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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长顺混合发起式A(0070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69269
基金代码 007012
公告日期 2020-01-15
编号 1
标题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
【重要提示】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的要求,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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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4、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5、成立日期:2018年7月13日
6、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7、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8、股权结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管理人100%的股权
9、电话:021-50606800
10、传真:021-50380285
11、联系人:孟爽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76号文批准,于2018年7月13日成立,是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小平先生,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温州国投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温州国投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金信证券温州营业部筹建负责人、金信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浙商证券温州温迪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朱莹女士,公司副董事长,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工商银行哈尔滨信托上海营业部财务经理、华夏证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信建投华东管理总部党办主任、湘财证券经纪总部总经理兼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程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来君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主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6月负责筹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小兵先生,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周报社经济组副组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行政部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办公室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副主任,现已退休。
王晓野先生,独立董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温州信托投资公司法务专员、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濮文斌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硕士。曾任嘉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嘉兴中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江南分所总裁。现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
2、监事成员
符强先生,股东委派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包装总公司财务科长,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莹女士,职工监事,经济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专员。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稽核部主管。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平先生,同上。
程涛先生,同上。
来君女士,同上。
周斌先生,督察长,北京大学理学博士,FRM。曾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业务主办和业务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副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和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管理总部和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杭州金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孟爽女士,副总经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主管、机构理财高级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机构业务总监等。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志林先生,首席信息官,湖南大学通信工程学士。曾任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助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综合部经理、华宸未来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术总监、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拟任运营部总经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车广路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先后担任泰信蓝筹精选基金、泰信发展主题基金、泰信国策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任路先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硕士,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具有开阔的投资视野与精准的投资能力,善于把握各个细分行业的龙头个股,通过逆向投资和趋势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曾任美国银行美林证券研究员(美国纽约总部),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
肖超虎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具有12年证券投资研究经验。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光大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策略研究员、投资助理、投资经理。2013年起在太平洋资产任投资经理助理,参与多个内部账户的投资管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太平洋研究精选股票型产品投资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4人组成:
程涛先生,同上;
车广路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先后担任泰信蓝筹精选基金、泰信发展主题基金、泰信国策驱动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刘勇驿先生,投资部总经理,CFA,FRM,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徐亦达先生,研究部总经理,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产品经理、盛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周斌先生(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管理、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按照《基金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相关约定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财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形成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学科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按照其效力从高到低分为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部门规章与业务细则等四个层次。
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基本管理制度是从规范公司管理和业务开展的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原则、过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部门规章与业务细则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制定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2)公司经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公司经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证券投资和基金运作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确定具体风险控制指标和监控管理办法,指导业务方向,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建议。
(3)督察长及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的落实。
(4)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监察稽核控制等。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议事制度和授权制度实现对投资的科学决策和高效管理。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由监察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以所管理的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5)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监察稽核控制制度。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督察长有权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职能。
公司设立独立地监察稽核部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5、内部控制措施
(1)合规控制是公司内部控制的起点和基础,主要从内部主动控制和外部监督控制两个方面进行。
内部主动控制的要点是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由各部门执行,公司领导监督。
外部监督控制又分为一级监督控制和二级监督控制:
1)一级监督控制主要就公司业务层面对各种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进行控制,由督察长和监察部根据监察稽核制度执行;
2)二级监督控制主要就公司的整体经营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控制,由监事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执行。
(2)业务控制的要点是以各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或相应的部门业务规章为基础,明确揭示公司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3)综合管理控制的要点是从公司运营的整体出发,对公司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监察稽核和资料档案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4)操作控制的要点是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特点,依照各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应的岗位职责,并加强监督、检查。
(5)风险控制的要点是从公司业务开展的整体出发,制定风险控制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风险控制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主要风险的类型、控制手段和措施以及风险控制的程序等。在此基础上,公司领导层应切实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教育。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1999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注册资本:捌拾玖亿柒佰玖拾肆万柒仟玖佰伍拾肆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511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21-38917599-5
2、发展概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1999年8月18日两公司合并新设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泰君安”,证券代码为“601211”。2017年4月1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H股股票中文简称“國泰君安”,英文简称为“GTJA”,股票代码为“02611”。截至2019年07月1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9.07947954亿元人民币,直接设有6家境内子公司和1家境外子公司,并在全国设有33家分公司和420家证券营业部和26家期货营业部,是国内最早开展各类创新业务的券商之一。2008-2019年,公司连续十二年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A类AA级,为目前证券公司获得的最高评级。
二、主要人员情况
陈忠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清算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 “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金融服务能手”称号获得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托管结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带领团队设计的“直通式证券清算质量管理国际化标准平台”,被评为上海市2011年度金融创新奖二等奖。2014年2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总部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全部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本科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均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从业人员囊括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资格,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各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于2013年4月3日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于2014年5月20日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开募集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坚守“诚信专业、质量为本”的服务宗旨,通过组建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搭建安全高效的业务系统,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广泛开展了公募基金、基金专户、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基金托管业务,与建信、平安、天弘、富国、长信、中融等多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托管合作关系,截止2019年10月30日托管公募基金27只,专业的服务和可靠的运营获得了管理人的一致认可。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国泰君安证券在董事会中内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风险实行统筹管理,对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风险管理部门包括专职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营运中心等履行其他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
资产托管部设置风控合规岗和稽核监控岗,负责制定本部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分析报告部门整体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检查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抓住要害环节和关键风险,协助业务运营岗位进行专项化解,监督风险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同时部门设置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由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及各小组、运营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违规事项的处理意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事项。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稽核监控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突发事件与危机处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保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资产保管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管理制度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业务分工合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双门禁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建立独立的托管运营系统并进行防火墙设置;实施严格的岗位冲突矩阵管理,重要岗位设置双人复核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配备专门的稽核监控岗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稽核审查,以保证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管理人违规风险,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电话:021-50606800
传真:021-50380285
联系人:孟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
网站:http://www.xc-fund.com
2、代销机构
(1)代销证券公司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联系人:苏钰
电话:021-38676666
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 95351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 021-38784580-8920
传真:021-38784580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2)代销第三方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谭晨颖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95105885
联系人:洪泓
电话:0571-88911818-8659
传真:0571-86800423
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1-50810673
传真:021-50810673
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联系人:王锋
电话:18551604505
传真:025-66996699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徐超逸
电话:021-20613988-6671
传真:021-50325989
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181188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祎
客服电话:4007991888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20700888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15692407121
传真:020-89629011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传真:021-20691861
12)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客服电话:4008201515
联系人:范泽杰
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8999
1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1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01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95377
联系人:陈孜明
电话:021-50583633
传真:021-50583633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788
联系人:徐丽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1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1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1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7006010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邱佳捷
电话:13761597990
传真:021-38509777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李关洲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2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7层、11层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服电话:4009302888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2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3
传真:021-50206001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95188
联系人:王宙
电话:13758139114
传真:0571-22905999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2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6212-266
联系人:毛健
电话:010-59336550
传真:010-59336500
2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28)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期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1286800
联系人:叶见云
电话:0755-86575665
传真:0755-26640652
2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3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3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联系人:张喆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路169号2层4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平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电话:021-50606800
传真:021-50380285
联系人:董志林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联系电话:0731-85179851
传真:0731-85179801
联系人:田冬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源源、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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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适度配置,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留的现金或到期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经济周期研究为核心,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手段综合研究经济政策、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金融周期和流动性、市场估值和风险评估,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在不同时期的投资机会和风险特征,追求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合适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间的投资比例。本基金以经济周期为核心,通过跟踪和研究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核心变量对经济环境进行判断,结合不同经济环境下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资产配置。通常而言,经济增长上行有利于股票类资产,通货膨胀率下行有利于债券类资产,在经济增长下行、通货膨胀率上行的阶段中,现金类资产有最好的表现。除此之外,基金管理人还将结合市场环境、估值水平等因素,辅助判断大类资产价值和趋势。
1)根据股票市场的风险收益状况来决定组合中股票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当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状况较好时,组合将维持较高的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当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状况较差时,组合将维持较低的股票类资产配置比例。
2)当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状况较差时,本基金将加大债券类资产或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通过债券类资产或现金类资产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并保持组合的流动性,以等待股票市场投资机会的出现。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行业生命周期、产业结构、产业政策、行业景气、盈利预期、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成长空间、盈利确定性高、估值偏低或合理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关注指标包括:
(i)行业生命周期:通过分析行业成长空间、成长速度、替代产品、技术创新、客户行为等,判断行业所处生命周期阶段,优先选择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行业中的优秀公司进行投资;
(ii)产业结构:通过分析行业集中度、龙头企业竞争战略等判断产业结构,优先选择产业结构稳定、集中度高的行业进行投资;
(iii)产业政策:通过跟踪国家的重大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领域的发展,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行业进行投资;
(iv)行业景气:通过跟踪各行业的销量、价格、盈利能力等指标发展变化,研判行业的景气度,选取景气度良好或景气度将处于向上通道的行业进行投资;
(v)盈利预期:通过跟踪行业和行业内重点公司的经营状况,建立盈利预测模型,动态调整盈利预期,选取具有良好的盈利预期前景或盈利超预期的行业进行投资;
(vi)估值水平:通过跟踪各行业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并从纵向、横向等维度进行比较,选取估值偏低或合理的行业进行配置。
2)个股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各个细分行业的龙头个股进行投资。本基金在评估个股的投资价值,会考察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治理、盈利能力、成长性和估值等一系列因素,通过扎实的案头研究和详尽的实地调研,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从中选择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股票进行投资。
(i)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其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等;
B、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
C、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
D、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本基金还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明确、合理的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较为清晰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ii)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在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对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和筛选。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确保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期竞争优势。
3)动态调整和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管理将根据宏观经济、产业结构、公司竞争力和估值水平的变化,对配置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动态调整。此外,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承担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结合不同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市场规模等情况,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策略、可转债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结构等因素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时采用合适的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信用变动、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判断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的影响因素包括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债券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将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i)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国家政策、信用债市场容量、市场结构、流动性、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进而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趋势,确定信用债券的配置。
(ⅱ)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债券的违约风险和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判断债券的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市场竞争地位、财务质量(包括资产负债水平、资产变现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以及现金流质量)等要素,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谨慎选择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良好、债券条款优惠的信用类债券进行投资。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投资可转债,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另一方面,本基金将会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最后,在流动性方面,本基金将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在进行套期保值时,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和品种选择进行谨慎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将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300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中高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 年11月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3,998,980.80 67.93
其中:股票 233,998,980.80 67.9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05,368.60 0.12
其中:债券 405,368.60 0.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987,669.35 31.93
8 其他资产 99,328.09 0.03
9 合计 344,491,346.8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230,800.00 0.65
B 采矿业 1,126,800.00 0.33
C 制造业 144,484,019.50 42.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321,000.00 1.2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49,500.00 0.3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359,208.00 8.30
J 金融业 36,214,593.30 10.60
K 房地产业 3,946,800.00 1.1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6,200.00 0.0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539,300.00 1.0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040,000.00 0.8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80,760.00 1.57
S 综合 - -
合计 233,998,980.80 68.47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34,500 11,706,880.00 3.43
2 601166 兴业银行 560,000 9,816,800.00 2.87
3 300059 东方财富 500,000 7,390,000.00 2.16
4 002792 通宇通讯 274,900 7,271,105.00 2.13
5 002241 歌尔股份 380,000 6,680,400.00 1.95
6 603986 兆易创新 44,600 6,483,948.00 1.90
7 002415 海康威视 200,000 6,460,000.00 1.89
8 300558 贝达药业 140,000 6,458,200.00 1.89
9 002463 沪电股份 260,000 6,370,000.00 1.86
10 600030 中信证券 280,000 6,294,400.00 1.8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18.40 0.0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4,350.20 0.1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4,350.20 0.1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5,368.60 0.1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8009 国开1803 3,690 404,350.20 0.12
2 010303 03国债⑶ 10 1,018.40 0.0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说明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4,3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前十大证券中兴业银行(601166)的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于2019年8月19日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以监管(约见)谈话、责令改正的处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未依法履行职责于2019年7月17日被上海银保监局处以罚款40万元、责令改正的处分(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5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于2019年3月31日被鼓东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1万元的处分(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08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违规经营、虚假信息传播于2018年10月18日被上海保监局处以罚款35万元、责令改正的处分(沪保监罚【2018】4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违反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6日被上海保监局处以罚款2213万元、责令改正的处分(沪保监罚【2018】40号)。
本基金投资前十大证券中中信证券(600030)的发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于2019年7月16日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警示、责令改正的处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于2018年11月6日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结案字【2018】18号】)。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说明:本基金投研团队基于对兴业银行、中信证券基本面的研究,认为上述事件不会对其经营活动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其长期投资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288.09
5 应收申购款 25,04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9,328.0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
1、湘财长顺混合发起式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0% 0.86% 0.16% 0.72% 1.84% 0.14%
成立至今 -1.02% 0.69% 2.15% 0.97% -3.17% -0.28%
2、湘财长顺混合发起式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7% 0.86% 0.16% 0.72% 1.61% 0.14%
成立至今 -1.36% 0.69% 2.15% 0.97% -3.51% -0.28%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3、“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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