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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亚洲债券人民币派息(968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49131
基金代码 968001
公告日期 2020-03-30
编号 1
标题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销售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
1月11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
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说明书》”)
和《产品资料概要》(以下合称“销售文件”)进行更新,该等更新将自2020年4月30日(以下
简称“生效日期”)起生效。
一. 与本基金有关披露的修订及澄清
目前,本基金不会将其总资产净值10%以上通过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制1
及/或债券通2

资于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中国债务证券。自生效日期起,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将进
行修订,规定本基金于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中国债务证券的投资将不会超过其
总资产净值的20%。有关与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中国债务证券相关的风险详
情,请参阅本基金的销售文件。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将进行修订,澄清本基金可为投资目的而投资于信贷违约掉期。
投资于信贷违约掉期涉及交易对手方风险、结算风险、波动风险、信贷事件风险等风险。
有关与信贷违约掉期相关的风险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销售文件。
同时,由于本基金不投资于中国A股及B股,本基金的投资政策中有关本基金于中国A股及
B股的总投资(直接及间接)不可超过其总资产净值的10%的现有披露将进行删除。
二. 税务披露的更新
与本基金及份额持有人有关的税务披露将进行更新。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
件。
三. 加强本基金的披露
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及风险披露将予以强化,以反映现行法规下的披露要求。详情请参阅本
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件。
四. 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经修订的销售文件将于生效日期当日或生效日期前后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cifm.com)披露,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
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1
1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向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且不设额度限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机制")。
2 正如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联合公告所界定,“债券通"是开展香港与中国内地债券市场互联
互通的机制安排。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债券通的北向通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五.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的本基
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
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
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六.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2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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