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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科技先锋混合(0089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04693
基金代码 008903
公告日期 2020-02-20
编号 2
标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9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2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2 月 2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 2 月 2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 2 月 2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 2 月 24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万元≤M<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等特殊投资
群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1.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2.1.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1.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费率
N<7 天 1.50%
7天≤N<30 天 0.75%
30天≤N<365 天 0.50%
N≥365 天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者,将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低于30天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2.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2.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费率
N<7 天 1.50%
7天≤N<30 天 0.75%
30天≤N<365 天 0.50%
N≥365 天 0%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假设N日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0%高于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申购费率0.8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57.5)÷1.050=10897.62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假设N日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0%一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的申购费率0.80%=0.70%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50×(1-0.10%)×0.70%×1÷(1+0.70%×1)=72.92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72.92=83.4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83.42)÷1.150=9057.90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2、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联的借记卡或者通联支付、天天盈账户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机构交易专线:020-89899073
机构交易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东莞银行、北京农商银行、西安银行、渤海银行、厦门银行、郑州银行、华兴银行、上海农商行、苏州农商行、顺德农商行、东莞农商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红塔银行、中原银行、苏州银行、广发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国融证券、国信证券、东海证券、华安证券、华鑫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天风证券、大同证券、东吴证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山东、恒泰证券、南京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平安证券、粤开证券、华福证券、长江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中金财富证券、广州证券、万联证券、国都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方正证券、浙商证券、华西证券、中航证券、国金证券、爱建证券、国联证券、财富证券、中天证券、华龙证券、世纪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西南证券、首创证券、国盛证券、开源证券、大通证券、金元证券、湘财证券、东方财富证券、西部证券、中山证券、德邦证券、中原证券、海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招商证券、江海证券、万和证券、光大证券、联储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银国际、第一创业、英大证券、财通证券、中邮证券、华金证券、厦门鑫鼎盛、上海利得、恒天明泽、上海联泰、中信期货、一路财富、大河财富、上海长量、北京钱景财富、北京展恒、万家财富、诺亚正行、唐鼎耀华、中衍期货、深圳新兰德、上海天天、陆金所、同花顺、好买基金、盈米财富、蚂蚁杭州、蛋卷基金、苏宁基金、上海万得基金、奕丰金融、大智慧、嘉实财富、深圳众禄、基煜基金、北京汇成基金、上海挖财、凤凰金信、伯嘉基金、中民财富、中证金牛、通华财富、方德保险、和讯科技、浦领基金、虹点基金、汇付金融、广源达信、凯石财富、富济基金、北京辉腾汇富、格上富信、海银基金、北京加和、弘业期货、北京肯特瑞、泰诚财富、宜信普泽、金斧子、中正达广、和耕传承、百度百盈、坤元基金、鼎信汇金、陆享基金、东莞证券、国海证券、五矿证券、华宝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富滇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九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宁夏银行、中信银行、陆享基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融证券、晋中银行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7.2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本基金自2020年2月24日起调整为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元(不含)的大额申购业务。(详见本公司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具体措施如下: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将本基金调整为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9.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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