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C(00662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4932
基金代码 006627
公告日期 2019-09-03
编号 1
标题 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1]月[1]日证监许可[2018]1773号《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成立时间:1988年7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侯巍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复[1988]31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3亿元人民币

  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65,314,455 30.59%
2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82,605,635 9.99%
3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268,856 7.04%
4
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吉金投-稳赢 2 号投资基金
45,446,000 1.61%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619,400 1.44%
6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26,401,342 0.93%
7 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840,351 0.91%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回专用账户
21,080,000 0.75%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97,048 0.72%
10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0 0.60%

  注:截止到2019.6.30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侯巍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增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在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科技信息部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7月至今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兼任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华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太钢集团财务处成本科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4月至2008年6月担任太钢集团计财部成本管理室科长;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太钢能源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担任山西太钢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夏贵所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8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配电管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期间: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职务),2016年5月至今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晋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5月至今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灏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海武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合伙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容和平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任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山西工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3年6月至今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卫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1994年4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6年5月退休);2008年9月至今兼职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院长助理;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9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怡里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证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担任山西证券党委委员;2010年4月至今任山西证券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至今任山西证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龙华启富(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山证并购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2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汾西启富扶贫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7月至今任山西国投创新绿色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8月至今任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12月至今任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志宏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国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长治市经济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明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今历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出纳、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部副主任、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2013年8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关峰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6月至2013年6月,历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2017年2月至今任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罗爱民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处长;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山西经贸集团技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西旅游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经贸集团煤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国林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2017年12月至今任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山西久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山西中电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晋城市富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山西诺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运城市奥新纳米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山西青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奇旺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原吕梁地区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吕梁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朝晖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翟太煌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总监。

  尤济敏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山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山证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副董事长。

  闫晓华女士,中共党员,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08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稽核考核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侯巍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孟有军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俊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公司职工董事;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汤建雄先生,学士学位。2008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3年10月任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任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代为履行合规总监职责,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怡里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高晓峰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证信证券培训中心;1999年8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机构处、期货处和上市处;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期货处处长;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法制处处长(期间,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挂职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

  4、基金经理

  刘凌云女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07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债券交易员。2013年7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交易员兼研究助理;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4月27日任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5日至2015年4月27日任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3月起担任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3日至2017年3月担任中欧滚钱宝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加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固收部担任投资主办;2018年7月转入山西证券公募基金部;2019年1月起担任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起担任山西证券裕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凌云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华志贵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8年8月,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任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09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担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加盟本公司公募基金部, 2015年5月起任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担任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担任山西证券裕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志贵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乔俊峰,公司副总裁

  委员:

  薛永红,公募基金部总经理;

  华志贵,基金经理;

  娄伶俐,研究员;

  刘凌云,基金经理;

  郭熠,私人财富部副总经理;

  石晋,研究所研究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注册或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向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合规总监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首席风险官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

  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6)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合同和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核;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合规检查,组织落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业务隔离和反洗钱工作;负责处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诉讼事务;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整体业务进行全程监控,拟定和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流程;建立和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监控和检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运行情况;分析、评估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8)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审计与监察、稽核,检查各部门对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合规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体执行合规管理与稽核审计工作,并协助合规总监工作。合规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857.47亿元。2019年1-3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站:www.i618.com.cn

  2、代销机构:

  (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 付文红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客服电话:800-28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欲镇安福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文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zlfund.cn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中心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张鼎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wm.com

  (1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王骅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1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9)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本基金的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董秘:王怡里

  联系电话:0351-8686966

  传真:0351-8686918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城文化大厦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电话:010-68085873

  经办注册会计师:白银泉、武丹

  联系人:武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型为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超短债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超短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270天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有效管理风险、保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工业增加值、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指标,结合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综合分析债券市场的变动趋势。最终确定本基金在债券类资产中的投资比率,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2、目标久期策略及凸性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与超短债,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宏观面的各个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所处周期、货币财政政策动向、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等,通过对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并且动态调整本基金的目标久期,即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组合久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组合久期,从而提高债券投资收益。由于债券价格与收益率之间往往存在明显的非线性关系,所以通过凸性管理策略为久期策略补充,可以更好地分析债券的利率风险。凸性越大,利率上行引起的价格损失越小,而利率下行带来的价格上升越大;反之亦然。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凸性分析,对久期策略做出适当的补充和修正。

  3、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了组合的整体久期后,组合将基于宏观经济研究和债券市场跟踪,结合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和波动模拟模型,对未来的收益率曲线移动进行情景分析,从而根据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变动情况,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增强基金的收益。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因此信用策略是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的重要部分。由于影响信用债券利差水平的因素包括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自身的信用情况变化,因此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可以具体分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和单个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1)市场整体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市场特征和政策因素三方面考量信用利差曲线的整体走势。在经济周期向上阶段,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反之当经济周期不景气,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信用利差扩大。同时本基金也将考虑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以及流动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动态研究信用债市场的主要特征,为分析信用利差提供依据。另外,政策因素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影响。这种政策影响集中在信用债市场的供给方面和需求方面。本基金将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分别评估政策对信用债市场的作用。

  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的投资比例。

  (2)单个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信用债的收益率水平及其变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水平,本基金将对不同信用类债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深入挖掘信用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本基金主要通过发行主体偿债能力、抵押物质量、契约条款和公司治理情况等方面分析和评估单个信用债券的信用水平:信用债作为发行主体的一种融资行为,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从行业和企业两个层面来衡量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A)行业层面:包括行业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和行业运营竞争状况;B)企业层面:包括盈利指标分析、资产负债表分析和现金流分析等。

  抵押物作为信用债发行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债券持有人分析和衡量该债券信用风险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抵押物质量的考察主要集中在抵押物的现金流生成能力和资产增值能力。抵押物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能力越强、资产增值的潜力越大,则抵押物的质量越好,从而该信用债的信用水平也越高。

  契约条款是指在信用债发行时明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发行人行为的条款内容。具体包含承诺性条款和限制性条款两方面,本基金首先分析信用债券中契约条款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随后对发行人履行条款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与评估,发行人对契约条款的履行情况越良好,其信用水平也越高。

  对于通过发行债券开展融资活动的企业来说,该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是该债券维持高信用等级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关注的公司治理情况包括持有人结构、股东权益与员工关系、运行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董事会结构和效率等。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而且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8、杠杆投资策略

  在本基金的日常投资中,还将充分利用组合的回购杠杆操作,在严格头寸管理的基础上,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进行风险可控的杠杆投资策略。

  9、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交易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不超过270天的债券资产,所以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短期债券指数,对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89,182,540.17 86.53

其中:债券 351,721,052.50 78.20

资产支持证券 37,461,487.67 8.33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44,828,972.66 9.97
8 其他资产 15,741,174.56 3.50
9 合计 449,752,687.3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92,000.0
0
5.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92,000.0
0
5.85
4 企业债券
181,515,052.
50
53.1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133,000. 29.33
00
6 中期票据
50,081,000.0
0
14.6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51,721,052.
50
103.0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2223 14江泥01 200,000
20,128,00
0.00
5.89
2 041800225
18渝惠通C
P001
200,000
20,056,00
0.00
5.87
3 041800431
18武夷投
资CP002
200,000
20,050,00
0.00
5.87
4 011801946
18晋路桥S
CP003
200,000
20,010,00
0.00
5.86
5 136845 16环球03 200,000
20,006,00
0.00
5.86
6 101655019
16淮北建
投MTN001
200,000
20,006,00
0.00
5.86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56018 旭辉01优 200,000
19,974,00
0.00
5.85
2 139713 合景3A1 100,000
9,885,35
6.16
2.90
3 139304 旭日01A 50,000
5,036,13
1.51
1.47
4 156831 太盟10A1 100,000
2,566,00
0.00
0.75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没有出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0,447.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053,465.47
5 应收申购款 2,657,261.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5,741,174.56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1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一、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1 山证超短债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今(2019 年 1
月 2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1.70% 0.02% 1.41% 0.01% 0.29% 0.01%

  1.2 山证超短债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今(2019 年 1
月 21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1.67% 0.02% 1.41% 0.01% 0.26% 0.01%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1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证券、期货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十二、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