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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ETF(5151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6340
基金代码 515150
公告日期 2019-09-06
编号 1
标题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6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00份以上(含1000份)。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详见本公告“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认购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0、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的发售机构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9月6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机构咨询。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6、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7、风险提示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另外,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场外简称: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ETF
  场内简称:带路国企
  认购代码:515153
  证券代码:515150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的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十)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1、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认购申请: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3)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08%=0.8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08%)=1,000.8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0.8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4)清算交收: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其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5)认购确认:在募集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2、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00份以上(含1000份)。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08%=8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08%)=100,08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者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08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4)清算交收: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T日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5)认购确认:在募集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后,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详见本公告“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2)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4)清算交收:
  1)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或最后一日,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或累计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汇总股票认购数据后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确认的认购申请股票数据,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网下认购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认购数据对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检查并冻结,并将检查冻结股票的情况发回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的检查冻结投资者股票账户的情况,初步确认各个投资者的有效股票认购数量。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有效股票认购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认购费,并由投资者在认购时支付。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在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账户上,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5)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人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者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50 万份 0.08%
50 万份≤M<100 万份 0.05%
M≥100 万份 500 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0.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三)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开户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即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投资者开立上海证券账户,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3)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二)网上现金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网下现金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使用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富国直销汇款账户信息
一、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 2029 1902 5735 568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支付系统
行号
102290020294
二、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 1550 4000 5001 086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
行号
105290036005
三、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 6672 6018 1500 1132 5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
行号
301290050037
四、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 8921 4310 006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
行号
308290003020
五、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41 6900 0400 4007 8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支付系统
行号
103290003270
  (5)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机构;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网下股票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使用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2)投资者的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的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后);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传真:(010)66594942
  客服电话:95566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李梅
  联系人员:陈飙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3、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人代表:李梅
  联系人员:陈飙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人代表:李琦
  联系人员:陈飙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000039 中集集团 600026 中远海能 600808 马钢股份
000157 中联重科 600028 中国石化 600820 隧道股份
000338 潍柴动力 600029 南方航空 601919 中远海控
000425 徐工机械 600039 四川路桥 600886 国投电力
000528 柳工 600050 中国联通 600887 伊利股份
600056 中国医药 600060 海信电器 601111 中国国航
000625 长安汽车 600068 葛洲坝 600900 长江电力
000977 浪潮信息 600104 上汽集团 600970 中材国际
000959 首钢股份 600271 航天信息 601003 柳钢股份
000778 新兴铸管 600153 建发股份 601018 宁波港
000786 北新建材 600170 上海建工 601088 中国神华
000932 华菱钢铁 600176 中国巨石 601117 中国化学
000825 太钢不锈 600188 兖州煤业 601298 青岛港
000830 鲁西化工 600236 桂冠电力 601186 中国铁建
000898 鞍钢股份 600298 安琪酵母 601238 广汽集团
000951 中国重汽 600309 万华化学 601390 中国中铁
600027 华电国际 600332 白云山 601717 郑煤机
002080 中材科技 600339 中油工程 601618 中国中冶
002051 中工国际 600348 阳泉煤业 601668 中国建筑
002068 黑猫股份 600362 江西铜业 601669 中国电建
002091 江苏国泰 600497 驰宏锌锗 601727 上海电气
002092 中泰化学 600406 国电南瑞 601766 中国中车
002110 三钢闽光 600498 烽火通信 601800 中国交建
002152 广电运通 600528 中铁工业 601808 中海油服
002202 金风科技 600597 光明乳业 601857 中国石油
002415 海康威视 600583 海油工程 601866 中远海发
002449 国星光电 600585 海螺水泥 601888 中国国旅
600023 浙能电力 600688 上海石化 601898 中煤能源
600008 首创股份 601985 中国核电 601899 紫金矿业
600010 包钢股份 600737 中粮糖业 601989 中国重工
600011 华能国际 600761 安徽合力 000488 晨鸣纸业
600018 上港集团 600782 新钢股份 600115 东方航空
600019 宝钢股份 600835 上海机电
600021 上海电力 600795 国电电力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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