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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C(00699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1301
基金代码 006990
公告日期 2019-08-29
编号 1
标题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3月8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98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6,341,887.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A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989
0069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17,696,998.71份
118,644,888.64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买入持有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和板块轮换策略、骑乘策略、价值驱动的个券选择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以及适度的融资杠杆策略等,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达成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吴曙明
贺倩


联系电话
010-66228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xinxipilu@ccbfund.cn
tgxxpl@abc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99

传真
010-66228001
010-6812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30日)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95,577.88
1,160,432.83

本期利润
5,654,216.11
1,248,201.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0
0.005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78%
0.6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7
0.005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0,960,375.41
119,433,730.5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78
1.00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建仓期。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5%
0.01%
0.33%
0.02%
-0.08%
-0.01%

过去三个月
0.64%
0.02%
0.65%
0.02%
-0.01%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8%
0.01%
0.87%
0.02%
-0.09%
-0.01%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2%
0.02%
0.33%
0.02%
-0.11%
0.00%

过去三个月
0.55%
0.02%
0.65%
0.02%
-0.10%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66%
0.01%
0.87%
0.02%
-0.21%
-0.0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本基金选择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作为组合业绩的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债财富指数之一。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待偿期限在1-3年(含1年)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该指数可以综合反映中短期债券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建仓期。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65%,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海外投资部、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交易部、研究部、创新发展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机构业务部、网络金融部、人力资源管理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财务管理部、金融科技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规部,以及深圳、成都、上海、北京、广州五家分公司和华东、西北、东北、武汉、南京五个营销中心,并在上海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 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创新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指数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潜力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大安全战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瑞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高端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建信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鑫稳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量化优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战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龙头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建信鑫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润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共计110只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共计为5,725.25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3月8日
-
12
李峰先生,硕士。曾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助理,2007年4月至2012年9月任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会计业务经理、风控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任银华基金管理公司询价研究主管,2016年6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5月15日起任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2日起任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14日起任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8日起任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次,原因是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整体运行平稳,GDP累计增速录得6.3%,较2018年全年回落0.3个百分点。上半年随着贸易战阶段性缓和,净出口对于GDP增长的贡献由负转正,叠加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支撑,成为稳定经济的主要动力。投资方面,受到制造业和基建投资疲弱的影响,对经济的贡献率相比于去年年末也有所下滑。仅地产投资在建安部分的支撑下仍维持10%以上的增速,但随着销售与卖地的持续回落,下半年地产投资增速也将预期下滑。整体看,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经济增长动能持续放缓。通胀方面,上半年物价水平总体平稳,CPI在食品价格带动下有所上行。尤其是猪肉和鲜果价格的大幅上涨,推升CPI在二季度回到2.7%的高位。货币政策方面,上半年货币政策基调维持稳健,资金面整体维持合理适度水平,部分时点出现阶段性紧张。央行在上半年两次降准,并通过MLF、TMLF以及逆回购等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稳定市场对资金面的预期,并引导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放贷以支持实体经济。汇率方面,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宽幅波动,先升值后贬值,中间价从年初的6.8632贬值到到6月末的6.8747。 受此影响,2019年上半年债券收益率整体波动较大,利率先上后下,呈现倒V型走势。具体看,一季度债券市场随着社融增速企稳回升、贸易战阶段性缓和以及资本市场风险偏好回升等因素影响,收益率底部区域震荡明显;4月受到一季度经济金融数据好转影响收益率显著上行;5月之后贸易战风波重燃,国内经济数据出现反复,收益率再次回落。整体看10年期国开债和国债益率半年末收于3.61%和3.23%,相比于去年年底分别下行3BP和持平。 回顾上半年的基金管理工作,组合通过中短久期信用债的票息策略,精选个券、积极操作。建仓期内,在债券市场震荡过程中,保持了净值的平稳增长。面对6月份较为宽松的资金面以及经济下行预期,通过加仓长久期利率债拉长组合久期,在后续收益下行过程中获取了一定的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A净值增长率0.78%,波动率0.01%,本报告期本基金C净值增长率0.66%,波动率0.0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87%,波动率0.0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随着一、二季度抢出口的结束,贸易摩擦对于经济的影响将更加显著。叠加国内外总需求不足导致的企业盈利持续恶化,宏观经济趋势性下行已经成为市场的一致预期。坚持“房住不炒”以及“不走老路”等政策约束下,地产投资难以成为托底经济的抓手,基建与消费或成为下半年稳增长的核心。随着上半年地方债的提前发型,以及放开地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约束,基建投资增速较上半年将有所抬升。消费方面,减税降费对于消费的刺激将逐步体现,但考虑到居民收入预期的下滑以及过去几轮地产周期对消费的挤出效应,经济增长转型为消费拉动模式或仍需较长的时间。结合政策诉求已经转变为注重发展的质量以及容忍经济增速的合理回落,本轮经济周期的筑底过程预计将显著长于以往。考虑到下半年资金面的持续宽松以及降准预期,我们对债券市场较为乐观,债券收益率有望跟随利率走廊价格的调整而整体下行。组合管理方面,在继续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操作,拉长组合久期并提升杠杆水平,密切跟踪宏微观数据边际变化带来的投资机会,并关注因风险事件、监管政策变化引发收益率波动所带来的交易性机会。 本基金下半年将在严控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加强组合投资的灵活性,合理调节债券持仓的久期、杠杆,力求为持有人获得较好的收益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内控合规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公司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并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独立提供的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估值。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责任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970,341.05

结算备付金

349,500.00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2,930,6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72,930,6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5,131,332.3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875.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81,383,648.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999,781.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514,372.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057.30

应付托管费

52,352.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246.96

应付交易费用

12,717.41

应交税费

46,015.23

应付利息

4,780.1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63,219.17

负债合计

40,989,542.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36,341,887.35

未分配利润

4,052,218.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0,394,105.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1,383,648.58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536,341,887.35份,其中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份额总额为417,696,998.71份,基金份额净值1.0078元;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份额总额为118,644,888.64份,基金份额净值1.0066元。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8,712,372.14

1.利息收入

8,723,682.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62,015.62

债券利息收入

6,000,868.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460,797.6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26,541.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26,541.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6,407.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8,824.29

减:二、费用

1,809,954.22

1.管理人报酬
6.4.8.2.1
953,735.30

2.托管费
6.4.8.2.2
317,911.75

3.销售服务费
6.4.8.2.3
235,953.06

4.交易费用

13,363.30

5.利息支出

89,954.0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9,954.07

6.税金及附加

15,824.62

7.其他费用

183,212.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02,417.9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02,417.9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79,461,332.67
-
1,579,461,332.6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902,417.92
6,902,417.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43,119,445.32
-2,850,199.29
-1,045,969,644.6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41,403.65
15,756.94
6,357,160.59

2.基金赎回款
-1,049,460,848.97
-2,865,956.23
-1,052,326,805.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36,341,887.35
4,052,218.63
540,394,105.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张军红
吴曙明
丁颖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6号《关于准予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578,992,084.32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90173_A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79,461,332.6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69,248.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无。
权证交易
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53,735.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71,446.63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7,911.7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合计

建设银行
-
230,380.38
230,380.3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47.21
647.21

农业银行
-
4,303.97
4,303.97

合计
-
235,331.56
235,331.5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X 0.35%/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款
2,970,341.05
196,377.1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6,999,781.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90201
19国开01
2019年7月1日
99.96
100,000
9,996,000.00

190205
19国开05
2019年7月1日
97.95
300,000
29,385,000.00

合计



400,000
39,381,00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72,930.6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72,930,600.00
98.55


其中:债券
572,930,600.00
98.5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19,841.05
0.57

8
其他各项资产
5,133,207.53
0.88

9
合计
581,383,648.58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无。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无。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无。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9,345,000.00
12.8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9,345,000.00
12.83

4
企业债券
2,011,600.00
0.3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70,972,000.00
68.65

6
中期票据
130,602,000.00
24.1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72,930,600.00
106.0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41900110
19潞安CP001
400,000
40,036,000.00
7.41

2
011900688
19长发集团SCP002
400,000
40,028,000.00
7.41

3
101900456
19首开MTN001
300,000
30,168,000.00
5.58

4
011900601
19新中泰SCP002
300,000
30,069,000.00
5.56

5
101900834
19南电MTN005
300,000
30,063,000.00
5.5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披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131,332.38

5
应收申购款
1,875.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33,207.5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103
134,610.70
43,066,482.00
10.31
374,630,516.71
89.69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259
94,237.40
-
-
118,644,888.64
100.00

合计
4,362
122,957.79
43,066,482.00
8.03
493,275,405.35
91.97

注: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61,876.95
0.01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0,017.89
0.01


合计
71,894.84
0.01

注: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8日)基金份额总额
1,251,672,650.76
327,788,681.9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573,498.40
1,767,905.2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838,549,150.45
210,911,698.5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7,696,998.71
118,644,888.64

注:上述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13日起,曲寅军不再担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投资官(副总裁)。上述事项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19年3月16日公告。 201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史静欣托管业务部副总裁职务。 2019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马曙光托管业务部总裁职务。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东海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注:1、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租用制度》,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能够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个券等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能够积极、有效地将研究成果及时传递给基金管理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佣金费率合理。 2、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8日生效,与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9,120,200,000.00
100.00%
-
-

红塔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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