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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沪深300ETF(51566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22368
基金代码 515660
公告日期 2019-12-05
编号 1
标题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2019年12月3日为折算日对国联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当日沪深300指数收盘值为3851.09点,基金资产净值为498,305,497.49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500,986,89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9946元。
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0.25827695,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129,394,165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3.8511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取截位法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投资者可以自2019年12月5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份额折算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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