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人民币累计(9680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08839
基金代码 968000
公告日期 2020-04-30
编号 2
标题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 年12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 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 年
1 月11 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 月
30日发布了《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告知内地投资者基金管理
人将对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
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以下合称“销售文件”)进行更新(主要关于与本基金有
关披露的修订及澄清、税务披露的更新及加强本基金的披露)。基金管理人现将本基金销售文
件更新的进一步主要详情向内地投资者披露如下:
一. 《基金说明书》的更新
1. 投资目标、政策及限制的强化披露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强化披露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一个主要(即将其总资产净值至少70% )投资于亚洲债券及
其他债务证券的主动管理组合,致力提供具竞争力的总回报(包括资本增长及定息收
益)。
为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因应预期市场情况的变化,主要投资于广泛系列的亚洲债
务证券。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包括由政府、政府机构、超国家组织和公司于亚洲(包
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发行的定息及浮息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例如可转换债券、永
续债券等)。本基金亦可将其总资产净值少于50% 投资于下列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
(i) 低于投资级别(即(a)获穆迪Ba1或以下或标准普尔BB+ 或以下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所
用其他同类用语的评级的债券或(b)本身未获评级但其发行人获穆迪Ba1或以下或标
准普尔BB+ 或以下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所用其他同类用语的评级的债券);或
(ii) 获中国信贷评级机构BB+ 或以下评级或本身未获评级但其发行人获中国信贷评级机
构BB+ 或以下评级;或
(iii) 未获评级(即该等债券及发行人均未获穆迪、标准普尔、其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或
中国信贷评级机构评级)。
本基金可将其总资产净值的最多20% 投资于具有吸收亏损特点的工具(例如或有可转换
债务证券、若干类型的高级非优先债务等)。
本基金不会将其总资产净值20% 以上投资于中国内地证券(包括债务证券)。
本基金不会将其总资产净值20% 以上通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制及/ 或债券通投资于
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中国债务证券。
1
本基金不会将其总资产净值10% 以上投资于信贷评级低于投资级别的任何单一国家(包
括其政府、公共或地方当局)所发行或担保的证券。
本基金不可将其总资产净值10% 以上投资于城投债
1

本基金亦可出于投资目的而投资于衍生工具,例如期权、认股权证、信贷违约掉期、
货币远期合约及期货,并在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有限情况下,暂时将其总
资产净值最多100%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本基金可投资于主要以美元及其他本地货币(例如泰铢、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
菲律宾比索、印度尼西亚盾、新加坡元、印度卢比等)计价的资产。本基金将有限度
地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相关投资标的。
投资管理人试图评估环境、社会及治理因素是否会对本基金可能投资的众多发行人的
现金流或风险特征带来重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该等决定可能并非最终决定,本基金
仍可购入及继续持有可能受到该等因素负面影响的发行人的证券,而本基金亦可出售
或不投资于可能受到该等因素正面影响的发行人的证券。
当管理人认为情况合适时,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及投资限制及指引可以不时变
更,但需要获得受托人及/或香港证监会(取适用者)批准。
1
城投债是中国内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务工具。该
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及/ 或其关联方成立的独立法律实体,以为公共福利
投资或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基金说明书》中涉及到上述投资目标及政策的内容均已进行相应更新。
2. 风险因素披露的加强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第A 节中“风险”一节的披露加强调整如
下:
(1) 新增了“投资风险”、“投资于其他集合投资计划的风险”;
(2) 新增了“与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将“利率风险”、“低于投资级别/ 未获评级
投资的风险”、“信贷风险”调整至该风险下,将原“中国信贷评级机构风险”进
行更新并调整至该风险下作为“信贷评级机构风险”,并在该风险下新增了“投资
级别债券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估值风险”;
(3) 加强/ 调整了“股票风险”、“货币风险”、“新兴市场风险”、“流通性风
险”、“波幅风险”、“利率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税务风险考
虑”、“人民币货币风险”、“中国市场风险”、“从资本拨款作出收益分配之风
险”;
(4) 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 ’下之美国税预扣及申报”的风险调整至《基
金说明书》第二章第B节中“税务附注”一节的税务信息披露之下。
3. 基金管理人董事名单更新。
4. 更新《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的第B节“税务附注”。
2
二.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主要包括:
1. 进行相应更新以反映本公告第一部分就《基金说明书》所作的更新;
2. 更新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的计算基准(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已经重新计算,但数值较
上一年未发生变化);
3. 更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图表以显示2019 年度的业绩表现。
三.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件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披
露,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
取复印件。
四.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
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
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
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3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