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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深证100ETF(1599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74189
基金代码 159961
公告日期 2019-10-18
编号 2
标题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分别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方正富邦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正富邦深证100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将基金份额交收时间由“T+1日”修改为“T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文件修订的法律依据
本次修订主要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市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对方正富邦深证100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中“第十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规定,本次法律文件修改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法律文件修订的内容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章节 原描述 修订后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组合证券与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

2、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
《招募说明书》章节 原描述 修订后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组合证券与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通知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通知办理资金的划拨。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官网(http://www.founderff.com/)及其他指定媒介。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将于2019年10月21日起生效。自2019年10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按调整后的交易结算模式办理相关业务。
3、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将上述法律文件修订事宜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4、本公告仅对上述法律文件修订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或登录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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