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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00086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6992
基金代码 000869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8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88,329,209.5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68
00086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63,191,517.92份
3,925,137,691.6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为先,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资产配置策略,并适当利用交易策略,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明辉
阮劲松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27010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4008888811/95541

传真
0755-82904048
022-5831479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91,800.73
61,550,020.23

本期利润
5,691,800.73
61,550,020.23

本期净值收益率
1.2235%
1.2235%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3,191,517.92
3,925,137,691.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903%
0.0002%
0.1126%
0.0000%
0.0777%
0.0002%

过去三个月
0.5736%
0.0006%
0.3418%
0.0000%
0.2318%
0.0006%

过去六个月
1.2235%
0.0007%
0.6810%
0.0000%
0.5425%
0.0007%

过去一年
2.7214%
0.0013%
1.3781%
0.0000%
1.3433%
0.0013%

过去三年
10.4740%
0.0022%
4.1916%
0.0000%
6.2824%
0.0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6.7325%
0.0026%
6.5465%
0.0000%
10.1860%
0.0026%

2.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903%
0.0002%
0.1126%
0.0000%
0.0777%
0.0002%

过去三个月
0.5736%
0.0006%
0.3418%
0.0000%
0.2318%
0.0006%

过去六个月
1.2235%
0.0007%
0.6810%
0.0000%
0.5425%
0.0007%

过去一年
2.7214%
0.0013%
1.3781%
0.0000%
1.3433%
0.0013%

过去三年
10.4740%
0.0022%
4.1916%
0.0000%
6.2824%
0.0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7992%
0.0031%
6.2752%
0.0000%
9.5240%
0.0031%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本基金本报告期以税前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为业绩比较基准。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1月13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9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7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文浩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12-04
-
8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全球债券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达夫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7-06-17
-
13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东莞农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及国投瑞银优选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预判货币市场利率季节效应的基础上,择时在一季末二季末前加强了银行存单以及信用债的配置,拉长组合剩余期限,增强组合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235%,B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235%,同期A份额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10%,B份额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019年下半年,经济整体以下行为主。受基建影响,GDP下行幅度较为缓慢,房地产信贷受限,虽然外部环境较为震荡,但整体政策上不存在大幅度刺激的必要。对于债券,我们认为在经济基本面下行较为确定以及货币维持较为宽松的基础背景下,收益率在目前位置上仍有一定下行空间,10年国债收益率有望突破3%。以目前的持仓情况,我们会考虑继续择时拉长组合剩余期限,加强组合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本基金A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5,691,800.73元,B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61,550,020.23元,已全部在每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完毕。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805,796,750.23
206,190,213.1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9,765,810.55
6,449,702,590.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409,765,810.55
6,449,702,590.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9,318,113.97
614,845,882.2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606,668.60
22,398,078.4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08,904.65
3,377,292.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762,296,248.00
7,296,514,056.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1,219,084.2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93,974.87
2,221,083.92

应付托管费
361,810.56
673,055.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904,526.40
1,682,639.35

应付交易费用
50,312.60
95,646.68

应交税费
37,475.76
4,095.13

应付利息
88,222.69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1,631.32
112,000.00

负债合计
473,967,038.47
4,788,520.8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288,329,209.53
7,291,725,535.92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8,329,209.53
7,291,725,535.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62,296,248.00
7,296,514,056.73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0元,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288,329,209.53份,其中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363,191,517.92份;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3,925,137,691.6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88,969,767.60
370,922,108.22

1.利息收入
88,995,371.67
370,987,403.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195,327.39
196,536,055.35

债券利息收入
70,989,418.95
157,010,446.9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810,625.33
17,440,900.83

其他利息收入
0.00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5,604.07
-65,294.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5,604.07
-65,294.9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21,727,946.64
57,873,639.49

1.管理人报酬
8,974,446.22
25,167,805.73

2.托管费
2,719,529.15
7,626,607.79

3.销售服务费
6,798,822.89
19,066,519.50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3,100,104.26
5,922,451.0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00,104.26
5,922,451.01

6.税金及附加
16,812.80
14,327.84

7.其他费用
118,231.32
75,927.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241,820.96
313,048,468.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241,820.96
313,048,468.7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291,725,535.92
-
7,291,725,535.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7,241,820.96
67,241,820.9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003,396,326.39
-
-3,003,396,326.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741,947,107.54
-
3,741,947,107.54

2.基金赎回款
-6,745,343,433.93
-
-6,745,343,433.9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7,241,820.96
-67,241,820.9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88,329,209.53
-
4,288,329,209.5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748,479,479.59
-
12,748,479,479.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13,048,468.73
313,048,468.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896,919,738.47
-
6,896,919,738.4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399,436,336.25
-
80,399,436,336.25

2.基金赎回款
-73,502,516,597.78
-
-73,502,516,597.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13,048,468.73
-313,048,468.7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645,399,218.06
-
19,645,399,218.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 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 凯,会计机构负责人:冯 伟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25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116,288.75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469016_H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137,416.0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127.2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设国投瑞银货币A级和国投瑞银货币B级两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7%、3%和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于2018年7月1日起由之前的2%调整为1%,自2019年7月1日起费率恢复至2%。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合作机构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974,446.22
25,167,805.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787,227.01
14,063,399.2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19,529.15
7,626,607.7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合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2,093.97
0.00
462,093.97

渤海银行
10,525.07
6,222,357.42
6,232,882.49

合计
472,619.04
6,222,357.42
6,694,976.4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合计

渤海银行
2.76
17,631,964.52
17,631,967.2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928.93
590,346.37
1,247,275.30

合计
656,931.69
18,222,310.89
18,879,242.5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渤海银行
198,453,600.00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渤海银行
283,621,530.00
-
-
-
138,600,000.00
9,990.29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13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83,123,594.59
-
20,045,278.41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83,123,594.59
-
20,045,278.41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0.00%
-

注: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增加份额。
2.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及上年度本基金的交易委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办理,适用费率为0.00%。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194,420.34
5.84%
14,494,317.91
2.59%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渤海银行
5,796,750.23
72,725.19
91,934,836.48
134,718.17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8.7.2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471,219,084.2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90201
19国开01
2019-07-01
100.01
1,300,000.00
130,014,579.98

111807190
18招商银行CD190
2019-07-03
99.87
1,000,000.00
99,871,448.39

111992625
19北京农商银行CD046
2019-07-03
98.75
1,000,000.00
98,752,014.13

111808278
18中信银行CD278
2019-07-03
99.70
980,000.00
97,701,355.55

150203
15国开03
2019-07-01
100.57
500,000.00
50,283,425.72

190301
19进出01
2019-07-01
99.93
150,000.00
14,989,857.74

合计



4,930,000.00
491,612,681.51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409,765,810.55
71.60


其中:债券
3,409,765,810.55
71.6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29,318,113.97
11.1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05,796,750.23
16.92

4
其他各项资产
17,415,573.25
0.37

5
合计
4,762,296,248.00
100.00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3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71,219,084.27
10.9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20天的情况。
7.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3.43
10.9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4.2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4.3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6.2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2.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0.65
10.99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存在超过240天的情况。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0,285,604.22
5.6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0,285,604.22
5.6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40,444,876.44
14.93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529,035,329.89
58.97

8
其他
-
-

9
合计
3,409,765,810.55
79.51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90201
19国开01
1,400,000.00
140,015,701.52
3.27

2
111911004
19平安银行CD004
1,300,000.00
127,980,854.59
2.98

3
041800306
18汇金CP005
1,000,000.00
100,214,791.00
2.34

4
011900682
19融和融资SCP004
1,000,000.00
100,001,305.48
2.33

5
011900014
19川高速SCP001
1,000,000.00
100,000,068.12
2.33

6
111807190
18招商银行CD190
1,000,000.00
99,871,448.39
2.33

7
111810509
18兴业银行CD509
1,000,000.00
99,767,863.28
2.33

8
111808278
18中信银行CD278
1,000,000.00
99,695,260.77
2.32

9
111998482
19东莞银行CD081
1,000,000.00
99,544,554.60
2.32

10
111992437
19贵阳银行CD029
1,000,000.00
99,532,598.09
2.32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8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10%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6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7.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9平安银行CD004”市值128,037,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98%,根据银反洗罚决字〔2018〕2号,平安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140万元罚款;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8中信银行CD278”市值99,76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2.32%。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4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2280万元。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6,606,668.60

4
应收申购款
808,904.6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7,415,573.25

7.9.4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74,779
4,856.87
289,290,140.15
79.65%
73,901,377.77
20.35%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494,404
7,939.13
35,508,309.70
0.90%
3,889,629,381.91
99.10%

合计
569,183
7,534.18
324,798,449.85
7.57%
3,963,530,759.68
92.43%

8.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信托类机构
150,207,642.59
3.50%

2
其他机构
64,045,110.79
1.49%

3
银行类机构
35,501,472.34
0.83%

4
基金类机构
21,194,420.34
0.49%

5
信托类机构
20,005,406.85
0.47%

6
个人
14,290,463.99
0.33%

7
券商类机构
14,007,410.12
0.33%

8
其他机构
10,726,028.49
0.25%

9
个人
8,557,996.44
0.20%

10
个人
6,591,116.07
0.15%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291,378.00
0.08%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2.39
-


合计
291,380.39
0.01%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0~10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0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1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137,416.02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59,922,380.31
6,731,803,155.6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04,925,854.91
3,337,021,252.6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01,656,717.30
6,143,686,716.6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3,191,517.92
3,925,137,691.61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13日,其中增利宝B类基金份额自2015年1月20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2、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9年5月15日起,刘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自同日起,王彬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2、自2019年6月5日起,王明辉先生任公司督察长。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回购和权证交易。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导致本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基金合同终止等情形。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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