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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C类美元现汇(QDII)(0083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66216
基金代码 008321
公告日期 2020-01-10
编号 2
标题 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QDII)
基金主代码 2060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鹏华全球中短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QDII)基金合 同》(以下 简称 “基金合 同”)、《鹏华全 球中短 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QDII)招募说 明 书 》(以 下 简 称 “招 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月1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1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 华 全 球 中 短 债债 券 A 类 人 民 币(QDII) 鹏华全 球中短 债债 券A类 美 元 现汇(QDII) 鹏 华 全 球 中 短 债 债券 C 类 人 民 币(QDII) 鹏 华 全 球 中 短 债 债 券C类美元现汇(QDII)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206006 006285 008320 008321
该分级 基金是 否开 放申购 、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1月13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对于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对于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美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8% 0.32%
100万≤ M 〈500万 0.4% 0.12%
M≥ 5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美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20万 0.8% 0.32%
20万≤ M 〈100万 0.4% 0.12%
M≥ 100万 每笔200美元 每笔200美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同类基金份额的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同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包括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1年 0.20%
1年≤Y<2年 0.05%
Y≥2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包括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10%
Y≥30天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元(含20元),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美元(含20美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3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3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暂不开放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2 其他销售机构
1、A类人民币份额
(1)银行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渤海银行、张家港农商行、洛阳银行、大连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行、天津银行、顺德农商行、江南农村商业、包商银行、吉林银行、华润银行、海峡银行
(2)证券(期货)公司销售机构: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林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民族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 开源证券、国联证券、中信期货
(3)第三方销售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新兰德、和讯信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销售、上海天天、上海好买销售、蚂蚁基金、长量投资顾问、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基金、利得基金、中期时代、宜信普泽、苏宁基金、众升财富、恒天明泽销售、汇成基金、新浪基金、虹点基金、陆金所、盈米财富、北京肯特瑞、蛋卷基金、华夏财富、万得基金、腾安基金、百度百盈基金、阳光人寿保险
2、A类美元现汇份额
建设银行
3、C类人民币份额
暂未上线代销机构
4、C类美元现汇份额
暂未上线代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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