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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泳嘉纯债C(00869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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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920075 | ||||||||
基金代码 | 008699 | ||||||||
公告日期 | 2020-05-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86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泳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0年5月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A 前海联合泳嘉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698 00869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是 是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备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对于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30日≤N 0% 备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处理流程,赎回款项顺延至前述情形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联系人:余伟维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4.2其他销售机构 无。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未开通,后续开通时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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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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