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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00103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5139
基金代码 001035
公告日期 2019-09-04
编号 1
标题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1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9 月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9 月6 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
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 个月的期间,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为3 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9 月6 日—9 月10 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自2019 年9 月6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九个开放期,2019 年9 月6 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
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
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
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 元人民
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 元人民币。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
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并在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
100 万≤M<200 万 0.5%
200 万≤M<500 万 0.3%
M≥500 万 1000 元每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中银恒利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电子直销申购、赎回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及相关
最新公告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
律规则的规定。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
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1、设Y 为持有期限。当Y<7 天时,赎回费率为1.5%;当7 天≤Y<30 天时,赎回费率
为0.75%;当Y≥30 天时,赎回费率为0。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
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
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
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
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
金资产。
5、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
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陈思思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 95561
联系人:李博
网址:www.cib.com.cn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1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 号1 幢1 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 号奎科科技大厦1 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
站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9 月4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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