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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上证周期ETF联接(51902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1772
基金代码 519027
公告日期 2012-08-09
编号 4
标题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量基金")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长量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增加长量基金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海富通货币A 519505 ;海富通货币B 519506)、"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代码:519023(C类),519024(A类))、"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519026)、"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ETF联接,基金代码:519027)、"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代码:519030)、"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大中华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2)、"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基金代码:519032)、"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基金代码:162308)、"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基金代码:519033)和"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指数,基金代码:519034)(下称"上述基金")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自2012年8月10日起,投资者均可在长量基金各网点及网上基金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说明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公司如下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包括: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限转入)。
2、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出基金及拟转换入基金的销售。
(2)单笔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自开放申购日起自动生效,不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长量基金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1289
长量基金销售网站:www.erichfund.com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司网站及各营业网点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增加代销机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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