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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A(00362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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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702703 | ||||||||
基金代码 | 003622 | ||||||||
公告日期 | 2019-11-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事由。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优价成长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3622;C类基金份额:0036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19年11月2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 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约定,截至2019年11月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 2019 年 11 月3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 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 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四、特别提示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应的流动性风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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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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