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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消费ETF(5106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35361
基金代码 510630
公告日期 2020-03-24
编号 6
标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信息全文
鉴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调部分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旗下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据此调整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相应修订其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涉及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消费ETF 510630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金融ETF 510650
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医药ETF 510660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沪深300ETF 510330
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500ETF 512500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战略新兴成指ETF 512770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四川国改ETF 159962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 515010
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银行ETF 515020
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ETF 515060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ETF 515050
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 515070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ETF 515030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通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上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按季度支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下限由50000元下调为35000元,基金标的指数原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低于人民币35,000元的,保持原下限金额不变。若基金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则不设置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收取下限。
据此,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各基金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如基金标的指数原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低于人民币35,000元的,保持原下限金额不变),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自2020年3月24日起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1、华夏消费ETF、华夏金融ETF、华夏医药ETF(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一致)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收费。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2、华夏沪深300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3、华夏中证500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4、华夏战略新兴成指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5、华夏中证四川国改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其中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资产计提。
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0,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分为许可使用固定费和许可使用基点费,其中许可使用基点费从基金资产计提。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许可使用基点费收取下限。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指数供应商核对一致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6、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华夏中证银行ETF、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ETF、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ETF、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7、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仅涉及招募说明书修订)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
(1)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000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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