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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沪深300非周期指数A(7401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3256
基金代码 740101
公告日期 2012-08-24
编号 3
标题 关于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推出网上直销申购、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实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指数
基金主代码 740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优惠活动起始日 2012年8月27日
2、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业务(限前端收费)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
(单位:元) 申购费率 优惠费率
通联支付网上直销通道(仅适用于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卡投资者)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指数 M<100万 1.5% 0.60%
100万≤M<500万 1.0%
M≥500万 1000元/笔
交易通道及费率如有调整请以公告信息为准。
3、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业务(限前端收费)
投资者使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实行4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执行该基金原费率。
4、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网上直销申购及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直销申购及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直销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
(二)本公告仅对通过长安基金网上直销投资本基金业务及网上直销定期定额业务的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定期定额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本费率优惠措施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四)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查阅《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垂询相关事宜。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等相关业务。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费率变动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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