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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平衡养老(FOF)A(00723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97423
基金代码 007232
公告日期 2020-04-25
编号 1
标题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9年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598号文准予
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
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
也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
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
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因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由此可能面临被投资基金的
业绩风险、运作风险、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和相关政策风险、投资QDII基金的特有风险和
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定位为平衡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为 50%,
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其中,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5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5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
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
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
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
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通
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为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副
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中
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现任山东
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新
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永
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
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
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
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合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事行政
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销管理工作;2007
年至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
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
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
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
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
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2019年6月加入本公
司,自2019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
障部,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公司首席信息官,分管
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徐朝贞先生,曾先后供职于ING 彰银安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证券投资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安联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Allianz Global Investors)。2015年
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组合投资部总监兼国际业务部总监。现任万家稳健养老目标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
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
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
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共 419 只。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
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8.jrj.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https://www.cib.com.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1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1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app.com
(1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fo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
理人官网公示。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后,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年内不得赎回。
投资人的每笔认购/申购申请确认的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三年后的对日(含该日,如该日为非工作
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平衡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
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的10%;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为50%,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
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40%-5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5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50%
的混合型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平衡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以定量数据分析及定性调研结合的方式对子
基金进行优选,并在控制回撤的基础上,力争获取稳定回报。
1、目标风险策略:
1)目标风险策略将风险分成几个核心资产部分,包括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
商品类资产等,根据各类资产在组合中的风险,动态分配符合风险目标的权重,使得不同环
境中表现良好的各类资产都能够为投资组合提供预期收益贡献。
2)利用不同投资策略和资产风险收益特征间的低相关性,构建长期风险调整收益最优
组合。
3)在上述基础上,结合短期市场判断,做投资策略和资产间的轮动。4)根据上述方法
确定各策略的配置比例以及各策略下具体基金产品的投资比例。
2、基金筛选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筛选策略主要为对子基金进行基金分类和基金筛选两个层面:
(1)基金分类
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调研交叉验证获得基金池,并在确定资产内部风格
配置结果后快速选出符合要求的基金。其中子基金的定量筛选标准包括目标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如基金的历史年化收益率、历史风险收益比率、历史年化波动率、最大回撤
等)和业绩稳定性;子基金的定性调研内容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流程、投资团
队、投资风格、考察策略与基金实际业绩表现的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打分,并将综合得
分靠前的基金列入可投资基金池。基金管理人基于市场宏观、中观和微观情况定期和不
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当更看好未来权益市场时,会适当加大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ETF、指数型基金、指数增强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配置;当更看好未来债券市
场时,会适当加大固定收益类基金的配置。
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子基金定量、定性筛选指标进行调整,以更好的
符合市场发展需要。
(2)基金选择:对同类基金进行评分,优选评分排名领先的基金,力争实现目标
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的基金池分为优选基金池和核心基金池二层,其中核心基金池从属于优选基
金池。核心基金池是指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充分调研后认为值得特别跟踪研究和投资
的基金名录。基金管理人将对优选基金池及核心基金池中基金进行持续跟踪研究和对基
金业绩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当重点跟踪基金出现净值或收益率异常波动情况的,基金管
理人将与子基金管理人及时沟通,并对该情况做分析研究。
3、基金调整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以及不定期(突发极端风险)审视更新组合。同时,针对组合内随基
金产品净值波动而造成的单一基金产品权重过高或过低的情况,设定合理阈值进行动态再平
衡。
4、纪律性风险控制策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组合、主策略以及策略下的子基金设置风险控制措施。一旦触发风险
控制指标,将纪律性的对相应资产进行替换。
5、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以价值投资理念和方法审慎选择投资标的。通过对可以表征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健康状况的系列财务指标的研究,按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界定、本基金管理人投资
管理制度要求以及股票投资限制,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标的。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并结合
香港市场特点,选取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优质港股企业。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6、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个券信用风
险管理等策略,通过持有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确定和构造能够提
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在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对应的基础股票的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
前景的上市公司的转债进行重点投资。同时依据科学、完善的可转债评价体系选择具有较高
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并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
投资组合。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
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
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不低于本基金
资产的80%;
(2)本基金对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
等品种的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对商品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
(3)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为 50%,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
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
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50%的混
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
于 50%的混合型基金;
(4)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基
金中基金;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除外)持有一只基金不得超
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
(7)本基金不得持有分级基金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认可
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8)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除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以外,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
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本基金投资于指数基
金、ETF和商品基金的,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
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被投资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
较低;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本基金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
(1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证券投资基金且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
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证券投资基金且同
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1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1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10%;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20)本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所投资基金暂停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5)、(6)
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除上述第(4)、(5)、(6)、(17)、(22)、
(2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
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投资其他基金中基金;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查。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
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
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 1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
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跟
踪标的,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
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
金名称。
若变更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
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
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1月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0,532,495.48 92.29
3 固定收益投资 556,191.80 4.87
其中:债券 556,191.80 4.8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7,003.33 1.55
8 其他资产 146,639.79 1.28
9 合计 11,412,330.40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001.80 0.0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53,190.00 4.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53,190.00 4.8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56,191.80 4.88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8602 国开1704 5,500 553,190.00 4.86
2 019611 19国债01 30 3,001.80 0.03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11.2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0,000.00
3 应收股利 25.58
4 应收利息 15,228.02
5 应收申购款 2,912.96
6 其他应收款 7,561.97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6,639.79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成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8.01% 0.29% 1.17% 0.50% 6.84% -0.21%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9年4月22日,建仓期为6个月,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证券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相关费用,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
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
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
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届时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1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
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有关内容。
4、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19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
报告内容。
5、 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6、 新增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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