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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中证500ETF(5155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88322
基金代码 515550
公告日期 2020-01-21
编号 2
标题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及相关法律文件修改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决定自2020年1月21日起对旗下中融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进行调整,并更新《中融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相应内容。
一、《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将《招募说明书》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由: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更新为: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具体计费方式为:
(1)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当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下同)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的:
1)基金应支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为下述(a)、(b)两项金额中的较高者:
(a)根据上述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费公式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所计算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b)下限金额/当季天数×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2)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金额为每季度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
(2)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如该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的,每个计费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应按照上述列述的计费公式按照基金当季存续天数计算。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重要提示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故本次调整指数许可使用费无需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有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调整费用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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