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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亚价值长青A(00912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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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857000 | ||||||||
基金代码 | 009128 | ||||||||
公告日期 | 2020-04-01 | ||||||||
编号 | 1 | ||||||||
标题 |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11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4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6 五、清算与交割 ............................................................................................................................. 18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9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0 重要提示 1、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明亚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6、本基金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 不超过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直 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 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 购失败责任。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 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 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 提前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 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 情况,酌情调整本基金首笔认购和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并提前公告。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认购金额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 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 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 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3、本公告将刊登在2020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 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明亚价值长青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mingyafunds.com)。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 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明亚基金客服电话4008785795(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9、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 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 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1、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风险、中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明亚价值长青A / 明亚价值长青C 基金代码: 明亚价值长青A:009128 明亚价值长青C:009129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及直销柜台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对冲基金中心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电话:0755-23626555 传真:0755-23626574 客服电话:4008785795 联系人: 柏敏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夏禾 联系电话:0574-87002722 传真:0574-87050027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3)名称: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4)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 尹彬彬 联系人: 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6)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联系电话:021-20691935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王清臣 联系电话:0411-39027861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8)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9)名称: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891-6177483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 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面向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 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基金管理 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 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 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所示: 单笔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40% 2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重复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0.80%,假定认购期产生 的利息为1元,则可认购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0.80%)=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3+1)/1=9921.63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21.63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50,000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23元。则 可认购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50,000+23)/1=50,023.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50,000元认购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50,023.00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公开发售。 2、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 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 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 提前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 笔认购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酌情调整本基金首笔认购和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并 提前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 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 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 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4、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需客户本人亲临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所需 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 (2)本人预留的银行卡(储蓄存折)原件 (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式一份) (4)《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5)《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6)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3)出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账户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银行账号:758873080229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458400230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 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23626555 传真:0755-23626574。 (二)通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9:30), 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ingyafunds.com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ingyafunds.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 即可直接通过明亚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四、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的材料: (1)《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或《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产品)》(一 式两份);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一式两份) (3)《印鉴卡》(一式三份) (4)《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附件七)(一式一份)(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5)《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尽职调查信息表》(一式两份) (6)《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7)《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适用于如需开通传真交易的机构投资者或 产品投资者) (8)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 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民政部 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式一份) (9)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0)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2)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适用于 金融机构或产品投资者) (13)金融产品托管账户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适用于产品 投资者) (14)已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仅 适用于产品投资者) (1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 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 销中心(电话:0755-23626555)咨询。 4、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6)加盖公章的已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仅用于产 品投资者) (7)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 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银行账号:758873080229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458400230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 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23626555 传真:0755-23626574。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通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交易等业务。 五、清算与交割 1、投资人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 指定账户划出。 2、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 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 认购费)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基金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次日 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 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 给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 冲基金中心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设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62655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43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三)直销机构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mingyafunds.com (四)登记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社区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对冲基金中心501,514 法定代表人:李正清 电话:0755-23626565 传真:0755-23626574 联系人:吕静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陆奇、黎明 联系人: 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邢向宗 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邢向宗、罗寿华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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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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