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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通盈纯债债券A(00824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38200
基金代码 008242
公告日期 2020-03-25
编号 1
标题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重要提示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1月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71号文准予公开募集。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
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
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
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
负责。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C类,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A、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
率。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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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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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联系人:顾诗
联系电话:400-890-5288、010-57835666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7日,注册资
本金为31,600万元人民币。现有三家股东,分别是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7.7%、
22.8%和9.5%。
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员工平均行业从业时间超过10年,硕士以上学历的员
工占员工总数70%以上,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行业影响力。
公司自成立就秉承了国有企业诚信、责任、奉献的优良传统,确立了以“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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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专业、稳健”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坚持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经营原则,
坚持公募、专户协同发展、两翼齐飞的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价值投资、
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发展和创新,建立了科学、专业的投研体系和严谨的风控体系,
力争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受人尊敬、业内领先的专业财富管理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领先
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英大国企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策略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同
时,管理过多个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晓燕:董事长,自2019年5月22日起任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兼任中广核二期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河
南省电力公司财务科长,河南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河南省电力
公司审计部副主任,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家电网公
司金融资产管理部财务资产处处长,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国网英
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张彤宇:董事,自2019年8月25日起任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
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主任。兼任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迪威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东北电
业管理局第四工程公司财务科、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专项基金处、辽宁省电力
公司财务部资产资金处、国家电力公司财务部综合处职员,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财
务管理处副处长、预算处副处长、金融资产管理部稽审处副处长、处长,国网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处处长,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风
险管理部主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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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生: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谭欣:董事,自2019年8月25日起任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硕
士学位。现任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市场部部长。历任航天部第二研究院
699厂、航天测控公司职员,航源机电设备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航天科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经理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资金部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金融创新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
马筱琳: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29日起任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风险部风险管理
总监。历任首钢公司自动化研究所技术贸易翻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管理部部门经
理,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国际交易员、客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
行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投行研究中心副处长、研究发展部资深经理。
刘少军: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历任山
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原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业务教研室副主任、
副教授。
尹惠芳: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自
2009年3月正式离开工作岗位,现已退休。历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会计员、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及总会计师;航天晨光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李金明:监事会主席,自2014年9月18日起任职,北京大学会计学硕士,高
级会计师。现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历任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公
司天津高架桥项目经理部财务科会计员,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黄石长江大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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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指挥部主管会计,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卢旺达基加利办事处主管会计,中国
路桥(集团)总公司肯尼亚内罗毕办事处财务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财
务部分部经理,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上市工作办公室项目经理,路桥集团国际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
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
松芙蓉:监事,自2017年3月29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
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历任贵州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财务部出纳、核算主管,贵州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电价主管,贵州省贵阳
市北供电局电费室主任,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国家电网人寿保
险公司筹备组财务会计小组组员,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
管理处处长、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
主任助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审计部主任助理、
审计部副主任等职务。
耿帆:职工监事,自2018年1月8日起任职。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法
学学士双学位,现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负责人。
历任鲁能金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专责,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专责,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高级主管等职务。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范育晖先生,总经理兼北京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20年1月7
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交易
部副经理、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主任、投资银行部副主任,上海国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监察室主任、投资银行部主任、投资管理部主任、华北
分公司总经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岳喜伟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20年2月6日开始履行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
部、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月加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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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张大铮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9年6月28
日开始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分析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民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副总裁。
4、督察长
刘康喜先生,督察长,自2019年10月14日起任职,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
于中共北京市怀柔区纪委、监察局,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8年1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大铮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
级分析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摩
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民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筹)副总裁。2019年5月加入英大基金,现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祺坤先生,男,北京大学理学学士。曾任寰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任
衍生品交易员。2013年10月加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管理部交易员、
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英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英大纯债债券型投资基金、
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范育晖
执行委员:张大铮
秘 书:张媛
委 员:刘家睿、张宏、申恒亮、易祺坤、郑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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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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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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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
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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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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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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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
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
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
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估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
法律的要求和通行的会计标准;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进行评价,草拟公司风险管理
战略,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公司风险管理状况。
2)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协助总经理控制公司风险的议事机构,在总经理办公
会的领导下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风控与合规工作,
对监察稽核部提交的风险评估报告作出全面的讨论和决定,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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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执行。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及权限设置;制定基金的
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制定基金的资产分配比例,制定并定期调整投资
总体方案;审批基金经理提出的行业配置及超过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权限的投资品
种;审批基金经理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考核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并调整投资限制性
指标。
4)督察长:督察长坚持原则、独立客观,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
发点,公平对待全体投资人。督察长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基金运作
遵规守法、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内部监控和检查;对公司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就以上监控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经
营层通报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审核监察稽核部的
工作报告。
5)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部
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
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监
察稽核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制度合法合规性的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可能发
生的违法违规风险进行监控,及时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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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
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
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
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
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
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
制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
离制度,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
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
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
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
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
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
进行限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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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
化的风险管理模型,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
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
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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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OFCOMMUNICATIONS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
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
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
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
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328.79亿元。2019年
1-9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
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
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
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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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
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
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
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
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
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
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6只。此外,交通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
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
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
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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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
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
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
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
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
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
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
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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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
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
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
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
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
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交通银行最近一年内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
者刑事处罚。托管人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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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成立时间:2012年8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5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010-57835666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网址:www.yd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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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海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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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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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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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甲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7)北京植信基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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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pof.c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22楼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010-57835666
传真:010-59112222
联系人:王旭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86号汇商大厦1501室
负责人:李振涛
电话:021-50430980
传真:021-50432907
联系人:张玲
经办律师:石百新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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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负责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卜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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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主动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权益类资产,被动持有的股票等权益类资
产,自该资产可以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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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运行数据、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收益特征,
分析判断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并预测下一阶段的利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
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特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1、久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预期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
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
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
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
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2、期限结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
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骑乘策略息差策略和利差策略。
(1)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
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
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
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3)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
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
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
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
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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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
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
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
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
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因素,进一步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综合评估信用风险及
信用风险溢价,在有效控制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选取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进行
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
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
投资决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
涵盖了中国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
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综合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
变动趋势,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名称或停止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
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
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
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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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法
律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
续费、券商佣金、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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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
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
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
解决。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英大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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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
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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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
容如下:
1.在“封面、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有关信息。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5.在“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6.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7.在“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相关
信息。
8.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9.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10.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11.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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