.05% 2020.01-2020.03 -8.01% 2.30% -11.90% 2.05% 3.89% 0.2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0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 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建仓期 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41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 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42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300 万 1.00% 3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Y) 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 年 0.50% 1 年≤Y<2 年 0.25% Y≥2 年 0 (注:Y:持有时间,其中 1 年为 365 日,2 年为 730 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3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30 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 持有时间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 75%归基金财产,对份 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 50%归基金财 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的,赎回费用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1 个月等于 30 日,1 年等于 365 日。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19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浙商全景消费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 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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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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