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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00627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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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49865 | ||||||||
基金代码 | 006271 | ||||||||
公告日期 | 2019-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2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492,199.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270 00627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6,746,457.32份 3,745,741.97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力且能保持持续成长的上市公司,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紧跟当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行业的增长机会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郭冬青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56711600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guodq@huianfund.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56711690 95566 传真 01056711640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ianfund.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 - 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25,927.31 -78,466.95 本期利润 -2,333,675.85 -74,891.0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4 -0.005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1% -2.1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48 -0.02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4,672,518.31 3,665,651.7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59 0.978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0% 0.56% 3.42% 0.70% -3.82% -0.14% 过去三个月 -1.81% 0.34% -0.26% 0.92% -1.55% -0.5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41% 0.26% 13.24% 0.97% -14.65% -0.71%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9% 0.56% 3.42% 0.70% -3.91% -0.14% 过去三个月 -2.04% 0.34% -0.26% 0.92% -1.78% -0.5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4% 0.26% 13.24% 0.97% -15.38% -0.7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核心成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2016年4月25日正式成立,是业内首家全自然人、由内部核心专业人士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上海市,设北京、上海双总部。公司目前具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资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5只公募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资产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华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稳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趋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鼎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唯 首席投资官、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月25日 - 19年 邹唯,理科硕士,1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中信产业基金金融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题策略组组长、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1日加入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首席投资官,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27日至今,任汇安趋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27日至今,任汇安裕阳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至今,任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了保守谨慎的策略,仓位较低,错过了二三月份的大幅反弹行情。在回避了五月份的市场下跌后,本基金在六月大幅提高了仓位,配置了大金融、食品饮料、科技制造等行业的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积极参与下半年市场的机构性机会。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0.985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1%;截至本报告期末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0.978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经过了2018年市场的单边大幅下跌后,2019年上半年市场展开了较大幅度的反弹,市场信心也得到了恢复,市场回归了基本面研究。一季度跟房地产和建筑相关的产业链数据较好,主要是房地产库存较低,房地产企业在去年拿地高峰后不断投入新开工,施工面积也在上升,房地产补库存导致了钢铁、建材等行业景气度较好。二季度经济数据有所回落,房地产相关的投资额增速见顶回落,工业增加值、PMI指数下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也比三月份低。另一方面,五月份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恶化,美国对中国出口的2500亿美元商品从6月15日起征收25%的关税,也导致市场情绪较为悲观。 本基金二季度在五月策略较为保守,因此净值下跌幅度不大。由于看好的股票经过这一波下跌后估值较为便宜,我们在六月份增加了仓位,主要配置了保险、银行、消费、科技领域有核心竞争力的成长企业。我们认为经济将在下半年见底,随着科创板在七月份开板挂牌交易,三季度市场会有结构性的机会,本基金会积极参与下半年的市场行情。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运营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投资部门、合规风控部和运营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7,503,650.30 结算备付金 756,377.84 存出保证金 33,421.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040,000.31 其中:股票投资 106,040,000.3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3,935.7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9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54,358,378.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181,703.14 应付赎回款 296,398.4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6,211.07 应付托管费 31,035.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79.91 应付交易费用 225,149.4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7,230.84 负债合计 6,020,208.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50,492,199.29 未分配利润 -2,154,029.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338,170.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4,358,378.08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0.9859元,基金份额总额146,746,457.32份;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0.9786元,基金份额总额3,745,741.97份。汇安核心成长混合份额总额合计为150,492,199.29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753,401.98 1.利息收入 967,560.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8,781.5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38,779.2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28,079.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41,147.1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3,068.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827.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11,289.17 减:二、费用 1,655,164.96 1.管理人报酬 965,667.00 2.托管费 160,944.44 3.销售服务费 48,932.18 4.交易费用 379,377.98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00,243.3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8,566.9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08,566.9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8,586,674.50 - 228,586,674.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08,566.94 -2,408,566.9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8,094,475.21 254,537.70 -77,839,937.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1,370,119.24 414,252.28 81,784,371.52 2.基金赎回款 -159,464,594.45 -159,714.58 -159,624,309.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0,492,199.29 -2,154,029.24 148,338,170.0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秦军______ ______窦星华______ ____江士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8]1185号《关于准予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8,468,129.9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8,586,674.5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8,544.5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汇安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核心成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汇安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自2018年6月8日 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何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秦军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郭小峰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戴新华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刘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郭兆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尹喜杰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王福德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65,667.0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24,164.7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0,944.4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合计 汇安基金 - - - 中国银行 - 17,020.25 17,020.25 合计 - 17,020.25 17,020.25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汇安基金,再由汇安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0.80% / 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产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47,503,650.30 319,790.5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6,040,000.31 68.70 其中:股票 106,040,000.31 68.7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8,260,028.14 31.26 8 其他各项资产 58,349.63 0.04 9 合计 154,358,378.08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878,602.00 3.96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448,677.31 25.2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62,712,721.00 42.2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6,040,000.31 71.49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85,700 7,593,877.00 5.12 2 600036 招商银行 205,000 7,375,900.00 4.97 3 000860 顺鑫农业 132,860 6,197,919.00 4.18 4 603369 今世缘 221,900 6,188,791.00 4.17 5 000858 五粮液 52,100 6,145,195.00 4.14 6 600030 中信证券 256,900 6,116,789.00 4.12 7 300567 精测电子 114,300 6,003,036.00 4.05 8 600837 海通证券 419,600 5,954,124.00 4.01 9 002939 长城证券 278,800 4,653,172.00 3.14 10 002142 宁波银行 188,300 4,564,392.00 3.0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5,348,249.00 10.35 2 600036 招商银行 15,097,326.39 10.18 3 002299 圣农发展 10,947,117.11 7.38 4 000860 顺鑫农业 10,539,507.20 7.11 5 002945 华林证券 10,394,002.00 7.01 6 600837 海通证券 10,093,749.99 6.80 7 603369 今世缘 10,079,364.86 6.79 8 000927 一汽夏利 9,051,826.45 6.10 9 000550 江铃汽车 8,704,682.30 5.87 10 002234 民和股份 7,506,207.00 5.06 11 300761 立华股份 7,388,133.86 4.98 12 600030 中信证券 5,961,810.57 4.02 13 300567 精测电子 5,961,329.00 4.02 14 000858 五粮液 5,951,015.00 4.01 15 601901 方正证券 4,588,241.00 3.09 16 600418 江淮汽车 4,587,976.00 3.09 17 000800 一汽轿车 4,587,288.80 3.09 18 601336 新华保险 4,585,717.00 3.09 19 002142 宁波银行 4,470,258.00 3.01 20 600864 哈投股份 4,467,907.00 3.01 21 601881 中国银河 4,467,430.00 3.01 22 601555 东吴证券 4,467,064.33 3.01 23 601688 华泰证券 4,467,015.00 3.01 24 002157 正邦科技 4,465,997.00 3.01 25 002939 长城证券 4,465,717.00 3.01 26 601162 天风证券 4,465,712.00 3.01 27 300409 道氏技术 4,448,284.40 3.00 28 000002 万科A 4,215,321.00 2.84 29 600340 华夏幸福 4,215,278.81 2.84 30 600031 三一重工 4,120,777.00 2.78 31 603043 广州酒家 3,135,839.00 2.11 32 002714 牧原股份 3,091,083.00 2.0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550 江铃汽车 9,073,112.40 6.12 2 601318 中国平安 7,988,392.00 5.39 3 600036 招商银行 7,761,569.00 5.23 4 002299 圣农发展 7,497,114.80 5.05 5 300761 立华股份 7,364,016.46 4.96 6 002945 华林证券 5,237,684.00 3.53 7 000860 顺鑫农业 4,651,481.40 3.14 8 601336 新华保险 4,626,791.66 3.12 9 000927 一汽夏利 4,486,304.00 3.02 10 601901 方正证券 4,459,541.44 3.01 11 600418 江淮汽车 4,420,224.00 2.98 12 000800 一汽轿车 4,420,056.45 2.98 13 600340 华夏幸福 4,250,204.52 2.87 14 000002 万科A 4,222,972.00 2.85 15 600031 三一重工 4,121,476.00 2.78 16 600837 海通证券 4,047,597.00 2.73 17 002234 民和股份 3,979,205.00 2.68 18 603369 今世缘 3,968,222.56 2.68 19 603043 广州酒家 3,108,577.00 2.10 20 002714 牧原股份 2,862,270.00 1.93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20,810,984.6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2,625,664.49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使用股指期货策略。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使用国债期货策略。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调查,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421.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935.78 5 应收申购款 991.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8,349.6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765 191,825.43 81,577,861.93 55.59% 65,168,595.39 44.41%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88 42,565.25 0.00 0.00% 3,745,741.97 100.00% 合计 853 176,426.96 81,577,861.93 54.24% 68,914,337.36 45.79%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999.29 0.0007%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0.00 0.0000% 合计 999.29 0.000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0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0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A 汇安核心成长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176,863,873.64 51,722,800.8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81,267,360.59 102,758.6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1,384,776.91 48,079,817.54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6,746,457.32 3,745,741.9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2019年6月25日发布公告,聘任郭冬青为公司合规负责人。上述变更事项,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北京证监局备案。自新任合规负责人任职之日起,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秦军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合规负责人职务。 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自本基金成立日(2019年1月25日)起至今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金证券 3 333,436,649.16 100.00% 237,173.25 100.00% - 东北证券 1 - - - - - 注: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最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需经风险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综合管理部备案。 (3)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以上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内新增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 - 642,400,000.00 100.00% - - 东北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411-20190630 - 79,585,157.18 - 79,585,157.18 52.8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况,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本基金因持有人集中度较高而产生的相应风险,具体包括:巨额赎回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基金收益水平波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运作中对以上风险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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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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