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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中证500指数(66001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7135
基金代码 660011
公告日期 2012-07-12
编号 1
标题 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2年第1号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8月1日证监许可【2011】1207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托管人已经对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进行了复核、审查。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5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333,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起历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高级顾问。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刘才明先生: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73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教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0年3月至今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总经理。
马君潞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及深圳市政府金融咨询顾问。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的领导职务。1998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刘建平先生:监事
经济学硕士,1988起先后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资委任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国铝业公司人事部(老干部工作部)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哲学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具有20余年金融从业经验。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Denis Zhang先生,CFA,FRM,金融学硕士,管理学硕士,10年基金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法国里昂信贷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工程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雷曼兄弟欧洲数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Denis Zhang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程涛先生,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618.85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32169999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起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钱文挥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7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
刘树军先生,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2011年10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2年一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61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建信优势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鹏华信用增利、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宏利成长股票、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泰达宏利稳定股票、泰达宏利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华富中证100指数、工银瑞信双利债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华夏亚债中国指数、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联接、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工银主题策略股票、汇丰晋信货币、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建信深证100指数。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九千亿元。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4006895599(免长途电话费)、021-61095610
网址: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均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19)其它代销机构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被动化投资的指数型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控管理,力争将基金净值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平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和新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上市的股票)、货币及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降低组合的跟踪误差。
1、跟踪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将把资产按照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及其权重配比进行投资以拟合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成分股及权重数据进行相应的买入或卖出操作,使跟踪组合的业绩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尽可能近似。但若出现较为特殊的情况(例如成分股流动性不足、成分股投资受限等),本基金将采用替代性的方法构建组合,使得实际组合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暴露程度尽可能近似于理论全复制组合。
若部分成分股出现流动性较低或停牌等原因而无法按要求进行交易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属性相近的股票或股票组合进行相应的替代。对替代性股票的选择一般需综合考虑备选股票和被替代股票在行业所属、基本面、股价关系和Beta近似程度等多个方面;在单个股票无法完全符合替代要求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流动性更好且属性相近的股票进行有机组合,通过权重的调整获得与被替代股票更为接近的组合,以达到减少跟踪误差的目的。
此外,对于其他无法严格按照标的指数进行复制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流动性、仓位情况以及成分股特征等,以减少跟踪误差为目标采取及时合理的措施进行组合构建。
2、跟踪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根据中证指数公司的指数编制细则,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每半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分别为1月初和7月初,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在指数定期调整方案公布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调整后的成分股及权重状况,及时对现有组合的构成进行相应的调整,卖出相应比例的调出股票并买入相应比例的调入成分股。为减少成分股的集中调整短期内对于跟踪误差产生较大影响,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逐步渐进的调整方式,即在调整方案公布后至正式记入指数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将调整交易化整为零并分步推进。
(2)不定期调整
① 指数相关的调整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临时发生调整,或成分股及其权重临时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新股上市、调入及调出成分股等)的原因,基金管理人需要及时根据情况对跟踪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使跟踪组合尽快接近理论全复制组合,从而降低指数调整对跟踪误差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② 应对申购赎回的调整
本指数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每日的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都会对基金组合的跟踪精度产生影响。尤其是在产生较大规模的申购和赎回的情况下,跟踪误差在短期内可能会加大。研究表明,申购赎回形成的现金流冲击是造成跟踪误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应对每日申购赎回所进行的调整也是指数基金日常管理中的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之一。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和直销客户及销售渠道的密切沟通,以及对历史申购赎回数据的分析和规律总结,并结合届时市场的状况对未来的申购和赎回进行科学的预判,并据此对跟踪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平滑整体的跟踪误差。
③ 限制性调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在根据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情况进行投资时应尽量避免超越相关限定性规定,若因全样本复制的原因导致出现突破投资限制的情况,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调整,以保证投资组合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④ 替代性调整
部分成分股可能会因为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因涨跌停、停牌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按指数成分股要求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处于相同行业、基本面特征相似、收益率相关性较高或历史Beta相近的股票或股票篮子进行替代投资。
⑤ 其他调整
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必须对当前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提高跟踪精度为目标进行相应的临时调整。
3、跟踪误差管理
对跟踪误差的有效管理是指数型基金管理运作重点和核心内容。基金管理人首先将具体归纳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并分析误差来源的可控制性,再针对可以进行控制的跟踪误差来源进行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①费用导致的误差管理
在基金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支付佣金等交易相关的各种费用,由于交易费用所造成的跟踪误差只能通过尽可能减少交易频率的方式进行控制,但过低的调整频率往往导致跟踪组合与跟踪标的的理论组合的偏离度加大,并加大跟踪误差。因此,基金管理人将合理优化交易策略,通过设定最小调整比例限额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支出,从而降低由此而导致的跟踪误差加大的程度。
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部分借鉴主动投资管理的经验,在合理的比例范围内对部分成分股的权重进行微调,通过适当的主动偏离,以期在有效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适当创造部分主动管理收益以弥补交易费用支出,减少由此而导致的跟踪组合偏离。
②现金流导致的误差管理
由于基金每日的申购、赎回、现金分红、成分股买卖等因素的影响,基金组合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并对组合的跟踪误差产生一定影响。由于业绩比较基准是假设95%仓位股票投资的理论投资组合且这一比例保持恒定,因此若基金组合内存在过多的现金留存会对跟踪的效果产生干扰。为提高跟踪的精度,基金经理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持现金性资产的配置比例尽可能接近于5%。
在应对日常的申购赎回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需要对跟踪组合进行频率较高的调整。由于标的指数的日终点位是以成分股的收盘价进行计算,若在日常调整中股票的交易价格无法达到或接近收盘价,则会对跟踪精度产生影响。为控制这一因素的影响,基金经理将以算法交易策略为基础,并充分结合基金经理和交易人员对日内价格走势的主观判断,以尽量达到日均实现价格接近实际收盘价的目标。
③成分股调整导致的误差管理
由于标的指数会定期或不定期产生调整,从而造成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基金组合也必须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于短期内集中买入调入指数的成分股或卖出调出的成分股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巨大的冲击,形成较大的冲击成本并会导致短期内跟踪误差的迅速提高。为尽可能减少集中调整的冲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分批渐进的交易方式进行跟踪组合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调整公告发布日和记入指数日之间的时间间隔,根据价格和流动性状况科学地选择交易时点,分批次地逐步完成实现目标组合所需要的交易,以降低由成分股调整而导致的跟踪误差。
④成分股替代导致的误差管理
标的指数的部分成分股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部分成分股可能会因为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因涨跌停、停牌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按指数成分股要求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经理将采用其他相似股票或股票组合进行替代。但由于替代股票和被替代股票特征的不同,业绩表现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并影响整个基金组合的跟踪精度。为减少由于此种原因所导致的跟踪误差,基金经理将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操作:
ⅰ. 被替代成分股和替代股票或股票篮子应从属于同一或近似行业,主营业务相同或有较高的关联程度;
ⅱ. 通过考察替代股票与被替代成分股的历史业绩相关性、Beta近似程度等指标,挑选出与被替代成分股风险收益特征相近的替代股票,或确定替代股票篮子的权重构成;
ⅲ. 对备选的替代股票的近期流动性进行考察,通过考察近期换手率、成交金额和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出近期流动性较好,冲击成本较低的替代股票;
ⅳ. 替代股票或股票篮子的投资比例应与被替代成分股占指数的权重相同或相近。
⑤其他原因导致的误差
除上述原因以外,在本基金的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可能会因为公允价值估值、零碎股处理等其他原因导致产生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在提高跟踪精度的原则指导下,通过主动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减少这些原因所导致的跟踪误差。
4、现金头寸管理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指数型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往往需要在基金组合中保持5%以上的现金留存,其主要作用包括:应付潜在赎回需求、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的需求、支付交易成本、应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等行为。因此,必要的现金留存是基金正常运作的必需。但过多的现金留存也会在标的指数上涨时形成现金拖累,在下跌时形成现金提升,对控制跟踪误差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一是合理控制现金仓位,根据申购赎回等情况科学预判近期的现金流状况,并结合指数的走势和成分股的流动性状况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低现金的持有比例;二是在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通过现金权益化的方式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5、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主要的作用为现金的替代资产,其投资的目的是在实现资产更高的流动性而非收益性,且其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必须保持在5%以下。基金管理人将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剩余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好的政府债券进行投资,并通过对基金现金需求的科学分析,合理分配基金资产在债券上的配置比例。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500指数+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6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6,550,944.46 92.95
其中:股票 296,550,944.46 92.95
2 固定收益投资 9,674,000.00 3.03
其中:债券 9,674,000.00 3.0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943,533.58 3.74
6 其他各项资产 876,254.63 0.27
7 合计 319,044,732.6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426,176.00 1.72
B 采掘业 5,295,067.68 1.68
C 制造业 170,494,129.63 54.02
C0 食品、饮料 14,589,383.48 4.62
C1 纺织、服装、皮毛 9,136,187.63 2.89
C2 木材、家具 1,367,066.76 0.43
C3 造纸、印刷 5,989,111.00 1.90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9,978,285.36 9.50
C5 电子 23,467,702.80 7.44
C6 金属、非金属 19,521,151.82 6.19
C7 机械、设备、仪表 42,942,192.09 13.61
C8 医药、生物制品 20,449,312.81 6.48
C99 其他制造业 3,053,735.88 0.97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819,694.61 3.75
E 建筑业 5,925,330.40 1.88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2,390,418.48 3.93
G 信息技术业 15,000,507.46 4.75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8,781,239.35 5.95
I 金融、保险业 2,586,054.00 0.82
J 房地产业 21,913,868.88 6.94
K 社会服务业 9,648,572.50 3.06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8,761,486.00 2.78
M 综合类 8,508,399.47 2.70
合计 296,550,944.46 93.96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970 中科三环 82,900 2,154,571.00 0.68
2 000917 电广传媒 64,150 1,868,048.00 0.59
3 600060 海信电器 102,900 1,839,852.00 0.58
4 600827 友谊股份 152,300 1,824,554.00 0.58
5 600199 金种子酒 76,800 1,540,608.00 0.49
6 000939 凯迪电力 149,000 1,494,470.00 0.47
7 000877 天山股份 67,600 1,472,328.00 0.47
8 600079 人福医药 77,951 1,403,897.51 0.44
9 000759 中百集团 139,100 1,333,969.00 0.42
10 002236 大华股份 27,655 1,329,652.40 0.42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9,674,000.00 3.07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9,674,000.00 3.0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1096 11央票96 100,000 9,674,000.00 3.0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6,869.58
5 应收申购款 269,385.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6,254.6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759 中百集团 1,333,969.00 0.42 重大资产重组
(6)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1月29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2年3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年11月29日-2011年12月31日 -0.69% 0.07% -15.78% 1.72% 15.09% -1.65%
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6.12% 1.09% 4.42% 1.84% -10.54% -0.75%
基金成立至今 -6.77% 0.91% -12.06% 1.83% 5.29% -0.92%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3月31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1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至本报告期末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与基金使用相关指数有关的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7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指数使用基点费
本基金需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要求向标的指数的发布方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基点费。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于次季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公司。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若基金成立当季剩余时间不足一个季度,且按当季实际剩余时间计算的基点费低于5万元,则按照5万元收取)。
如果指数使用基点费的费率或计算方法发生变动,本基金将采取调整后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指数使用基点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及时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了必备的程序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2)赎回费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 500,000 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00% 0.80%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2 495,049.50 992,063.49
申购费用(D=A-C) 147.78 4,950.50 7,936.51
申购份额(E=C/1.2000) 8,210.18 412,541.25 826,719.58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以上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10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 第二部分"释义"
《销售办法》释义部分修改为: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三)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中的联系人修改为:
"联系人:翟爱东"
2、"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做以下修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删除孙昌海先生的简历,增加如下人员的简历: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具有20余年金融从业经验。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部分修改为如下内容: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成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Denis Zhang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程涛先生,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四)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六)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对基金的募集部分进行了更新。
(七)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对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进行了更新。
(八)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增加"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九)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增加"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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