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天弘兴享一年定开(00873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18953
基金代码 008738
公告日期 2020-05-23
编号 1
标题 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兴享一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7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5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兴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2641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0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5月2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0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00
合计 1,00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20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含利息转份额)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5月22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1.0000% 10,000,000.00 1.000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0 0 0 0 -
基金经理等人员 0 0 0 0 -
基金管理人股东 0 0 0 0 -
其他 0 0 0 0 -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10,000,000.00 1.0000%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一年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为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