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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志远混合A(00782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12507
基金代码 007825
公告日期 2019-11-08
编号 1
标题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重要提示】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7月22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37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
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或债券发行人违约产生的信用风
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
证券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
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法律法规、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经尽职调查、进行了充分的评估论证、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可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委托给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日
常运营;基金管理人需定期了解基金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
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以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如本基金选定了基金服务机构或基金服务机构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需另行发布
相关公告。若投资人不同意基金管理人变更基金服务机构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可以赎回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继续持有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的,视为其同意基金管理人变更基金服务机构。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
对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2019年10月31日。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6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2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叶文瑛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2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莫泰山 35.00%
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0%
沈斌 8.25%
史伟 6.75%
上海博道如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上海博道如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上海博道如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上海博道相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
何晓彬 3.25%
陈芳菲 3.25%
合计 100%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莫泰山先生,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士、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学博士,兼任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基金监管部处
长;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总经理;参与创立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合伙人、
董事长。
沈斌先生,董事、总经理,MBA。历任齐鲁证券上海斜土路营业部总经理;泰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上海重
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市场总监;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首席市场官。
赵卫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研究员;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上海天行健商贸有
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永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高峰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助理教授;MIT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
杨克晶先生,独立董事,会计硕士、EMBA,现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历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广
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
全奋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现任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历任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成(广州)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
佟琳女士,监事,文学硕士,现任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电子商
务部总经理。历任上海《理财周刊》社主笔;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
划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总监;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
划部总经理;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总经理。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莫泰山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沈斌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陈超女士,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
张丽女士,首席运营官兼任首席信息官,管理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投资运
营部总经理;上海博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运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袁争光先生,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6年1月至2007年
4月担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担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担任光大保
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年10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7年9月加入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
理。自2018年11月7日起担任博道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9
年9月17日起担任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莫泰山(董事长)
何晓彬(研究部总经理兼专户投资二部总经理)
史伟(股票投资总监兼专户投资一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0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62108.7664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
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1776.HK)。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264家,
分布于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从
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3,891.0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50.18亿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52.70
亿元,营业利润为60.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0亿元。资本实
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
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月获
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
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
托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
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
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
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
务。
截至2018年12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1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盈
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
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广发证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作为
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应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有岗位、
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广发证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
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对
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5、持续性原则。广发证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
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效
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
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
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
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
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
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
规定》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
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
全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
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6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2日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郭宇晴
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
网址:www.bdfund.cn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bdfund.cn)办
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届时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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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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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8)兴证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268号6层(兴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德富
电话:0591-38117666
联系人:张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62-5
网址:http://www.xzfutures.com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
联系人:蓝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6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严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追求超
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
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货币和财政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走势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和估值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
例,并随着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估值水平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
投资比例,力争通过资产配置降低组合波动性,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在宏观策略研究基础上,
将行业分析与个股精选相结合,对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寻找具有投资潜
力的细分行业和个股。
(1)行业分析
在综合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周期性、竞争格局、技术进步、政府政策等因素后,
精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细分行业。
(2)个股选择
结合对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的分析,优选基本面因素良好、估值水平合理
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其中基本面因素主要考虑主营业务竞争力、盈利能力、
盈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治理结构和管理层能力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估值水平主
要考察个股业绩的增长、公司业务前景、基本面变化等因素和估值的匹配度。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
略、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
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
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力争减小投资组合
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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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
债券间的分布。本基金对不同类属债券的信用风险、税收因素、市场流动性、市场
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估不同类别债券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通过比较不
同类别债券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确定组合的不同类别债券的配置。
(4)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
定一定期限下具体债券投资标的。
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本基金利用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债性,增强
本金投资的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股票基本面趋
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综合选
择安全边际较高、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资,获取超额收益。同时,关
注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流动性、条款博弈、可转债套利等影响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的
其他因素。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对市场利率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
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综合分
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溢价等因素,选择
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配置。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
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届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
操作。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如互换等其他金融衍生品种,本基
金将以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为目的,根据届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评估衍
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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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
水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
效率。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
量分析,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
值的有效性等因素,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8、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对流通受
限证券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具体的市场环境谨慎参与。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
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
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300指数引进国际指数
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
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
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
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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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
基金的投资策略。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可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因此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不披露基金的投资组
合。
十二、基金的业绩
截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数据截止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不披露基金的投资业绩。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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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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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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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实
施特定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5)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7)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
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
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申购费
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15%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12%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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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实行有差别的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的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至30日 0.75%
30日(含)至365日 0.5%
365日(含)至730日 0.25%
730日以上(含) 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A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
少于9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至30日 0.5%
30日以上(含)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C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赎回费的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一章。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必要的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
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
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更新“重要提示”、“绪言”、“释义”、“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
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
中的相关内容。
此外,还对下述章节进行了其他内容的更新: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博道志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三)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十、基金的投资” 新增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七)新增了“十、基金的业绩”。
(八)更新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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