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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B(15015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22712
基金代码 150158
公告日期 2020-05-28
编号 1
标题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5月)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
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
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
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
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于2013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2020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
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星
展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执行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首席执行官、瀚亚投
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
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
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
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香港
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集团首席财
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
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
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更名为瀚亚
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管、通
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
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
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现任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
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中信保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中信集
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
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4、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研员,
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
HAN YILING先生,计算机学硕士、信息技术硕士。曾任职于澳大利亚国立信息通信
技术研究院,担任研究员;于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师;
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量化部投资经理。2016年6月重新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量化二部副总监,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吴雅楠先生,自2013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27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杨旭先生,自2015年1月15日至2019年9月18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生,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
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集团实现净利
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先同业。
2018年,本集团先后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8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
奖”、“2018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
力银行”、《银行家》“2018最佳金融创新奖”、《金融时报》“2018年金龙奖—年度最
佳普惠金融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
币》杂志“2018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陀螺”评价中排
名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
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11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
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
部、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
务。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
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
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
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92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
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
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蒋焱
电话:021- 68649788
网址:www. citicprufunds.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
公司网站公告。
2、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
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839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数量化指数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实现对中证
800金融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投资工具。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800金融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投资于中证800金融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即原则上按照标的指数中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力争保持基
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4%。
当发生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
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
差。
基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
方法寻求替代。基金管理人运用以下策略构造替代股组合:
(1)基本面替代:按照与被替代股票基本面及规模相似的原则,选取一揽子标的指数成
份股票作为替代股备选库;
(2)相关性检验:计算备选库中各股票与被替代股票日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并选取与被替
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组合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
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替代股票的权重,并构建替代股组合。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
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
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
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
数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
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
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800金融价格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
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
金份额来看,信诚金融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信诚金融B份额具有
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20年4月21日复
核了本招募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647,709,410.12 94.16
其中:股票 647,709,410.12 94.1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35,000.00 0.03
其中:债券 235,000.00 0.0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867,242.89 5.80
8 其他资产 51,431.75 0.01
9 合计 687,863,084.76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647,633,309.60 94.3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47,633,309.60 94.36
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3,929.38 0.0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3,059.61 0.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558.55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552.98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6,100.52 0.01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302,497 90,093,717.49 13.13
2 600036 招商银行 1,732,280 55,917,998.40 8.15
3 601166 兴业银行 2,442,356 38,857,883.96 5.66
4 600030 中信证券 1,318,350 29,214,636.00 4.26
5 601328 交通银行 4,614,392 23,810,262.72 3.47
6 600016 民生银行 4,169,166 23,805,937.86 3.47
7 601288 农业银行 6,434,084 21,682,863.08 3.16
8 000001 平安银行 1,629,650 20,859,520.00 3.04
9 600000 浦发银行 1,971,468 20,010,400.20 2.92
10 601398 工商银行 3,622,072 18,653,670.80 2.72
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353 和顺石油 689 19,147.31 0.00
2 300825 阿尔特 1,642 17,552.98 0.00
3 300823 建科机械 453 13,789.32 0.00
4 002979 雷赛智能 1,005 9,849.00 0.00
5 603290 斯达半导 56 6,309.52 0.0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35,000.00 0.0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5,000.00 0.03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67 华安转债 2,350 235,000.00 0.03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
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
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以及对冲
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
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
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
责、处罚说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收到银保监会的处罚(银保监罚
决字〔2019〕7号),浦发银行因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重大审计发
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轮岗制度执行不力被银保监会罚款130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12月14日和2020年2月
10日收到处罚(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6号、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8号、大银保
监罚决字〔2019〕80号、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6号和银罚字〔2020〕1号),因未依法
履行职责、违规经营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大连银保监分局等监管部门合计罚款3260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19]24号),交通银行因授信审批不审慎、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被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15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
务局的处罚(京海一税简罚〔2020〕137号),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银保监会处罚
(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因违规经营、未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处以罚
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收到深圳银保监局处罚(深银保监罚决字
〔2020〕7号),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处以罚款720万元。
对“民生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投
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均为中证800金
融指数的成分股。该些银行分别因2019年至2020年间发生的违规事件受到监管部门处
罚。基金经理对事件的影响做了分析后认为,此些类型的处罚事件不会对公司的企业经营
和投资价值产生太大的影响;另外,根据量化模型,基金经理也控制了其在投资组合中的
占比,防止意外风险发生。因此我们认为投资策略没有决策性问题。
除此之外,本基金指数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及积极投资的前五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530.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984.71
5 应收申购款 22,916.1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431.75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3353 和顺石油 19,147.31 0.00 新发未上市
2 002979 雷赛智能 9,849.00 0.00 新发未上市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 0.20% 0.05% 0.00% 1.61% 0.20% -1.56%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85.89% 1.59% 81.86% 1.65% 4.03% -0.06%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1.89% 2.50% -10.01% 2.51% -1.88% -0.01%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5.93% 1.24% -8.28% 1.24% 2.35% 0.00%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4.56% 0.76% 15.93% 0.77% -1.37% -0.01%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16.66% 1.28% -19.00% 1.33% 2.34% -0.05%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3.50% 1.32% 31.12% 1.32% 2.38% 0.00%
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14.54% 1.82% -14.36% 1.82% -0.18% 0.00%
2013年12月20日-2020年3月31日 68.17% 1.55% 58.26% 1.57% 9.91% -0.02%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 本基金建仓期自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6月20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
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9)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1)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等,支付日期
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等,支付日期
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
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如上述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费率
发生变更,本条下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公
告中予以披露。
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计费期间不足
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该季度指数许可使用费收
取下限的计算方法如下: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5万元× 本基金在本季度的实际运作天数 /
所在季度的实际天数
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
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除管理费和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
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信诚金融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信诚金融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信诚金融份额的申购费率不超过5%,赎回费率不超过5%,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3、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场外申购费率
M 1.2%
50万≤M 0.8%
200万≤M 0.4%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针对旗下现
有所有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实施费率优惠,调整后信诚中证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50万 0
50万≤M<200万 0
200万≤M<500万 0
M≥500万 0
4、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实际执
行的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场外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1年 0.5%
1年≤Y<2年 0.25%
Y≥2年 0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为
1.50%。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
原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
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
2.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
了更新;
3.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其他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4. 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对“申购及赎回费用”进行了更新;
5. 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
6.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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