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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16021A)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6910
基金代码 16021A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1
标题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国泰地产

基金主代码
160218

交易代码
1602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6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1,430,339.6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3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房地产A
房地产B
国泰地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房地产A
房地产B
国泰地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17
150118
1602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1,777,203.00份
131,777,203.00份
287,875,933.6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房地产A份额的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
房地产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国泰房地产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国华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95566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924,847.26

本期利润
67,028,117.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1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73,218,027.2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9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2%
0.93%
1.69%
0.94%
0.33%
-0.01%

过去三个月
-9.00%
1.59%
-9.70%
1.60%
0.70%
-0.01%

过去六个月
17.45%
1.64%
18.05%
1.67%
-0.60%
-0.03%

过去一年
5.64%
1.76%
5.62%
1.73%
0.02%
0.03%

过去三年
1.50%
1.44%
-5.73%
1.41%
7.23%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88%
1.84%
41.46%
1.77%
20.42%
0.07%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6日至2019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6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8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成城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创业板指数(LOF)、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国泰黄金ETF、国泰黄金ETF联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LO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国泰纳斯达克100(QDII-ETF)、国泰中证生物医药ETF联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ETF的基金经理
2018-05-31
-
13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闽发证券。2011年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任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兼任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A股在一季度出现大幅反弹后,二季度呈现震荡调整的态势,整体表现较去年下半年有所回升:沪深300和中证500均反弹至去年三季度初的点位,而上证50表现强势,已接近去年初的高位;创业板指的表现则稍弱。年初,在诸多利好政策的呵护下,国内经济出现了企稳的态势,A股也终于在今年初开始明显回升。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趋缓,全球贸易风险有明显缓解;另一方面,国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大幅缓解,信用扩张开始逐渐恢复。系统性风险的缓解和流动性的改善奠定了今年A股企稳的基础,而预期的修复和相对较低的估值吸引了国内和海外的增量资金入场,使得股市赚钱效应开始显现,板块主题行情轮番演绎。进入二季度,受到部分市场参与者获利了结以及北上资金持续流出的影响,前期表现较好的板块如通信、电子、高端制造等,均有一定程度的下跌。而贸易摩擦的加剧,和以华为为代表的国内科技企业受到美国出口限制,更是加深了市场对国内科技产业的悲观预期。而到了6月份,美国自身经济表现不佳,美联储由鹰转鸽使得降息预期提升,加上与中美贸易和科技争端有所缓和,使得市场重新拾取信心,大盘蓝筹股首先得到了估值修复,中小创等板块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反弹态势。
作为完全跟踪标的指数的被动型基金,本基金避免了不必要的主动操作,减少了交易冲击成本,并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基金组合与指数权重基本一致。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9年上半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7.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随着全球央行释放流动性的可能性逐步提高,以及美国经济走弱的背景下中美贸易争端导致的市场风险边际效应将逐渐递减,市场可能重新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和上市公司治理等微观层面,更多结构性的机会将会重新出现,风格上绩优价值类股票有望重新获得资金的青睐。估值方面,尽管上半年涨幅明显,但从过去十年的情况来看A股整体估值水平仍处于中位数以下,向上空间仍大,而科创板的设立,将有望进一步提升A股各板块的估值。
中长期来看,随着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房价将有所控制,而三四线城市会继续去库存,房地产行业环境整体平稳,板块底部支撑明显具有较确定的安全边际,超预期的业绩有望实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包含了沪深两市一、二线的50家主要上市公司,能够表征房地产行业的整体表现。投资者可利用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基金,积极把握房地产行业阶段性的投资机会。投资者可关注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基金(160218)的投资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36,898,841.24
32,670,443.3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15,273.40
347,986.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7,564,923.89
406,902,333.75

其中:股票投资
537,564,923.89
406,897,694.1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4,639.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242.93
7,193.0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91,607.04
275,908.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74,976,888.50
440,203,864.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06,473.48
605,450.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8,581.43
374,565.74

应付托管费
93,716.29
74,913.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23,247.01
165,603.46

应交税费
-
0.05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6,843.06
152,089.18

负债合计
1,758,861.27
1,372,622.1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353,791,295.27
318,136,358.28

未分配利润
219,426,731.96
120,694,884.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3,218,027.23
438,831,242.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4,976,888.50
440,203,864.83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净值1.0395元,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参考净值1.0270元,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参考净值1.0520元,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551,430,339.64份,其中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287,875,933.64份,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131,777,203.00份,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131,777,203.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71,455,491.05
-218,598,769.45

1.利息收入
167,610.26
367,023.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8,605.28
367,020.69

债券利息收入
19,004.98
3.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5,060,220.03
20,231,132.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312,958.08
6,460,826.0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05.7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247,532.34
13,770,306.5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5,952,964.54
-241,091,863.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95,136.28
1,894,937.55

减:二、费用
4,427,373.77
9,735,954.60

1.管理人报酬
2,822,014.54
6,224,267.98

2.托管费
564,402.98
1,244,853.6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09,362.30
1,989,952.1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0.36
-

7.其他费用
231,593.59
276,880.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028,117.28
-228,334,724.0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028,117.28
-228,334,724.0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8,136,358.28
120,694,884.43
438,831,242.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7,028,117.28
67,028,117.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5,654,936.99
31,703,730.25
67,358,667.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3,952,135.13
140,350,477.48
344,302,612.61

2.基金赎回款
-168,297,198.14
-108,646,747.23
-276,943,945.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53,791,295.27
219,426,731.96
573,218,027.2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2,935,259.63
511,279,417.52
1,124,214,677.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8,334,724.05
-228,334,724.0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338,255.41
51,310,183.40
64,648,438.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77,916,343.19
733,607,579.38
1,511,523,922.57

2.基金赎回款
-764,578,087.78
-682,297,395.98
-1,446,875,483.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26,273,515.04
334,254,876.87
960,528,391.9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蓥,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洪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1654号《关于核准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0,689,624.4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0,811,397.1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1,772.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房地产份额”)、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房地产A”)及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房地产B”)。国泰房地产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房地产A与房地产B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在场内申购的国泰房地产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房地产A和房地产B,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购的国泰房地产份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国泰房地产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房地产A和房地产B后上市交易,也可按1:1的配比将其持有的房地产A和房地产B申请合并为场内的国泰房地产份额。

在本基金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房地产A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房地产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将优先确保房地产A份额的本金及房地产A份额的约定收益;房地产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房地产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在优先确保房地产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将计为房地产B份额的净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房地产A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折算日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日(定期折算日或到点折算日)后的下一个日历日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日期间,以1.0000元为基准,房地产A的约定日收益率(约定基准收益率除以365)单利累计计算。本基金一份房地产A份额与一份房地产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房地产A份额与房地产B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等于两份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净值。计算出房地产A份额的份额净值后,根据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和国泰房地产份额各自份额净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出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在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房地产A和国泰房地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折算前的房地产A份额持有人,以房地产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房地产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房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房地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折算前的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国泰房地产份额,按1份房地产A份额的份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场外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不改变房地产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除以上的定期份额折算外,当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元时,或当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本基金将以该日后的次一交易日为本基金不定期折算基准日,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房地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当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0000元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房地产份额分别分配给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当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将相应缩减。

本基金投资人初始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合计3,260,218.00份,于2013年2月28日按1∶1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1,630,106.00份房地产A与1,630,106.00份房地产B。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72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房地产A和房地产B于2013年3月7日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收益率X 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X 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基金销售机构、受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投)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4,219,453.22
0.73%
63,660,487.93
4.35%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3,929.14
0.79%
3,929.14
1.76%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59,286.88
5.14%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822,014.54
6,224,267.9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60,723.83
367,193.22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0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64,402.98
1,244,853.6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6,898,841.24
138,532.15
82,923,411.43
335,184.40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300788
中信出版
2019-06-27
2019-07-05
网下中签
14.85
14.85
1,556.00
23,106.60
23,106.60
-

601236
红塔证券
2019-06-26
2019-07-05
网下中签
3.46
3.46
9,789.00
33,869.94
33,869.94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979
中弘退
2018-12-28
退市
0.01
-
-
2,771,801.00
4,701,241.77
27,718.01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37,480,229.34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6,976.54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27,718.01元(2018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381,872,150.42 元,第二层次 25,002,465.32 元,第三层次27,718.01元)。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余额为27,718.01元(2018年12月31日:同)。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37,564,923.89
93.49


其中:股票
537,564,923.89
93.4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898,841.24
6.42

8
其他各项资产
513,123.37
0.09

9
合计
574,976,888.50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515,721,605.73
89.9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77,964.92
1.5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2,600,716.40
2.20


合计
536,900,287.05
93.66

7.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63,431.25


0.06


C
制造业
176,907.28
0.0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603.76
0.01

J
金融业
33,869.94
0.01

K
房地产业
27,718.01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0

S
综合
-
-


合计
664,636.84
0.12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2,888,998
80,343,034.38
14.02

2
600048
保利地产
5,232,321
66,764,415.96
11.65

3
001979
招商蛇口
1,797,628
37,570,425.20
6.55

4
600340
华夏幸福
1,144,563
37,278,416.91
6.50

5
601155
新城控股
596,358
23,741,011.98
4.14

6
600383
金地集团
1,532,493
18,282,641.49
3.19

7
600606
绿地控股
2,443,832
16,691,372.56
2.91

8
600895
张江高科
614,070
12,600,716.40
2.20

9
600177
雅戈尔
1,943,307
12,339,999.45
2.15

10
002146
荣盛发展
1,300,366
12,210,436.74
2.1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68
海油发展
102,375
363,431.25
0.06

2
300782
卓胜微
743
80,927.56
0.01

3
601698
中国卫通
10,103
39,603.76
0.01

4
603863
松炀资源
1,612
37,204.96
0.01

5
601236
红塔证券
9,789
33,869.94
0.0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37,322,950.72
8.51

2
600048
保利地产
34,994,585.43
7.97

3
001979
招商蛇口
20,227,700.92
4.61

4
600340
华夏幸福
18,589,978.07
4.24

5
000540
中天金融
11,696,819.54
2.67

6
601155
新城控股
10,116,617.68
2.31

7
600383
金地集团
8,739,148.96
1.99

8
600606
绿地控股
8,185,970.00
1.87

9
600895
张江高科
6,880,022.94
1.57

10
600604
市北高新
6,368,629.00
1.45

11
002146
荣盛发展
6,364,770.83
1.45

12
000560
我爱我家
6,256,096.40
1.43

13
600177
雅戈尔
6,131,591.48
1.40

14
000656
金科股份
5,808,953.00
1.32

15
000031
大悦城
5,697,283.36
1.30

16
600748
上实发展
5,432,454.40
1.24

17
600675
中华企业
5,393,144.48
1.23

18
600208
新湖中宝
5,372,764.80
1.22

19
000046
泛海控股
4,671,724.00
1.06

20
600641
万业企业
4,575,186.00
1.0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28,924,812.81
6.59

2
600048
保利地产
25,901,580.31
5.90

3
000540
中天金融
16,829,993.54
3.84

4
600340
华夏幸福
11,525,457.62
2.63

5
001979
招商蛇口
10,762,416.03
2.45

6
600383
金地集团
8,419,599.63
1.92

7
601155
新城控股
8,344,738.72
1.90

8
002146
荣盛发展
6,682,980.29
1.52

9
600606
绿地控股
6,626,462.00
1.51

10
600503
华丽家族
5,914,752.62
1.35

11
600848
上海临港
5,604,316.00
1.28

12
000926
福星股份
5,507,961.65
1.26

13
000006
深振业A
5,494,098.62
1.25

14
600675
中华企业
5,219,598.04
1.19

15
000656
金科股份
5,098,105.69
1.16

16
600895
张江高科
4,968,895.20
1.13

17
600177
雅戈尔
4,831,854.06
1.10

18
600325
华发股份
4,647,411.01
1.06

19
600376
首开股份
4,021,403.53
0.92

20
600393
粤泰股份
3,932,544.60
0.90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24,464,485.3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57,437,901.6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5,273.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42.93

5
应收申购款
391,607.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3,123.37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236
红塔证券
33,869.94
0.01
网下中签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房地产A
371
355,194.62
76,307,129.00
57.91%
55,470,074.00
42.09%

房地产B
7,824
16,842.69
4,188,545.00
3.18%
127,588,658.00
96.82%

国泰地产
37,568
7,662.80
141,731,460.84
49.23%
146,144,472.80
50.77%

合计
45,763
12,049.70
222,227,134.84
40.30%
329,203,204.80
59.70%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房地产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王珏
15,530,000.00
11.79%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0.62%

3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1,623,906.00
8.82%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21,944.00
8.59%

5
鹏华基金-交通银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鹏华基金
8,037,553.00
6.10%

6
董立明
5,500,000.00
4.17%

7
上投摩根基金-广发证券-尚投目标收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9,555.00
3.13%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深
3,494,608.00
2.65%

9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债券收益增强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66,863.00
2.48%

10
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沣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00
2.28%

注: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名册编制。
房地产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吉烈钧
3,500,000.00
2.66%

2
宋伟铭
3,445,455.00
2.61%

3
范志强
3,036,313.00
2.30%

4
孙奕晖
2,523,789.00
1.92%

5
张美芳
2,003,133.00
1.52%

6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1,578,114.00
1.20%

7
周云鹤
1,530,608.00
1.16%

8
李志红
1,388,501.00
1.05%

9
周小芳
1,222,400.00
0.93%

10
李金凤
1,200,000.00
0.91%

注: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名册编制。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房地产A
0.00
0.00%


房地产B
100.00
0.00%


国泰地产
65,111.12
0.02%


合计
65,211.12
0.01%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房地产A
0


房地产B
0


国泰地产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房地产A
0


房地产B
0


国泰地产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房地产A
房地产B
国泰地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
-
320,811,397.1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9,932,247.00
119,932,247.00
248,077,051.3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317,883,238.0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262,309,879.1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1,844,956.00
11,844,956.00
-15,774,476.58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777,203.00
131,777,203.00
287,875,933.64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9年3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国华女士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李永梅女士不再担任督察长,转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2019年6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倪蓥女士担任本基金管理人首席信息官。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高华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中泰证券
1
184,526,729.36
31.82%
171,848.79
34.34%
-

长城证券
1
123,746,492.41
21.34%
115,247.30
23.03%
-

万联证券
1
97,859,029.97
16.87%
71,563.09
14.30%
-

浙商证券
1
68,983,794.01
11.89%
64,245.56
12.84%
-

中信证券
2
47,504,340.05
8.19%
34,739.95
6.94%
-

方正证券
2
34,581,805.64
5.96%
25,290.50
5.05%
-

银河证券
1
13,642,592.06
2.35%
9,975.24
1.99%
-

安信证券
1
4,907,670.40
0.85%
3,589.16
0.72%
-

申万宏源
1
4,219,453.22
0.73%
3,929.14
0.79%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高华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泰证券
125,916.00
1.56%
-
-
-
-

长城证券
530,068.23
6.57%
-
-
-
-

万联证券
7,308,030.00
90.62%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100,360.00
1.24%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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