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万家180指数(51918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35
基金代码 519180
公告日期 2003-01-28
编号 2
标题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发起人: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3年1月28日
重要提示
1、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88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通过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自然人投资者,即指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本国护照、户口本等中国合法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首次发行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
7、发行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可以同时为投资者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8、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9、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本基金的注册与登记过户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公告成立后第二天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tasset.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代销本基金的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4、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8559999)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基金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拟合上证180指数增长率。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利用指数化投资方法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目标。本基金指数化投资部分选择上证180指数作为跟踪目标指数,并作为业绩衡量基准;债券投资部分业绩衡量基准采用中信国债指数。
如果上证180指数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原则,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7、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邮编:200135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直销专线:021-68559999
传真:021-68531888
在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查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以下37个分行遍布全国404个城市5107个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广州、番禺、从化、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三峡、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南京、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淮阴、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宁波、奉化、余姚、慈溪、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上海、深圳、杭州、温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厦门、天津、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巢湖、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安、咸阳、兴平、榆林、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潭、贵溪、新余、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红河、开远、丽江、成都、达州、绵阳、德阳、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郑州、许昌、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辽、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宁、格尔木、兰州、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银、拉萨、济南、沈阳、重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3)中信实业银行
在中信实业银行以下53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实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10-65543644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4)深圳发展银行
在深圳发展银行以下16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地区、北京、天津、重庆、成都、上海、广州、南京、杭州、大连、海口、温州、宁波、佛山、珠海、青岛。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755-82080409;95501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5)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以下22个省、市,68个主要城市的12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基金业务咨询电话: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88、8008206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8个城市的153个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天津、石家庄、秦皇岛、临汾、太原、晋中、济南、烟台、青岛、上海、南京、杭州、德清、台州、湖州、嘉华、金华、兰溪、丽水、温州、绍兴、合肥、马鞍山、南昌、深圳、广州、佛山、东莞、顺德、湛江、廉江、中山、汕头、海口、宁波、武汉、荆门、襄樊、宜昌、长沙、厦门、福州、郑州、重庆、成都、西安、西宁、昆明、包头、呼和浩特、南宁、乌鲁木齐、兰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65687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海口、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长春、吉林、辽源、哈尔滨、威海、泰安、大庆、武汉、长沙、贵阳、成都、南京、常州、苏州、无锡、扬州、杭州、宁波、福州、新余、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郑州、西安、太原、昆明、乌鲁木齐、南通、遵义、上虞、淮安、蚌埠、汕头、绍兴。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5383076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8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成都、绵阳、大连、武汉、西安、佛山、江阴、福州、杭州、哈尔滨、萧山、烟台、义乌。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133296,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26951111,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如本次发行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行期自2003年 2月10日到2003年3月3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但发行期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发行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达到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三十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0、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0万元 1.0%
M≥1000万元 不超过1.0%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认购份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举例: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为10,000元,由于发行募集期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费率为1%,则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认购费用=10,000×1%=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9,900元
认购份数=9,900/1.00=9,9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0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2、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5、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不应向他人出借账户。
3、个人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本公司直销中心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直销专线电话:021-68559999;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4、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必须事先开立至少一种下列资金账户: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借记卡、华夏证券资金账户、国泰君安资金账户、银河证券资金账户、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国信证券资金账户或招商证券牛卡。
5、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对于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可以在这两个账户中任选其一,到销售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对于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应到销售机构申请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7、申请日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到原销售代理人处查询注册结果。对于申请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投资人来讲,由原证券类销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账户卡并提供给投资者;对于不能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配号凭条,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点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打印代理网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公告)。
8、已成功注册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持该基金账户到本基金所有其他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申报。如投资者还拟通过其他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参照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程序办理。
9、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先存入足够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缴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够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以下任一银行开立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并注明用途为"认购款"。
①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分行国航分理处
银行账号:044641-00181108012
②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055203-13020008656
③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淮海支行
银行账号:175581-11000985149602
④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⑤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四)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投资者提示
(1)没有中信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借记卡。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六)通过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华夏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华夏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华夏证券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个人投资者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投资者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4、投资者提示
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其中:11:30-13:00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投资者提示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银河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银河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银河证券将为投资者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及银河证券的资金账户卡,如投资者为银河证券原有客户,其认购基金的资金账户可与股票交易的资金账户共用。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确认成功后,也可以通过我公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等电子化服务渠道进行认购。
(九)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海通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海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证券经纪业务协议书》。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海通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海通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者提示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十)通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资金账户开立(已在国信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国信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个人投资者办妥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手续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4、投资者提示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基金账户的注册须投资者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十一)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招商证券牛卡的开立(已在招商证券营业部开立了牛卡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牛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4)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招商证券牛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投资者提示
(1)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2)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3)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认购本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招商证券牛卡。
(4)个人投资者必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在招商证券牛卡,以备扣划相应款项。
(十二)重要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ttasset.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2、机构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本公司直销中心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直销专线电话:021-68559999;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3、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存款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4、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均可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对于持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可以在这两个账户中任选其一,到销售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对于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讲,应到销售机构申请新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并同时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5、申请日两个工作日后,投资者可到原销售代理人处查询注册结果。对于申请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号的投资人来讲,由原证券类销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账户卡并提供给投资者;对于不能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的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应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配号凭条,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开户代理点打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具体代理网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公告)。
6、已成功注册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持该基金账户到本基金所有其他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申报。如投资者还拟通过其他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银行类销售代理人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参照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程序办理。
7、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先存入足够认购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划款银行业务公章)。
3、缴款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以电汇、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证方式将足够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以下任一银行开立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并注明用途为"认购款"。
①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分行国航分理处
银行账号:044641-00181108012
②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055203-13020008656
③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淮海支行
银行账号:175581-11000985149602
④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⑤户 名: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书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投资者提示
(1)没有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预留印鉴卡;
2)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
3)深圳发展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过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
已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不必再次开立该账户,没有开立资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需按照有关规定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无,则按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投资者在营业部按相关规定即可办理);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机构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机构投资者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注意事项: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其中:11:30-13:00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
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银河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
2)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确认成功后,也可以通过我公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等电子化服务渠道进行认购。
(九)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海通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海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2)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十)通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信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信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发照机关确认章);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预留印鉴。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手续。
4、机构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机构投资者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投资者提示: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一)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二)重要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ttasset.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属于设立后的本基金资产。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登记过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费用由成立后的基金承担,并在一年内摊销。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发起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基金不成立,由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三十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成立时间:1912年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电话:021-68644577
直销服务电话:021-685599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2、 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电话:010-6659491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张导
(2)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2178
联系人:官玫
(3)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负责人:周林
电话:0755-82080409;9550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李谨豪、周勤、汪小苗
(4)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刘君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706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洪汉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00
联系人:奈学刚
(8)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213329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鞠玮、谭斌华
(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00
联系人:范源远
(五)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82084015
传真:0755-82084010
联系人:刘玉生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汇欣大厦A座14层
负责人:杨晓明
电话:010-84991188
传真:010-84990025,84990026
经办律师:杨晓明 邓辉
(七)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88号7楼
负责人: 林东模
联系电话:021-58799970
传真: 021-588725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东模 冯家俊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