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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混合(40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151
基金代码 400001
公告日期 2007-01-23
编号 1
标题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
信息全文   一、收益分配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11月25日合同生效。本基金简称:东方龙基金;基金代码:400001。截止2007年1月22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4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向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将降至1.00元左右。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1月29日
  2、红利分配日:2007年1月3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1月2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数。
  4、分红公告日:2007年1月3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1月30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1月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1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特别提醒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按照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07年1月26日之前(含1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确认。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10-6657857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新开户的投资者请于办理基金申购业务前咨询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的相关业务规则。
  5、由于部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二、咨询办法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10-66578578
  3、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月2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收益分配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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