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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信纯债债券A(0084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13516
基金代码 008411
公告日期 2020-03-07
编号 1
标题 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富信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4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3月9日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2: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10%
Y≥3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博时富信纯债债券代销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是否开通定投 是否开通转换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6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是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富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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