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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乐臻定开混合(00333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71223
基金代码 003331
公告日期 2019-10-11
编号 1
标题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乐臻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3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10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10月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10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10月2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当前封闭期为自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20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8日,共1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2019年11月9日)起1年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0%,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1.0%
M(≥500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1.50%
持有一个封闭期及一个封闭期以上 0
  注:每个开放期5-20个工作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基金份额期限小于30天的,应将赎回费总额的10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基金份额期限在30天(含)以上但少于3个月的,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应归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是否开通转换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9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6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7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8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1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4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2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26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8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9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8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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