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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红利精选C(00809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23422
基金代码 008092
公告日期 2020-05-29
编号 2
标题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5月)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9年12月25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20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
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
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星展银
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
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
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香港机场
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集团首席财务官,信
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
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投
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用电
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
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
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
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中信集团业
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
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信
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
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研员,上海
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大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担任研究部分析
师;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所所长助理;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历任宏观
策略部副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量化投研部总经理;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金融工程总监。2015年6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量化投资总监。现兼任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
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
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
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8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735只,QDII基
金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
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021)6864 9788
联系人:蒋焱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
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金芬泉
电话:021-686497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叶凯韵
电话:8621 2212 2888
传真:8621 6288 1899
联系人:黄小熠
四、基金的名称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把握红利主题股票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红利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
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和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环境以及资本市
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
优化调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债券、现金、金融衍生品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2、股票投资策略
(1)红利主题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称红利主题股票指的是基本面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分红稳定或分红预期高、或
进行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将深度挖掘这些红利主题股票的投资机会,并根据以下
条件建立基础库。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股票可以入选基础库:
1)稳定的分红历史。最近3年至少2年都进行现金分红;或最近5年至少3年都进行现金分
红;对上市不足3年的公司,上市后每个完整会计年度均有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预案。
2)较高的分红预期: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负债和现金流情况,潜在分红预期高。
3)股份回购:过去一段时间进行过股份回购,或发布股份回购预案未来即将进行股份回
购的公司。
(2)个股精选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
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
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
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由于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因而本基
金将在前述股票投资策略的基础上选择安全边际较高的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
进行个券精选。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相对价值配置、回购放大策略等策略进行
主动投资。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发行人资产负债
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以及债券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
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
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
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
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
指期货投资中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
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国
债期货。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
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
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基于对证券市场的判断,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股票
期权合约。
9、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
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
及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融资业务做出调整或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
告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
*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20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招募
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4,311,040.62 70.57
其中:股票 234,311,040.62 70.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736,256.80 5.34
其中:债券 17,736,256.80 5.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3.0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184,609.48 20.84
8 其他资产 807,176.11 0.24
9 合计 332,039,083.01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61,500.00 0.05
B 采矿业 8,315,540.80 2.53
C 制造业 128,599,012.74 39.0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126,938.00 3.08
E 建筑业 2,905,585.00 0.88
F 批发和零售业 1,078,213.31 0.3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045,648.00 5.4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38,527.00 1.32
J 金融业 33,420,498.00 10.15
K 房地产业 24,744,870.79 7.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10,334.00 0.7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6,820.00 0.07
S 综合 - -
合计 234,311,040.62 71.19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9,700 10,776,700.00 3.27
2 000333 美的集团 145,000 7,020,900.00 2.13
3 600585 海螺水泥 125,200 6,898,520.00 2.10
4 600036 招商银行 208,400 6,727,152.00 2.04
5 000002 万 科A 247,300 6,343,245.00 1.93
6 600309 万华化学 151,705 6,257,831.25 1.90
7 600887 伊利股份 208,000 6,210,880.00 1.89
8 000651 格力电器 107,296 5,600,851.20 1.70
9 600900 长江电力 295,800 5,114,382.00 1.55
10 600377 宁沪高速 519,000 5,096,580.00 1.55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7,735,256.80 5.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735,256.80 5.3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00.00 0.0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736,256.80 5.39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8602 国开1704 177,140 17,735,256.80 5.39
2 110068 龙净转债 10 1,000.00 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
指期货投资中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
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
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国
债期货。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
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
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说明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
市分局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深外管检[2019]27号]。对“万科A”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
基金管理人定期回顾、长期跟踪研究该投资标的的经营及信用资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
万科A的长期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投资标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
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2,736.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81,669.71
5 应收申购款 2,769.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07,176.11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费用概览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5.78% 0.79% -6.51% 1.44% 0.73% -0.65%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5.88% 0.79% -6.51% 1.44% 0.63% -0.65%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A:
中信保诚红利精选C:
注: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25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06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
未完成建仓。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
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及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A类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
2、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1.50%
50万 ≤ M 1.20%
200万 ≤ M 0.80%
M ≥ 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确定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未计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
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
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 1.50%
7天≤Y 0.75%
30天≤Y 0.50%
1年≤Y 0.25%
Y≥2年 0
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结
构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 1.50%
7天≤Y 0.50%
Y≥30天 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原《中信保诚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增加了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以及募集的基本情况。
删除了有关募集目标,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发售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等
内容。
4. 在“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增加了本基金的实际合同生效日期。删除了基
金备案的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报告期截至2020
年3月31日。
6、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新增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7、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9年12月26日以来涉及本基金
的相关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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