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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0052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9736
基金代码 005286
公告日期 2019-09-12
编号 1
标题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
10月20日证监许可【2017】18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
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
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
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
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
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
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份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
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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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
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持有,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另外,在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
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
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8月11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2季度的
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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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
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 亿
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4.10%)、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 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90%)、珠海银华聚义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57%)、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比例 3.20%)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
例 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
称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
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
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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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 投资管理
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
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
部、深圳管理部等 24 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
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
下设“主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
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
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
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
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
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
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
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
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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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
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
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
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
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
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
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
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
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
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
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
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
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
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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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
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
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
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
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
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
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
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
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现任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
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
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
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
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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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
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
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
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
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
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
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
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
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
(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文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三部基金
经理助理。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担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兼任银华惠安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兼任银华惠丰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 11 日起兼任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兼任银华华茂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兼任银
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兼任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兼任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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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0 月 19 日起兼任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起兼任银华安丰中短
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起兼任银
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
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
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 年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
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
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
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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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
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
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
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
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
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
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
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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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
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
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71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82.87 亿元,全年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20 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
委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
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
利宝”手机 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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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
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
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 曾顺福 联系人 杨婧
电话 021-61418888 传真 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丽、杨婧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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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
健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依法投资于国内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市场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在每次
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
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
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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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
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
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
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
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债券类金融工具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债券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的变化特
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
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
置。
2)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投资受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
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
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
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
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
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
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
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
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
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
略。
本基金还将通过研究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
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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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于信用变化策略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
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
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
券的内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
观的价值评估。
5)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所融入的资金投资
于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
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
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
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
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
场充分发现。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
8)逆回购策略
在基金进行逆回购交易时,审慎并尽可能充分的考虑逆回购资产的流动性,
通过合理的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来控制其流动性风险;同时通过审慎的选择
交易对手,通过分散化和交易对手的准入和额度管理(包括而不限于按照穿透原
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调查以及杠杆水平尽职调查等方式)尽可能
化解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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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基金选择该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1、权威性。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能够综
合反映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
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2、样本覆盖广泛,编制方法合理。该指数样本券包括记账式国债、央行票
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
资券、证券公司债、地方企业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中央企业
债等债券。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
整体表现;
3、指数公布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
综上所述,中债综合指数(全价)可以较好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特征与目标
客户群的风险收益偏好。因此,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
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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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45,655,036.33 95.00
其中:债券 745,655,036.33 95.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501,352.31 3.38
8 其他资产 12,757,637.31 1.63
9 合计 784,914,025.9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40,085,000.00 83.5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05,570,036.33 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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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45,655,036.33 141.5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3417 17 中信 G4 400,000 41,052,000.00 7.79
2 143538 18 陆债 01 400,000 40,976,000.00 7.78
3 143380 17 华能 01 400,000 40,852,000.00 7.75
4 122484 15 龙源 01 400,000 40,416,000.00 7.67
5 101900054
19 中石油
MTN002
400,000 40,136,000.00 7.62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
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475.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0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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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689,127.4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757,637.31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
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8.2.11(基
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8.12.31 6.07% 0.06% 4.47% 0.07% 1.60% -0.01%
2019.1.1 至
2019.6.30 2.43% 0.05% 0.24% 0.06% 2.19% -0.01%
2018.2.11(基
金合同生效
8.65% 0.06% 4.72% 0.07% 3.93%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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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
2019.6.30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诉讼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
户费、手续费、经纪商佣金、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投资相关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
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
户,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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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自动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
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此
项调整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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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
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
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
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基金投资
业绩。
6、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
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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