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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C(00277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37069
基金代码 002779
公告日期 2020-06-22
编号 1
标题 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
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1月8
日,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
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是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要求的2020年年度全面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20年5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设立日期:2015年8月7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联系人:张绍东
联系电话:0755-23695990
传真:0755-82788000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842号文核准设立,注册资本为贰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30%
2 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 25%
3 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
4 凯信恒有限公司 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3名独立董事。
黄炜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在工商银行广
东省分行工作,担任信贷部副经理;2002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工商银行深
圳分行工作,担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新疆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乔宗利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深圳鹏
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欣达多媒体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宝
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磊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投资银行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投资银行部,现任杭州
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
王晓耕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国际部、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新财富》杂志社,2009年1月起担任五
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筹备组负责人。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孙学致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助理,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独立管
理人。
冯梅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编辑、山西财经大学
副教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
任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张卫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先后任职于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2004
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华南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
宋粤霞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历任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文员、中国平
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足球俱乐部财务主管,现任凯信恒有限公司总
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赵伟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厦门南鹏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证
券通信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2015年1月加入新疆前海
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现任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部门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耕女士,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邱张斌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员,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及大成
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加
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刘菲先生,大学本科;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电脑部、中国银河
证券宜昌新世纪营业部电脑部、国泰君安证券深圳蔡屋围营业部电脑部、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等,2007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15年5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
信息官。
周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任职于日本电信电话有限公司(日本)研发部,
深圳市联想信息产品有限公司开发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乾坤
期货有限公司合规部,2015年8月加入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兼机构业务部、渠道业务部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材先生,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基金投资研究经验。曾任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德邦证券医
药行业核心分析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行业研究员等,具备丰富的基金投资管
理组合经验。2015年9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2016
年11月11日至今)兼前海联合添利债券(2016年11月17日至今)、前海联合
沪深300(2016年11月30日至今)、前海联合国民健康混合(2016年12月29
日至今)、前海联合泳隆混合(2020年2月18日至今)和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
合(2020年2月1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曾任前海联合泓鑫混合(2016年11
月30日至2019年9月17日)和前海联合研究优选混合(2018年7月25日至
2019年9月26日)的基金经理。
王静女士, CFA,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9年7月至
2016年4月曾就职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钢铁、化工、交运、纺
织服装、农业等行业研究员。于2016年5月加入前海联合基金,现任前海联合
新思路混合(2019年6月19日至今)兼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2019年8月
14日至今)的基金经理。曾任前海联合泳隆混合(管理时间:2017年8月29
日至2020年4月16日)、前海联合泳涛混合(管理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20
年2月3日)、前海联合沪深300(管理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
16日)、前海联合泳隽混合(管理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2月3日)、
前海联合研究优选混合(管理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20年2月24日)、
前海联合润丰混合(管理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20年2月24日)和前海
联合先进制造混合(管理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4日)的基
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何杰先生,管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19
年12月30日。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总经理王晓耕女士,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张永
任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何杰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王静
女士,基金经理黄浩东先生,基金经理林材先生,基金经理敬夏玺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余伟维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情况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8229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陈宇
网址:www.hysec.com
(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com
(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58
联系人:刘美薇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6)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
22楼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 0411-62623081
传真:0411-62623236
联系人: 王清臣
网址:www.fundying.com
(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服电话:010-5905366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8)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电话:0755-22676026
传真:0755-26640652
联系人:胡闻智
网址:www.caiho.cn
(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 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2
传真: 021-50206001
(1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邮政编码:310000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电话:0571-88911818-8554
传真:0571-8680042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或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联系人:陈艳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四、基金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动态灵活配置,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
国内经济增长、改革及战略转型等“新思路”,发现价值被市场低估且具潜在国内
经济增长和战略转型所带来的投资标的。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前提
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求为投资者获取超额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等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
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
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
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
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
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
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情况进行资产配置。
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 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
通过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
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
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3、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
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
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合理、有
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
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
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
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
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对于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在谨慎分析收益性、
风险水平、流动性和金融工具自身特征的基础上进行稳健投资,以降低组合风险,
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等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
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6)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
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占基金资产的0%-95%;
(17)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12)、(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但须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方可纳入基金托管人投资监督范围。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
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关联交易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70%。
本基金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现金分红。上述
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地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其投资业绩,也较好地体现了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与产品定位,并易于被投资者理解与接受。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
适用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
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品种。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
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年3月31日,本报
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2,700,656.87 89.58
其中:股票 142,700,656.87 89.5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575,478.04 10.41
8 其他资产 26,316.39 0.02
9 合计 159,302,451.3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478,747.00 4.08
C 制造业 55,587,688.91 34.9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683,865.00 5.46
E 建筑业 1,954,116.00 1.23
F 批发和零售业 19,147.31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603,639.00 4.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11,167.79 0.51
J 金融业 58,163,132.88 36.59
K 房地产业 3,381,600.00 2.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2,700,656.87 89.77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508,000 15,168,880.00 9.54
2 601318 中国平安 170,400 11,786,568.00 7.41
3 000333 美的集团 241,200 11,678,904.00 7.35
4 000001 平安银行 860,000 11,008,000.00 6.92
5 601988 中国银行 2,261,000 7,868,280.00 4.95
6 601288 农业银行 2,304,700 7,766,839.00 4.89
7 000895 双汇发展 179,400 7,050,420.00 4.44
8 601009 南京银行 798,300 5,787,675.00 3.64
9 601939 建设银行 752,800 4,772,752.00 3.00
10 600900 长江电力 242,700 4,196,283.00 2.6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及相关投资
决策程序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965.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059.3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91.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316.3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下
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8.40% 0.55% -0.55% 0.22% -7.85% 0.33%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1.29% 1.75% 7.34% 0.19% 13.95% 1.56%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6.20% 1.24% -6.97% 0.40% -9.23% 0.84%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7.08% 0.53% 11.30% 0.37% 5.78%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20年3月31日 -0.50% 1.28% 7.63% 0.36% -8.13% 0.92%
前海联合新思路混合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11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7.20% 7.95% -0.55% 0.22% 57.75% 7.73%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8.48% 0.94% 7.34% 0.19% 1.14% 0.75%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7.01% 1.24% -6.97% 0.40% -10.04% 0.84%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7.14% 0.53% 11.30% 0.37% 5.84% 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20年3月31日 8.40% 1.95% 7.63% 0.36% 0.77% 1.59%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70%。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份额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费率的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4日刊登的《新疆
前海联合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3
号)》进行了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此次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依据、内容,以及
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绩的截止日期;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服务机构” 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基金的业绩”部分,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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