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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00337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7130
基金代码 003376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1
标题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3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99,889,458.36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376
00337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33,168,574.02份
666,720,884.3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降低债券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标的指数“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邱春杨
王海燕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574-89103171


电子邮箱
qcy@gffunds.com.cn
wang-haiyan@nbcb.cn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95574

传真
020-89899158
0574-8910321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39,990.95
17,007,690.00

本期利润
10,794,522.30
9,409,827.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6
0.01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0%
1.8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0
-0.00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160,060.38
701,259,102.3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27
1.0518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2%
0.07%
0.68%
0.07%
-0.06%
0.00%

过去三个月
0.99%
0.13%
0.85%
0.14%
0.14%
-0.01%

过去六个月
1.70%
0.14%
1.42%
0.14%
0.28%
0.00%

过去一年
7.46%
0.15%
7.50%
0.15%
-0.04%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27%
0.18%
6.29%
0.19%
-0.02%
-0.01%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9%
0.07%
0.68%
0.07%
-0.09%
0.00%

过去三个月
0.88%
0.13%
0.85%
0.14%
0.03%
-0.01%

过去六个月
1.81%
0.14%
1.42%
0.14%
0.39%
0.00%

过去一年
7.48%
0.15%
7.50%
0.15%
-0.02%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19%
0.18%
6.29%
0.19%
-1.10%
-0.01%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9月26日至2019年6月30日)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32个部门:宏观策略部、价值投资部、策略投资部、成长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管理总部、指数投资部、量化投资部、资产配置部、国际业务部、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部、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渠道管理总部、养老金部、战略与创新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互联网金融部、中央交易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北京办事处。此外,还出资设立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参股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百九十只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规模为4452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和养老基金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予柯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广发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汇佳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汇康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集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09-26
-
12年
王予柯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投资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4日)、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6日)、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广发鑫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13日至2019年4月10日)、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9年5月21日)。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该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复制指数组合及量化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4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一季度债市利率低位震荡,宏观预期依旧悲观,货币宽松力度不减,但信贷和社融数据明显反弹,市场表现中性;二季度开始,首先受经济数据表现超预期和货币政策边际收紧影响,债市明显调整;但5月开始中美谈判急转直下,利率转为震荡向下。下旬,受部分银行风险事件影响,债市经受短暂的流动性冲击,随后央行加大流动性呵护,但资金淤积在高信用机构之间,导致总量流动性宽松持续了整个6月,叠加宏观预期持续向下修正,债券市场继续震荡走强。市场表现来看:国债曲线中间期限陡峭化上移,国开曲线基本持平,AA+中票曲线3年以内陡峭下移;信用利差方面,信用债整体表现好于利率债,信用利差和等级利差明显压缩,受同业风险影响,6月低等级信用利差有所走阔。
本基金跟踪的中债-7-10年国开行债券财富指数,本报告区间涨幅1.4232%。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0%,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在绝对收益率较低的情况下,预计下半年债券市场将面临一定的波动。作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本基金继续针对目标指数进行优化抽样复制,力争控制跟踪误差,适度增强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公司领导、督察长、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责人、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合规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在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9,356,071.19
4,558,568.76

结算备付金
1,001.00
43,093.44

存出保证金
1,098.53
1,391.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6,079,000.00
1,240,777,988.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06,079,000.00
1,240,777,988.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7,884,069.75
31,622,256.2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54,266.61
9,541,037.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84,675,507.08
1,286,544,33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402,094.00
5,622,210.9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1,912.74
238,658.76

应付托管费
58,382.51
47,731.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3,970.99
142,729.63

应付交易费用
14,666.69
19,105.1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5,317.38
416,885.77

负债合计
4,256,344.31
6,487,322.0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399,889,458.36
1,230,838,280.85

未分配利润
80,529,704.41
49,218,732.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0,419,162.77
1,280,057,013.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84,675,507.08
1,286,544,335.76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27元,基金份额总额733,168,574.02份;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518元,基金份额总额666,720,884.34份;总份额总额1,399,889,458.3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23,741,137.13
27,197,158.81

1.利息收入
24,242,068.25
7,952,730.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6,287.21
32,499.58

债券利息收入
23,665,652.64
7,701,606.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20,128.40
218,624.5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097,562.59
1,993,620.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097,562.59
1,993,620.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43,331.39
16,805,107.7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544,837.68
445,699.57

减:二、费用
3,536,787.57
1,122,309.15

1.管理人报酬
1,569,891.89
488,833.80

2.托管费
313,978.28
97,766.73

3.销售服务费
1,200,687.02
132,373.10

4.交易费用
26,537.55
10,419.88

5.利息支出
113,217.60
127,440.8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3,217.60
127,440.80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312,475.23
265,474.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204,349.56
26,074,849.6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204,349.56
26,074,849.6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30,838,280.85
49,218,732.84
1,280,057,013.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204,349.56
20,204,349.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69,051,177.51
11,106,622.01
180,157,799.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29,357,310.83
104,162,573.64
2,533,519,884.47

2.基金赎回款
-2,260,306,133.32
-93,055,951.63
-2,353,362,084.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99,889,458.36
80,529,704.41
1,480,419,162.7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69,938,953.16
-26,274,088.86
343,664,864.3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074,849.66
26,074,849.6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3,110,607.83
-9,230,009.07
233,880,598.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44,419,488.02
-27,455,150.30
616,964,337.72

2.基金赎回款
-401,308,880.19
18,225,141.23
-383,083,738.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3,049,560.99
-9,429,248.27
603,620,312.7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80号《关于准予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6年9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2016年9月26日正式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2日,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0,660,252.75元,有效认购户数为245户。其中,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类基金(“A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364,742.75元;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类基金(“C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00,295,51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9年8月26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母公司、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01,610.00
100.00%
67,284,806.29
100.00%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8,400,000.00
100.00%
113,714,000.00
100.00%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末无应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69,891.89
488,833.8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52,794.18
108,728.68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13,978.28
97,766.73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2,526.12
492,526.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27.83
9,827.8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8.13
238.13

合计
-
502,592.08
502,592.0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294.74
106,294.74

合计
-
106,294.74
106,294.74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733,515.35
73,819,862.35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56,071.19
151,354.57
14,047,529.38
31,433.5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1,406,079,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金额(2018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1,240,777,988.80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金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06,079,000.00
94.71


其中:债券
1,406,079,000.00
94.7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00.00
2.6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57,072.19
0.63

8
其他各项资产
29,239,434.89
1.97

9
合计
1,484,675,507.0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06,079,000.00
94.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06,079,000.00
94.9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06,079,000.00
94.98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5
18国开05
3,900,000
419,289,000.00
28.32

2
170210
17国开10
3,700,000
375,180,000.00
25.34

3
170215
17国开15
2,000,000
205,520,000.00
13.88

4
180210
18国开10
1,100,000
111,738,000.00
7.55

5
160213
16国开13
900,000
85,923,000.00
5.8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98.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884,069.75

5
应收申购款
1,354,266.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239,434.89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19,604
37,398.93
597,245,450.88
81.46%
135,923,123.14
18.54%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14,821
44,984.88
389,514,310.11
58.42%
277,206,574.23
41.58%

合计
34,425
40,664.91
986,759,760.99
70.49%
413,129,697.37
29.51%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20,626.95
0.0028%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85,206.28
0.0128%


合计
105,833.23
0.0076%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0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0~10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A
广发中债7-10年国开债指数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364,742.75
100,295,51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21,184,889.36
509,653,391.4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41,756,194.90
1,687,601,115.9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29,772,510.24
1,530,533,623.0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3,168,574.02
666,720,884.3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4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聘任窦刚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席位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6)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席位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2,101,610.00
100.00%
858,400,000.00
100.00%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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