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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证裕睿6个月定开A(00726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33872
基金代码 007268
公告日期 2020-06-16
编号 4
标题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19]508号
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
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5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3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准。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成立时间:1988年7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侯巍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复[1988]31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3亿元人民币
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1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65,314,455 30.59
2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82,285,635 9.98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268,856 7.04
4 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吉金投-稳赢2号投资基金 42,286,000 1.49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619,400 1.44
6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585,951 0.98
7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6,401,342 0.93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470,800 0.90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20,030,993 0.71
10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0 0.60
注:截止到2020.3.31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增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
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至2016
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2016
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
2020年1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
今任山西国耀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太钢集
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4月至2008年6月担任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
管理室科长;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
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
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
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
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太原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常委、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经理;兼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
夏贵所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山西通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会计师,2008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电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
委员,2010年7月至2020年2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期间:
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职务),2017
年5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山西国电置业有
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任山
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晋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
事;2015年4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山西通
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
理部副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灏鼎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2014
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山西大学商务
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3年6月至
今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大学经
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院长助理;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
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
月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荣安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怡里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山西证券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证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2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党委委员;2010年4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会秘
书;2011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山西中小企业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
今任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2月至
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汾西启富扶贫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投创新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8月至今任山西交通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12月至今任山证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山证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山
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国信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山西金融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
郭志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
济师。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5
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7年1月至2019
年1月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
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国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长治市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长治市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长治市经济建设投资服务中
心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汾
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2013年8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08
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历任山西焦化集
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会
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年2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罗爱民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山西省经贸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长;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12月至今任山西旅游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经贸集团煤焦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
任公司监事。
李国林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山
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
发展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
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7年12月至今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
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久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
月至今任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晋城市富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山西诺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12月至今任运城市奥新纳米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山西
青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吕梁市
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
团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核部
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
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
研究所总监。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稽核考核
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16
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6月至今任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董事长。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10月至2010
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山证
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
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
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1
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责,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
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高晓峰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山西
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证信证券培训中心;1999年8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职于中
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机构处、期货处和上市处;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先后
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年8月至2015
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期货处处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中
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法制处处长(期间,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挂职山西金
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合规总监。
4、基金经理
刘凌云女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2013年7
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交易员兼研究助理;2014年8月5日至2015
年4月27日任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4
月27日任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3月起
担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3月担任中欧滚钱宝发起式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西证券资产管理固定收益部投资经
理;2018年7月至今加入山西证券公募基金部;2019年1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
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裕睿6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募固定收益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乔俊峰,公司副总裁
委员:
薛永红,公募基金部总经理;
华志贵,基金经理;
刘凌云,基金经理;
娄伶俐,研究员;
郭熠,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石晋,研究所研究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
整体运营风险。
(2)合规总监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
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首席风险官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
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
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
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6)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同和流程进行合
规性审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合规检查,组
织落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业务隔离和反洗钱工作;负责处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相关法律诉讼事务;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整体业务进行全程监控,拟定和完善公募基金管
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监控指
标体系;监控和检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的风险状况,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8)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审计与监察、稽核,
检查各部门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
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
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
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合规总监、合规管理
部和稽核审计部。合规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
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
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
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合规
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体执行合规管理与稽核审计工作,并协助合规总监工作。
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
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
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
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
执行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
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
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资产托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
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
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82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4510.99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
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
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
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资产托管部建立了
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投资监督与内控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规定》等
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
资产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
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
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
时以邮件、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
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站:www.i618.com.cn
2、代销机构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谢武兵
网站:www.i618.com.cn
(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 付文红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客服电话:800-28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欲镇安福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文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zlfund.cn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亮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wm.com
(1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王骅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1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杰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https://www.jiyufund.com.cn/
(1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联系人: 辛志辉
客服电话:400 089 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 林伊灵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 http://www.huilinb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本
基金的发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电话:010-68085873
经办注册会计师:白银泉、张伟
联系人:张伟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但可因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而被动持有股票、权证等资产。因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而被动持有的
股票、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
前2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三、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
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
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
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
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挖掘策略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
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
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
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
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
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
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
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
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
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
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2)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
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
提升行业的债券。
3、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
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
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
降低组合波动率。
4、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
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
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
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
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
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
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国债期货。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
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
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
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
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20个工作日、开
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封闭运作期间,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开放期内,基
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2)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封闭期内不受此限;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
(15)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17)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30%;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2)、(13)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
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
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
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
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该指数的
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
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是以债券全价计算的指数值,
考虑了付息日利息再投资因素,即在样本券付息时将利息再投资计入指数之中。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债券来获取收
益,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全面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若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
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
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4
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71,639,292.92 97.48
其中:债券 592,781,064.96 86.04
资产支持证券 78,858,227.96 11.45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59,200.02 0.59
8 其他资产 13,300,680.21 1.93
9 合计 688,999,173.1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40,135,845.80 79.8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399,000.00 14.18
6 中期票据 184,718,000.00 43.3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528,219.16 1.7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92,781,064.96 139.13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800166 18沪世茂MTN002 300,000 30,936,000.00 7.26
2 101653011 16大同煤矿MTN001 300,000 30,867,000.00 7.24
3 10175805 17腾越建筑 300,000 30,552,000.0 7.17
3 MTN002 0
4 136037 15旭辉02 300,000 30,507,000.00 7.16
5 122396 15时代债 300,000 30,294,000.00 7.1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678 禹洲2优 200,000 20,131,342.47 4.72
2 139713 合景3A1 200,000 20,102,136.99 4.72
3 165378 碧强02优 200,000 20,000,000.00 4.69
4 159065 联中04优 80,000 8,076,748.50 1.90
5 139775 狮桥17A 200,000 6,548,000.00 1.54
6 139776 狮桥17B 40,000 4,000,000.00 0.94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没有出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
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467.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72.1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62,140.7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3,300,680.21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53 苏银转债 2,243,400.00 0.53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七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3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一、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1 山西证券裕睿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06.03-2019.12.31 3.07% 0.04% 3.26% 0.04% -0.19% 0.00%
2020.01.01-2020.03.31 1.48% 0.05% 2.58% 0.11% -1.10% -0.06%
2019.06.03-2020.03.31 4.59% 0.04% 5.92% 0.07% -1.33% -0.03%
1.2 山西证券裕睿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06.03-2019.12.31 2.83% 0.04% 3.26% 0.04% -0.43% 0.00%
2020.01.01-2020.03.31 1.38% 0.05% 2.58% 0.11% -1.20% -0.06%
2019.06.03-2020.03.31 4.24% 0.04% 5.92% 0.07% -1.68% -0.03%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6月3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
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八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和认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 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
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九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9年12月18日公告在本公司公
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的《山西证券裕睿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
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九、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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