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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上证50ETF联接A(0062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6427
基金代码 006220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上证50ETF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62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1,989,831.8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220
0062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515,782.99份
309,474,048.83份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85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7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9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本基金目标 ETF,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资产将投资于目标 ETF 份额,该部分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90%,本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 的投资管理。根据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以及非成份股、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同业存单、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得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品种,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它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5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目标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目标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30,993.47
20,884,309.59

本期利润
2,834,328.02
32,381,806.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103
0.126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04%
22.7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26
0.189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714,379.16
379,893,067.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309
1.227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48%
1.09%
7.02%
1.09%
0.46%
0.00%

过去三个月
4.03%
1.34%
3.11%
1.36%
0.92%
-0.02%

过去六个月
23.04%
1.36%
26.33%
1.42%
-3.29%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3.09%
1.33%
25.50%
1.40%
-2.41%
-0.07%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46%
1.09%
7.02%
1.09%
0.44%
0.00%

过去三个月
3.90%
1.34%
3.11%
1.36%
0.79%
-0.02%

过去六个月
22.71%
1.36%
26.33%
1.42%
-3.62%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75%
1.33%
25.50%
1.40%
-2.75%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等逾13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栩
指数投资中心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25日
-
11
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风险管理部金融工程分析师,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投资部副总监;2011年10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上证央企ETF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0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ETF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0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ETF连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7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来自于建仓期仓位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上证50ETF联接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04%,工银上证50ETF联接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3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1)职责分工
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来自公司运作部、固定收益部(或研究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各部门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分管副总批准同意。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和方法,但不得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672,118.36
618,849,001.56

结算备付金

49,627.97
-

存出保证金

130,958.5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0,185,561.47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380,185,561.47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187.86
303,026.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50,175.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08,293,630.08
619,152,028.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21,129.2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67.68
50,871.13

应付托管费

1,993.54
10,174.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74,465.62
25,097.66

应付交易费用

90,785.70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87,841.97
-

负债合计

686,183.78
86,143.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1,989,831.82
618,849,401.56

未分配利润

75,617,614.48
216,483.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7,607,446.30
619,065,885.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8,293,630.08
619,152,028.5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
2、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331,989,831.8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309元,份额总额为22,515,782.99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275元,份额总额为309,474,048.8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一、收入

36,266,311.57

1.利息收入

982,986.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82,986.5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942,769.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2,962,296.59

基金投资收益

-19,527.31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300,831.6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9,724.10

减:二、费用

1,050,176.85

1.管理人报酬

262,852.24

2.托管费

52,570.50

3.销售服务费

355,194.42

4.交易费用

287,147.7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92,411.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216,134.7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216,134.7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8,849,401.56
216,483.96
619,065,885.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5,216,134.72
35,216,134.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6,859,569.74
40,184,995.80
-246,674,573.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8,644,716.36
67,098,387.90
415,743,104.26

2.基金赎回款
-635,504,286.10
-26,913,392.10
-662,417,678.2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1,989,831.82
75,617,614.48
407,607,446.3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5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海璐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70号文《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8)验字第60802052_A16号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618,677,014.53元,折合618,677,014.53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72,387.03元,折合172,387.03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618,849,401.56元,折合618,849,401.5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 5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
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分部报告
无。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2,852.2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1,616.34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2,570.50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0%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280,916.88
280,916.8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60,423.92
60,423.9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9,249.01
9,249.01

合计
0.00
350,589.81
350,589.81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672,118.36
94,655.2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129,231,3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3.97%。



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380,185,561.47
93.12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721,746.33
6.54

8
其他各项资产
1,386,322.28
0.34

9
合计
408,293,630.0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6,096,554.46
7.45

2
600519
贵州茅台
29,886,484.24
4.83

3
600036
招商银行
18,949,255.00
3.06

4
601166
兴业银行
13,171,030.38
2.13

5
601328
交通银行
10,217,393.00
1.65

6
600030
中信证券
10,011,650.00
1.62

7
600887
伊利股份
9,896,494.00
1.60

8
600016
民生银行
9,257,567.40
1.50

9
600276
恒瑞医药
8,828,355.86
1.43

10
601288
农业银行
8,638,247.00
1.40

11
601398
工商银行
8,069,311.00
1.30

12
600000
浦发银行
7,792,710.12
1.26

13
601668
中国建筑
7,731,147.59
1.25

14
601601
中国太保
6,264,083.82
1.01

15
600104
上汽集团
5,914,343.51
0.96

16
600048
保利地产
5,483,359.00
0.89

17
601169
北京银行
5,438,337.83
0.88

18
601766
中国中车
5,405,596.56
0.87

19
601211
国泰君安
4,944,938.00
0.80

20
601988
中国银行
4,852,350.00
0.78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372,099.80
0.54

2
600519
贵州茅台
1,710,209.00
0.28

3
600036
招商银行
1,575,670.00
0.25

4
601398
工商银行
1,362,339.00
0.22

5
601166
兴业银行
1,005,714.00
0.16

6
601328
交通银行
838,914.00
0.14

7
601288
农业银行
818,108.00
0.13

8
600887
伊利股份
786,337.00
0.13

9
600104
上汽集团
765,800.00
0.12

10
600016
民生银行
728,477.00
0.12

11
600030
中信证券
723,510.00
0.12

12
600276
恒瑞医药
664,996.48
0.11

13
601668
中国建筑
619,690.00
0.10

14
600000
浦发银行
617,154.00
0.10

15
601186
中国铁建
509,843.00
0.08

16
600048
保利地产
502,826.00
0.08

17
601988
中国银行
471,666.00
0.08

18
601601
中国太保
446,655.00
0.07

19
600585
海螺水泥
416,500.00
0.07

20
601211
国泰君安
416,434.00
0.07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08,783,737.7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5,698,115.2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工银上证50ETF
指数型
交易型开放式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185,561.47
93.2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0,958.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187.86

5
应收申购款
1,250,175.8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86,322.2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1,164
19,343.46
17,052.90
0.08%
22,498,730.09
99.92%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1,131
273,628.69
286,278,249.96
92.50%
23,195,798.87
7.50%

合计
2,295
144,657.88
286,295,302.86
86.24%
45,694,528.96
13.7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170,934.46
0.76%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149,345.95
0.05%


合计
320,280.41
0.1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0~10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


合计
-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工银上证50ETF联接A
工银上证50ETF联接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8,221,053.14
610,628,348.4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221,053.14
610,628,348.4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5,961,470.92
322,683,245.44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1,666,741.07
623,837,545.03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515,782.99
309,474,048.83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8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尚军先生自2019年5月6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郭特华女士自2019年5月8日起担任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王海璐女士自2019年5月8日起担任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处罚决定,对公司未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予以罚款。基金管理人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完善了反洗钱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具体问题整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142,276,629.37
42.54%
86,974.03
38.94%
-

中信建投
1
123,389,627.49
36.89%
87,766.76
39.30%
-

长江证券
1
65,287,464.75
19.52%
46,439.02
20.79%
-

中金
2
3,528,131.43
1.05%
2,156.68
0.97%
-

招商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3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在证监会最近一期证券公司年度分类结果中,分类级别原则上不得低于BBB。
d)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证券公司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证券公司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在两个季度内与其他已合作证券公司一起参与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服务评估。根据对其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证券公司。
b)签订协议: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证券公司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交易单元的租用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前30天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公司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费率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证券公司,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证券公司,不与其续约,并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他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3)若证券公司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
-
-
-
-
-
3,265,800.00
4.79%

中信建投
-
-
-
-
-
-
1,930,500.00
2.83%

长江证券
-
-
-
-
-
-
62,958,984.26
92.38%

中金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313-20190415
0.00
87,415,585.79
87,415,585.79
-
-


2
20190416-20190630
-
123,157,237.74
-
123,157,237.74
37.10%


3
20190116-20190415
50,010,000.00
-
-
50,010,000.00
15.06%


4
20190116-20190415
50,034,000.00
-
-
50,034,000.00
15.07%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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