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A(15009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0576
基金代码 150092
公告日期 2012-07-27
编号 1
标题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551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2年08月01日起至2012年08月31日,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通过场外发售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等代销机构。本基金通过场内发售的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具体名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期内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7、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有权自行支配,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合约上的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募集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 份,超过50,000 份的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本基金募集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9、《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帐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的《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lordabbettchina.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707)
基金简称: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诺德S30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的上限。
(六)发售对象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自2012年08月01日到2012年08月31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不作它用。
4、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投资者。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
2、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收取,将被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费、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不列入基金资产。
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 元 ) 认购费率
50 万以下 1.0%
50万 ( 含 )-200 万 0.6%
200万(含)- 500万 0.3%
500 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笔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照每次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场外认购费用及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诺德深证300 份额。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采取截位法,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30)/1.00=99,039.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基金成立后可得到99,039.90份诺德深证300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3、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的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限制,但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0 元(含认购费)。
(二)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价格与认购费率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按1∶1 的比例确认为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
投资者场内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整数位以后部分采取截位法,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在发售结束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初始有效认购的全部总份额按照1:1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诺德深证300A份额和诺德深证300B份额。诺德深证300A份额和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诺德深证300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诺德深证300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其中,诺德深证300A份额与诺德深证300B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均保留到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二: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费率为1.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8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得份额为:
认购价格=1.00元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1.00×100,000×(1+1.0%)=101,000.00元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100,000×1.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80/1.00=8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80=100,080份
经确认的诺德深证300A份额=经确认的诺德深证300B份额=100,080×0.5=50,04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元,若利息折算的份额为80份,则总共可得到100,080份基金份额。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诺德深证300A份额、诺德深证300B份额各50,040份。
5、本基金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
(三)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请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各开户代理机构网点的说明。
(二)场内认购的程序
1、受理场内认购的时间:2012年08月01日至2012年08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投资者应开立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投资者应在场内销售机构的业务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场内销售机构各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以上开户及认购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布的规定或相关说明为准。
四、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本基金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二)中国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部分网点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发售日每天 16: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 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个人)》;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 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 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单位)》;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回单》。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券商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 "七、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基金场外销售机构"。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个人投资者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机构投资者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及复印件(含有效期);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③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⑤提供客户本人签名的《直销客户须知回执》;
⑥提供客户本人签名的《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⑦《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需开通者填写)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
⑧《开放式基金交易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公司提供,投资者本人签字确认)。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
⑤《开放式基金交易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公司提供,机构投资者填写后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⑥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
⑧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⑨控股股东法人营业执照(个人则控股股东证明、控股股东身份证)
⑩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1《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且须注明款项用途;
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认购申请,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开放式基金交易授权委托书》。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①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且须注明款项用途。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投资者申请通过场外认购诺德深证300,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以贷记凭证、电汇等方式划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的现金。
2)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银行账户账号:1001141519025701034
银行户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账号:31001550400050009325
银行户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银行账户账号:044654818015249008025001
银行户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账号:6089223200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注明已在直销机构开户的客户姓名,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购买基金",并写明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此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申请开立或注册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另有规定除外。
2)资金必须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当日的时限内到账,若认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申请当日的17: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无效认购资金本金在本公司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投资者可以向本公司直销中心索取或者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nuodefund.com)下载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开放式基金交易授权委托书》等业务单据。
5)投资者办理业务申请时向直销中心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直销中心与代销机构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6)投资者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前,请先阅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基金募集结束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符合基金备案条件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杨忆风
电话: 021-68879999
传真: 021-68882526
联系人:张 欣
公司网址:www.lordabbettchina.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基金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层
联系人:孟晓君
电话:021-68879999
传真:021-688825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网址:www.nuodefund.com
2、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长网网址:www.95579.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金:22亿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o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邮政编码:20013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邮政编码:310052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6598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群楼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电话:400886633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 0791-86768681
公司网址:http://www.avicsec.com/
客服电话:400-8866-567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27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www.jjm.com.cn
(1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公司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邮政编码:230069
公司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站:中信金融网www.ecitic.com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开放式基金业务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科敏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8588
(1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 021-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注册资金:21.77亿人民币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100005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 赵明
业务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公司网站:www.mszq.com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四)基金场内销售机构
1、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恒奥中心A座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 刘佳
联系人:廖海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郁豪伟
经办会计师: 汪棣 薛竞
附: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网点及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2层
邮政编码:2001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
传真:021-68882526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就基金募集等相关事宜进行问询。
二.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在所有34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boc.cn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全国近30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长江证券在以下58个城市8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樊、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恩施、十堰、丹江口、随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9个省、市、自治区26家分公司的19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四平、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赤峰、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漳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赣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金华、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雅安、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银川、离石、中山、潍坊、唐山、桂林、济宁。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29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长沙、合肥、南昌、南宁、石家庄。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的13个主要城市的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萧山、临安、金华、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湖州、上海、温州、绍兴等。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在以下24个主要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4个主要城市:北京、长沙、成都、大连、福州、广州、海口、杭州、合肥、南京、南宁、青岛、上海、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银川、郑州、重庆、珠海。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在以下45个城市112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哈尔滨、大连、沈阳、长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苏州、南京、镇江、常熟、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杭州、嘉兴、宁波、武汉、合肥、娄底、南昌、厦门、昆明、海口、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汕尾、潮州、梅州、韶关、茂名、河源、肇庆、东莞、揭阳、清远、四会、阳江、中山、江门。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全国67个主要城市的181家营业部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包括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在京、津、沪、渝、粤、闽、浙、桂、苏、甘、辽、赣、陕、豫、鲁、鄂、滇等全国主要省市设有32家证券营业部均可办理基金代销业务。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在以下49个城市的13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济南、烟台、淄博、潍坊、昌邑、安丘、上海、青岛、济宁、东营、泰安、厦门、威海、枣庄、聊城、德州、莱芜、日照、北京、深圳、天津、广州、临沂、滨州、菏泽、福州、武汉、大连、吉林、沈阳、杭州、绍兴、温州、慈溪、重庆、泉州、宁波、南京、洛阳、南宁、石家庄、贵阳、芜湖、乌鲁木齐、长沙、包头、芜湖、宝鸡、太原
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8。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天相投顾目前在北京、济南、太原、重庆、西安、大连、台州、杭州、宁波、唐山、天津、青岛、合肥、武汉、成都、呼和浩特、南宁等城市的23个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基金业务,关于新增的营业网点信息,请向天相投顾咨询。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在厦门、北京、上海、成都、泉州、福州、广州和杭州八个城市开设了16家营业部,投资者可以到各营业部办理基金的开户及认购业务。
1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有开放式基金代销网点73个:网点分布在合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长沙、兰州、厦门、石家庄、南京、大连、南昌、杭州、郑州、重庆、太原、西安、济南、蚌埠、芜湖、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阜阳、亳州、黄山、滁州、淮北、铜陵、宣城、六安、巢湖和池州等35个城市。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在全国以下26个城市的49个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证券的规定。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等。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信金融网www.ecitic.com(如有变化请以中信证券的公告为准)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5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业务:
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泉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厦门、漳州、龙海、龙岩、上杭、永安、三明、南平。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福证券咨询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32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南京、常州、苏州、无锡、徐州、盐城、扬州、靖江、溧阳、金坛、郑州、洛阳、焦作、偃师、栾川、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泉州、杭州、长沙、郴州、武汉、长春、青岛、大连、咸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588。东海证券网:http://www.longone.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海口、南京、常州、深圳、广州、湛江、茂名、蚌埠、沈阳、大连、盘锦、辽阳、本溪、丹东、阜新、葫芦岛、朝阳、营口、佛山、铁岭、锦州、太原、福州、郑州、青岛、义乌、石家庄
2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3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青岛、济南、淄博、烟台、滨州、临沂、济宁、潍坊、东营、聊城、德州、威海、日照、菏泽、枣庄、莱芜、泰安、郑州、南阳。
2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的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020-9613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77个城市的22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廊坊、邢台、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镇江、杭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台州、温州、衢州、丽水、宁波、合肥、马鞍山、芜湖、黄山、福州、漳州、厦门、南昌、赣州、烟台、济南、淄博、潍坊、青岛、郑州、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长沙、娄底、广州、佛山、汕头、湛江、中山、江门、惠州、深圳、珠海、东莞、揭阳、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白银、西宁、格尔木、乌鲁木齐、银川、白银、贵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通过上海、北京、温州、重庆、南京、深圳、苏州、杭州等全国大中城市52家证券营业部和6家证券服务部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
2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2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济南、太原、成都、长沙、唐山、长沙、郑州、巩义、新密、洛阳、新乡、鹤壁、周口、驻马店、南阳、商丘、安阳、新郑等。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32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济南、青岛、宁波、重庆、郑州、沈阳、温州。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