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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野村日经225ETF(QDII)(5135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01113
基金代码 513520
公告日期 2020-04-29
编号 1
标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估值汇率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华夏野村日经225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3520,场
内简称:日经ETF,基金扩位简称:日经225ETF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有关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
理人决定自2020 年5 月15 日起将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
率的基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汇率中间
价”调整为能够较好反映外汇市场公允价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本东
京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收市时点(即北京时间14:00)或能够取到的最近时点
(北京时间)人民币对主要货币参考汇率”。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将上述调整
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0 年5 月15 日起,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美元、港币、日元、欧
元、英镑等五种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
率为基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收市时点
(即北京时间14:00)或能够取到的最近时点(北京时间)人民币对主要货币参
考汇率,如未公布上述参考汇率,则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最新公布的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调整基金的
估值汇率。
其他货币采用美元作为中间货币进行换算,与美元的汇率则以估值日彭博
(北京时间)16:00 报价数据为准。
若无法取得上述汇率价格信息时,以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境外托管人所
提供的合理公开外汇市场交易价格为准。
二、敬请2020 年5 月14 日申购、赎回本基金且确认成功的投资者注意,基
金管理人计算被替代证券的结算成本或结算金额时使用2020 年5 月15 日估值汇
率作为折算汇率,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收
市时点(即北京时间2020 年5 月15 日14:00)或能够取到的最近时点(北京时
间)人民币对日元参考汇率,并在此结算成本基础上计算根据替代证券数量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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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在此结算金额
基础上根据替代证券数量确定赎回替代金额。
三、本基金2020 年5 月15 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中包含的
“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使用2020 年5 月14 日估值汇率(即该日中
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日元的汇率中间价),本基金2020 年5
月15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使用当日估值汇率,也请投资者留意此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 年4 月24 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华夏野村日经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查阅具体修订内容。本
基金管理人将于2020 年5 月15 日在官网发布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更新),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官网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
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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