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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源混合A(1210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3780
基金代码 121010
公告日期 2012-08-27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10
交易代码 121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3,396,700.11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为投资人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CPPI(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和TIPP(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要求动态调整收益资产与保本资产的投资比例,在力求收益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安全垫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策略。
保本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①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进行投资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积极投资。主要包括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收益资产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管理、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包爱丽 关悦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guanyue2@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478,313.87
本期利润 12,350,084.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4,098,161.6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8% 0.25% 0.39% 0.01% -0.87% 0.24%
过去三个月 1.67% 0.17% 1.23% 0.01% 0.44% 0.16%
过去六个月 3.10% 0.13% 2.49% 0.02% 0.61%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3.20% 0.12% 2.66% 0.02% 0.54% 0.10%
注:1、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12.87%,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83.49%,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为13.17%,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54人,其中92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12年6月底,公司管理18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1年12月20日 - 11 中国籍,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分析师、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兼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也未出现与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所有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根据最新公布的经济数据,2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7.6%,增速比1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而环比增长1.8%,较1季度回升0.2个百分点。从单月经济指标来看,经济增长增速也出现一些企稳的迹象,其中工业增加值在4月份同比、环比增速达到上半年的低点,而后出现一定幅度的回升。伴随着需求回落、大宗商品价格大幅调整,通胀压力大幅缓解,6月份CPI同比增速回落到2.2%,而PPI同比增速连续4个月陷入负增长。随着通胀回落,央行货币政策大幅宽松,上半年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两次合计1个百分点,在6月份之后降息两次合计50bp,货币增速自底部略有回升。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上半年债券市场各品种收益率都出现较大幅度下行,其中中低评级债券产品收益率下行幅度超过高评级债券产品,收益率曲线大幅陡峭化。本基金在上半年对于利率产品和高评级债券进行了波段操作,并用债券资产置换了组合中到期的定期存款,同时增加了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49%。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好于基准,主要受益于组合超配了收益率较高的信用产品。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统计局公布的2季度GDP数据验证了我们前期关于本轮经济增长环比低点有较大可能出现在1季度的判断,但本轮经济周期中国经济调整的时间和复杂程度仍超出我们的预期。展望2012年下半年,随着年初以来实施的各项稳增长政策逐步发生效用,投资和消费同比增速有望低位企稳并略有回升,通胀压力进一步缓解,货币政策将更为宽松。由于债券市场对于央行降息的预期已经较为充分,我们对于债券市场的态度偏于中性,我们将继续优化债券资产组合,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做出较好的平衡。由于政策放松幅度不及预期,2季度股票市场波动幅度有所超预期,而随着股市在2季度的进一步调整,我们对于股票市场持中性偏乐观的态度。我们将积极调整股票组合的结构,在对盈利前景改善的行业和个股进行配置的同时,将加大对于能够穿越周期的成长股的配置力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9,478,313.8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81,948.47元。
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4,016,441.42 362,436,118.21
结算备付金 1,931,482.72 -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1,604,808.49 40,971,721.50
其中:股票投资 44,301,683.84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87,303,124.65 40,971,721.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1,1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996,690.40
应收利息 3,899,461.19 774,404.84
应收股利 8,100.00 -
应收申购款 1,583.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61,711,877.42 477,278,934.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007,245.44 -
应付赎回款 645,861.78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9,666.71 167,965.70
应付托管费 58,277.79 27,994.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2,191.23 -
应交税费 28,587.20 -
应付利息 - 482.3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41,885.61 250,000.00
负债合计 17,613,715.76 12,446,442.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3,396,700.11 464,229,182.13
未分配利润 10,701,461.55 603,310.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098,161.66 464,832,492.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1,711,877.42 477,278,934.95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32元,基金份额总额333,396,700.1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16,088,248.37
1.利息收入 9,596,232.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991,178.08
债券利息收入 4,517,897.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7,156.41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35,737.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9,589.6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393,549.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91,776.8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71,770.8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84,507.96
减:二、费用 3,738,163.68
1.管理人报酬 2,408,319.00
2.托管费 401,386.4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34,567.29
5.利息支出 596,825.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96,825.22
6.其他费用 197,065.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350,084.6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50,084.69
附注:本基金于2011年12月20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64,229,182.13 603,310.45 464,832,492.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350,084.69 12,350,084.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0,832,482.02 -2,251,933.59 -133,084,415.6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62,978.07 53,735.73 3,816,713.80
2.基金赎回款 -134,595,460.09 -2,305,669.32 -136,901,129.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3,396,700.11 10,701,461.55 344,098,161.66
附注:本基金于2011年12月20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第1638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64,160,314.1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4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4,229,182.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8,867.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保本资产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收益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权证以及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持有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则基金管理人补足该差额,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b)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2012年上半年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于2011年12月20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 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08,319.00
其中:应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06,285.9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20% / 当年天数。
6.4. 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01,386.4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 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1,916.67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的份额 -
减:期间赎回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0,001,916.67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00%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发行期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3000万元。认购费用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24,016,441.42 51,910.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4,301,683.84 12.25
其中:股票 44,301,683.84 12.25
2 固定收益投资 287,303,124.65 79.43
其中:债券 287,303,124.65 79.4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947,924.14 7.17
6 其他各项资产 4,159,144.79 1.15
7 合计 361,711,877.4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627,600.00 0.18
C 制造业 13,684,410.56 3.98
C0 食品、饮料 4,109,588.13 1.19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04,000.00 0.29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1,480,369.02 0.43
C7 机械、设备、仪表 6,544,203.41 1.90
C8 医药、生物制品 546,250.00 0.16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6,814,720.40 1.98
G 信息技术业 2,233,600.00 0.65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726,347.53 0.79
I 金融、保险业 8,219,432.00 2.39
J 房地产业 8,705,873.35 2.53
K 社会服务业 1,289,700.00 0.37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44,301,683.84 12.8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1,800 4,656,332.00 1.35
2 600048 保利地产 338,400 3,837,456.00 1.12
3 600298 安琪酵母 150,633 3,707,078.13 1.08
4 600837 海通证券 370,000 3,563,100.00 1.04
5 000002 万 科A 388,000 3,457,080.00 1.00
6 600104 上汽集团 170,000 2,429,300.00 0.71
7 600029 南方航空 500,000 2,305,000.00 0.67
8 000063 中兴通讯 160,000 2,233,600.00 0.65
9 601866 中海集运 699,992 1,770,979.76 0.51
10 600115 东方航空 400,000 1,672,000.00 0.4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4,288,219.00 0.92
2 601318 中国平安 4,043,362.00 0.87
3 600298 安琪酵母 3,880,369.21 0.83
4 600837 海通证券 3,810,800.00 0.82
5 600048 保利地产 3,504,170.00 0.75
6 601992 金隅股份 3,497,013.00 0.75
7 000002 万 科A 3,425,705.00 0.74
8 600036 招商银行 3,158,600.00 0.68
9 000063 中兴通讯 2,678,563.40 0.58
10 600104 上汽集团 2,585,985.69 0.56
11 600029 南方航空 2,416,000.00 0.52
12 601866 中海集运 2,017,881.16 0.43
13 600546 山煤国际 2,006,337.06 0.43
14 000625 长安汽车 1,964,217.00 0.42
15 000028 国药一致 1,917,432.01 0.41
16 601088 中国神华 1,833,795.19 0.39
17 600458 时代新材 1,788,790.00 0.38
18 600115 东方航空 1,721,276.99 0.37
19 002444 巨星科技 1,577,964.42 0.34
20 600383 金地集团 1,432,354.00 0.31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4,143,980.36 0.89
2 600036 招商银行 3,045,690.00 0.66
3 601992 金隅股份 2,786,274.70 0.60
4 000028 国药一致 2,227,400.00 0.48
5 601088 中国神华 1,639,108.00 0.35
6 600383 金地集团 1,405,934.00 0.30
7 600276 恒瑞医药 1,381,360.90 0.30
8 000616 亿城股份 1,246,469.68 0.27
9 600546 山煤国际 1,154,163.29 0.25
10 000625 长安汽车 1,103,000.00 0.24
11 601989 中国重工 1,089,200.00 0.23
12 000979 中弘股份 911,440.00 0.20
13 600458 时代新材 602,500.00 0.13
14 000157 中联重科 533,521.77 0.11
15 600266 北京城建 532,800.00 0.11
16 600489 中金黄金 477,000.00 0.10
17 300291 华录百纳 340,760.00 0.07
18 600720 祁连山 199,217.36 0.04
19 600176 中国玻纤 161,500.00 0.03
20 300027 华谊兄弟 140,400.00 0.03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71,461,662.9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5,267,500.0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69,600.00 0.31
2 央行票据 19,382,000.00 5.63
3 金融债券 50,545,000.00 14.6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545,000.00 14.69
4 企业债券 121,684,485.45 35.3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714,000.00 17.64
6 中期票据 10,624,000.00 3.09
7 可转债 23,284,039.20 6.77
8 其他 - -
9 合计 287,303,124.65 83.4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236 10国开36 500,000 50,545,000.00 14.69
2 041253006 12永辉CP001 300,000 30,522,000.00 8.87
3 122119 12兴发02 200,000 21,586,000.00 6.27
4 126011 08石化债 215,020 20,472,054.20 5.95
5 041254006 12广汽CP001 200,000 20,192,000.00 5.87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8,100.00
4 应收利息 3,899,461.19
5 应收申购款 1,583.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59,144.79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14,986,500.00 4.36
2 113002 工行转债 6,242,947.20 1.81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969 84,000.18 49,728,936.48 14.92% 283,667,763.63 85.0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0,320.52 0.01%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464,229,182.1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64,229,182.1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762,978.0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4,595,460.0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3,396,700.11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2年6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民生银行研究决定,聘任刘湣棠为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2〕511号)。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1 67,932,525.79 70.24% 193,217,514.01 86.20% 1,680,800,000.00 100.00% 58,278.91 71.13%
平安证券 1 28,781,977.22 29.76% 30,928,405.73 13.80% - - 23,652.50 28.87%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 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全部交易单元均为基金合同生效后新增租用。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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