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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00546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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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49841 | ||||||||
基金代码 | 005465 | ||||||||
公告日期 | 2019-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4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263,311.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465 0054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0,263,311.87份 0份 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C类份额。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基金投资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管理策略,确定部分债券采取持有到期策略,部分债券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鸣 田青 联系电话 021-689843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mingzhu@hts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97 010-67595096 传真 021-28972120 010-66275853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amc.htsc.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6月30日)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8,475,960.31 - 本期利润 11,442,522.19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4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4%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4%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8,475,960.31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1,705,834.0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14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14%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半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数据。 5、本报告期本基金C份额未有客户资金认购及存余。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0% 0.05% 0.19% 0.02% 0.21%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4% 0.07% 0.30% 0.03% 0.84% 0.04%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C份额未有客户资金认购及存余。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未满1年,尚处于建仓期; 2、本报告期本基金C份额未有客户资金认购及存余;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100%。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79号文批准,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2014年10月成立时,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2015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至10亿元人民币。2016年7月增加注册资本至26亿元人民币。 2016年7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82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华泰紫金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丰泰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八只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阮毅 基金经理 2019-05-13 - 8 2011年6月加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历任债券交易员、产品经理、投资经理和固收专户投资主管,专户管理规模超过1000亿,管理产品曾获证券时报评选最佳开放式产品奖项,2018年5月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起任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任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博良 基金经理 2019-04-15 - 6 2013年加入华泰证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2015年进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及交易工作。2017年8月起任华泰紫金零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起任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任华泰紫金丰泰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晨 基金经理 2019-05-13 - 10 曾任职于巴克莱资本(香港),从事海外可转债市场的交易和投资工作。2011年至2014年,曾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研究所和中投证券研究所,从事债券研究工作。2014年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19年3月起任华泰紫金季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任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述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并健全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公司建立了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股票池和债券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际经济方面: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仍然维持弱势,全球主要经济体制造业不断创出新低,居民消费、企业资本开支数据持续下滑,全球贸易量增速继续回落,新一轮经济衰退预期重启。随着全球经济的回落及市场疲软,全球央行货币政策均出现不同程度宽松转向。美联储在2019年5月的议息会议上已表达中性态度,7月的议息会议或将开启新一轮的降息周期,欧洲央行与日本央行的态度也在发生转变,而新兴经济体中如印度、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和发达经济体中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抢跑开启了宽松周期。因此,下半年开启的全球降息周期将成为主导全球市场走势的主旋律。 国内经济方面: 今年以来由于财政政策提前发力,导致2019年一季度国内经济比较全球其他发达经济体一枝独秀,增速达到6.4%超越市场预期。进入二季度,“金融供给侧改革”政策主线重新回归,货币政策边际收紧,但受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叠加外部环境拖累,经济下行压力重现,二季度经济增速小幅回落至6.2%的水平。不过减税降费、专项债加码操作等措施成为短期内干扰因素的支撑,公布的6月社融数据、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均好于预期,下半年经济基本面或呈现平稳下行态势。 2、市场回顾 上半年债券市场先涨后跌,利率小幅上行。其中,上半年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 0.31%,中国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下跌 0.52%,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上涨 0.31%。在收益率曲线上,上半年收益率曲线中短端维持陡峭,其中1年期国债收益率从2.60%的水平上行至2.64%,5 年国债收益率从2.97%的水平上行至3.06%,10年国债收益率持平于3.23%。 3、运作分析 上半年资金面总体维持宽松态势,债券品种先涨后跌。策略上,我们逢低提高了组合的杠杆和久期水平,主要投资了中长久期的高等级信用债和政金债,适当参与龙头民营企业债及波段交易机会,使组合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A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1.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0%;本报告期C级未有客户资金认购及存余。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短期依然难现复苏,衰退可能性依然存疑。美国经济表现相对坚挺,欧洲经济形势阴霾重重,中美贸易摩擦虽短期缓解,但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全球央行争相加入降息阵营寄希望于货币宽松政策这株救命稻草,但在目前全球低位利率的环境下实际效果值得商榷。国内基调坚持金融供给侧改革方向不变,稳定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政策底线,依然延续淡化总量强调结构的调控思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取向不变,但持续关注“房住不炒”基调下加码的地产调控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以及“包商事件”后同业业务收缩、风险偏好下行导致的紧信用的负反馈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对 2019年下半年利率债和高等级品种的走势保持乐观,但对低等级品种保持谨慎。未来市场面临的三重冲击在于:全球经济增长的晦暗前景、中小银行去杠杆、地产链条逐步降温。海外经济衰退的预期加强,许多主流经济体已步入“负利率”泥潭。在基本面总体利多的环境中,需要把握市场核心矛盾的来回切换,以及市场预期的摇摆,若经济下行及货币政策超预期,国债利率将有挑战前低的可能。在中美贸易摩擦短期不确定性降低后,中国的逆周期政策如何演绎将成为关注的重点。从供给层面上看,地方债的剩余额度要在9月之前发完,利率债供给阶段性上量,对市场的冲击将会存在,而资金层面上的DR回购利率已经在历史低位附近,后续下行空间有限,故而经济基本面虽然依旧有利于利率下行,但短期的震荡因素依旧存在。信用方面,包商事件之后,各家金融机构均在提高风险制度的标准,低等级券的质押难度提升已是短期难以逆转的事实,不少中小金融机构也在削减杠杆以降低系统性风险,该现象短期内不会随跨季的结束而结束。此外,三季度信用债层面还将迎来到期回售高峰的挑战,三季度信用债到期量近1.7万亿,是全年到期的季度最高值,进入回收期的量也高达6300亿元,显著高于二季度4100亿元。因此,信用分层还将延续,低等级的信用调整短期也难言结束。 下半年,我们仍将坚持从自上而下的角度预判市场走势,并从自下而上的角度严防信用风险。具体操作上,在做好组合流动性管理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各类资产,保持适度杠杆和久期,审慎精选信用债,积极把握投资交易机会,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小组,公司领导担任估值小组组长,基金管理部、运营部、交易部、合规风控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持有人和C类份额持有人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45,089.60 结算备付金 8,704,281.31 存出保证金 42,86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89,886,485.1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427,370,285.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2,516,200.00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0,577,523.4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530,156,240.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7,693,121.1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8,773.13 应付托管费 82,924.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0,211.94 应交税费 189,765.69 应付利息 164,007.7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1,602.29 负债合计 518,450,406.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0,263,311.87 未分配利润 11,442,522.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1,705,83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0,156,240.41 注: 1、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263,311.87份,其中A类份额净值1.0114元,份额总额1,000,263,311.87份。 2、本基金于2019年4月15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072,650.22 1.利息收入 12,204,270.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61,259.78 债券利息收入 10,595,485.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61,130.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6,394.4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58,797.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158,797.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66,561.8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0,615.79 减:二、费用 2,630,128.03 1.管理人报酬 627,566.07 2.托管费 209,188.7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2,033.03 5.利息支出 1,693,764.2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93,764.29 6.税金及附加 25,685.01 7.其他费用 51,890.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42,522.1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42,522.19 注:本基金于2019年4月15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0,263,311.87 - 1,000,263,311.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442,522.19 11,442,522.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0,263,311.87 11,442,522.19 1,011,705,834.06 注:本基金于2019年4月15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前 席晓峰 朱鸣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7号)和2018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729号)进行募集。,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1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000,263,311.87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1,000,263,311.87份、C类基金份额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资管,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自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以及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g)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660,912,715.08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4,894,500,000.00 100.00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27,566.0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51,434.5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资管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09,188.7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关联方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未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3,500.00 10.00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5,089.60 35,339.63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17,693,121.1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901238 19云工投SCP001 2019-07-01 99.73 300,000 29,919,000.00 101562005 15长春润德MTN001 2019-07-01 101.13 10,000 1,011,300.00 101564043 15长春城建MTN001 2019-07-01 101.16 300,000 30,348,000.00 101754021 17长发集团MTN001 2019-07-01 102.09 210,000 21,438,900.00 101800055 18株洲城建MTN001 2019-07-01 102.84 128,000 13,163,520.00 101800286 18晋能MTN003 2019-07-01 103.51 300,000 31,053,000.00 101800744 18云投MTN004 2019-07-01 104.25 300,000 31,275,000.00 101800830 18义乌国资MTN002 2019-07-01 102.11 200,000 20,422,000.00 101801138 18华发实业MTN001 2019-07-01 102.08 300,000 30,624,000.00 101801144 18冀港集MTN002 2019-07-01 102.64 200,000 20,528,000.00 101801194 18徐矿MTN002 2019-07-01 103.34 300,000 31,002,000.00 101801205 18惠山经发MTN002 2019-07-01 104.22 300,000 31,266,000.00 101801425 18冀港集MTN003 2019-07-01 101.08 100,000 10,108,000.00 101900415 19洛阳城投MTN003 2019-07-01 100.58 200,000 20,116,000.00 101900522 19余杭城建MTN001 2019-07-01 101.53 300,000 30,459,000.00 合计 3,448,000 352,733,720.00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00,000,000.00元,于2019年7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489,886,485.1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时,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本基金综合考虑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的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89,886,485.10 97.37 其中:债券 1,427,370,285.10 93.28 资产支持证券 62,516,200.00 4.09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49,370.91 0.63 8 其他各项资产 30,620,384.40 2.00 9 合计 1,530,156,240.41 100.0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35,587,485.10 52.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2,098,800.00 8.11 6 中期票据 809,684,000.00 80.0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27,370,285.10 141.0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80085 14陕煤化债 300,000 33,024,000.00 3.26 2 1280455 12桂交投债 300,000 32,097,000.00 3.17 3 101800335 18江津华信MTN001 300,000 31,854,000.00 3.15 4 101800296 18衡阳城投MTN001 300,000 31,311,000.00 3.09 5 101800744 18云投MTN004 300,000 31,275,000.00 3.0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9669 19链雅2A 170,000 16,996,600.00 1.68 2 159120 同煤联05 140,000 14,005,600.00 1.38 3 139747 19链雅3A 130,000 13,000,000.00 1.28 4 156188 同煤联03 100,000 10,014,000.00 0.99 5 159162 阳煤01优 85,000 8,500,000.00 0.8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不得投资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2,861.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577,523.4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620,384.4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233 4,292,975.59 1,000,041,000.00 99.98 222,311.87 0.02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33 4,292,975.59 1,000,041,000.00 99.98 222,311.87 0.02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0.00 0.0000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0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0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 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4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0,263,311.87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0,263,311.87 -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C份额未有客户资金认购及存余。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2019年1月31日起,甘华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5月6日,席晓峰先生职务由合规总监、督察长、首席风险官调整为副总经理、刘玉生先生职务由副总经理调整为合规总监、督察长、首席风险官。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2019年6月4日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告期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2 - - - - -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660,912,715.08 100.00% 4,894,500,000.00 100.00%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4-15至2019-6-30 500,021,500.00 0.00 0.00 500,021,500.00 49.99 2 2019-4-15至2019-6-30 300,012,500.00 0.00 0.00 300,012,500.00 29.99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大,单一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的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本基金在开放后若出现机构赎回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50%,将暂停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申购; 2、大额赎回有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单一投资者的大额赎回时容易造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延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的风险;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5、单一机构投资者赎回后,若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方案,或按基金合同约定,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其他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6、大额赎回导致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7、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等报刊以及本公司官网刊登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刘玉生先生新任公司督察长、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席晓峰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督察长、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转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报刊及本公司官网刊登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自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本基金增聘陈晨女士、阮毅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与李博良女士共同管理本基金。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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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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