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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上证50ETF发起式联接A(00824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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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833383 | ||||||||
基金代码 | 008240 | ||||||||
公告日期 | 2020-03-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西藏东财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藏东财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财上证50 基金主代码 0082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西藏东财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藏东财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3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3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财上证50A 东财上证5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240 00824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用 基金的转换费用包含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1、赎回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算方式。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用的规定。 2、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为,基金转换时,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用的差额。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用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用,则补差费用为0元。 转换费用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而定。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相关公告或材料。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上述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最低为1份。 2、西藏东财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则,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0-107)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销售费率为准。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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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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