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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生物医药ETF(5122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53899
基金代码 512290
公告日期 2020-03-31
编号 5
标题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对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招募说明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证券简称 基金代码
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融ETF 510230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ETF 512880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军工ETF 512660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生物医药 512290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计算机 512720
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通信ETF 515880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煤炭ETF 515220
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钢铁ETF 515210
二、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方案
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法律文件的修订
对于涉及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ETF,相关内容修改对照表参见附件。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若希望了解相关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1:《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季度除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2:《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季度除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附件3:《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季度除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季度除外),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附件5:《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6:《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附件7:《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8:《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对上述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附件9:《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10:《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对上述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附件11:《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附件12:《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费用
(三)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对上述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附件13:《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中证钢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收取下限、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一并更新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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