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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印度基金美元(QDII-LOF)(0058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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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46426 | ||||||||
基金代码 | 005801 | ||||||||
公告日期 | 2019-08-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印度基金 场内简称 印度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48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6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0,028,820.9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年8月1日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境外跟踪印度市场的相关基金(包括ETF),力争实现对印度股票市场走势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基金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衍生品投资策略三部分组成。本基金的股票类基金投资将主要参照业绩基准指数的基金配置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可择机适当投资其他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提高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证券印度ETP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跟踪印度市场的相关基金(包括ETF),力争实现对印度股票市场走势的有效跟踪。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中文 -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注册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 办公地址 - 140 Broadway New York 邮政编码 - NY 1000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09,409.08 本期利润 8,339,228.5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3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0,436,317.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2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15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5% 0.66% -1.77% 0.72% 0.22% -0.06% 过去三个月 1.52% 1.00% 1.47% 1.04% 0.05% -0.04% 过去六个月 5.38% 0.98% 5.37% 1.01% 0.01% -0.03% 过去一年 -0.10% 1.06% 7.71% 1.24% -7.81%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24% 1.03% 8.67% 1.23% -8.43% -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15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投资于基金(含ETF)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跟踪印度市场的相关基金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等逾13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伟琳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6月15日 - 9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博士;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指数投资中心研究负责人、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自2018年4月17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7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5月4日,担任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6月15日,担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申购赎回的影响; 2)指数中成份基金的调整等。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5.38%,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3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7.1.1职责分工 4.7.1.1.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4.7.1.1.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7.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7.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7.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9,295,621.48 32,871,081.4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3,495,079.08 137,600,171.9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43,495,079.08 137,600,171.9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846.93 1,574.41 应收股利 9,865.19 72,648.66 应收申购款 286,683.03 241,14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3.77 - 资产总计 173,090,839.48 170,786,621.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281,798.95 1,238,967.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5,741.90 226,877.51 应付托管费 28,217.74 28,359.7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8,763.83 46,548.63 负债合计 2,654,522.42 1,540,753.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70,028,820.93 177,924,955.78 未分配利润 407,496.13 -8,679,087.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436,317.06 169,245,868.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3,090,839.48 170,786,621.57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15日。 2、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24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70,028,820.9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9,944,031.54 1,048,661.86 1.利息收入 23,981.55 376,245.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981.55 376,245.8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4,928.0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838,268.54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63,340.51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248,637.64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473.01 672,416.05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2,813.39 - 减:二、费用 1,604,802.98 191,764.67 1.管理人报酬 6.4.8.2.1 1,297,033.80 167,257.51 2.托管费 6.4.8.2.2 162,129.23 20,907.16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32,149.68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13,490.27 3,6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39,228.56 856,897.1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339,228.56 856,897.19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15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7,924,955.78 -8,679,087.41 169,245,868.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8,339,228.56 8,339,228.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896,134.85 747,354.98 -7,148,779.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818,934.26 -1,024,189.54 38,794,744.72 2.基金赎回款 -47,715,069.11 1,771,544.52 -45,943,524.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70,028,820.93 407,496.13 170,436,317.0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4,044,647.03 - 254,044,647.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856,897.19 856,897.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4,044,647.03 856,897.19 254,901,544.2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15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海璐______ ______赵紫英______ ____关亚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8]430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的批复, 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8)验字第60802052_A04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生效。设立时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人民币份额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33,829,869.99元,折合233,829,869.99份基金份额,美元份额有效净认购金额为美元3,133,934.53美元,折合20,063,601.44份基金份额。其中,场外募集的人民币份额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0,720,869.99元,折合200,720,869.99份基金份额,场外人民币份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47,629.38元,折合147,629.38份基金份额;场内募集的人民币份额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3,109,000.00元,折合33,109,000.00份基金份额,场内人民币份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071.00元,折合3,071.00份基金份额;场外募集的美元份额有效净认购金额为美元3,133,934.53美元,折合20,063,601.44份基金份额,场外美元份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美元74.26美元,折合475.22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33,980,570.37元,美元3,134,008.79美元,共折合254,044,647.0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计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 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为对冲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利率期权、期货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含 ETF)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跟踪印度市场的相关基金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证券印度ETP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美元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97,033.80 167,257.5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65,429.02 44,966.74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2,129.23 20,907.16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2,997.79 23,833.90 24,751,418.80 29,523.19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9,152,623.69 - - - 注:1、本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本期)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上年度可比期间)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基金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143,495,079.08 82.90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295,621.48 16.92 8 其他各项资产 300,138.92 0.17 9 合计 173,090,839.48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LYXOR MSCI INDIA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Lyxor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SAS 26,239,140.20 15.40 2 ISHARES MSCI INDIA ETF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26,045,056.69 15.28 3 WISDOMTREE INDIA EARNINGS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WisdomTree Asset Management Inc 26,041,207.96 15.28 4 ISHARES INDIA 50 ETF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18,132,869.18 10.64 5 ISHARES MSCI INDIA SMALL-CAP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5,552,271.71 3.26 6 BMO INDIA EQUITY INDEX ETF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BMO Asset Management Inc 4,988,277.50 2.93 7 INVESCO INDIA EXCHANGE-TRADE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Invesco Capital Management LLC 4,897,644.08 2.87 8 X NIFTY 50 SWAP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DWS Investment SA 4,244,069.11 2.49 9 AMUNDI MSCI INDIA UCITS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Amundi Luxembourg SA 4,150,280.04 2.44 10 ISHARES MSCI INDIA INDEX ETF ETF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BlackRock Singapore Ltd 4,062,150.23 2.3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9,865.19 4 应收利息 2,846.93 5 应收申购款 286,683.03 6 其他应收款 743.77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0,138.9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因此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306 18,270.88 50,204,994.24 29.53% 119,823,826.69 70.47%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麦顺发 1,190,854.00 10.40% 2 吕晨微 1,000,204.00 8.74% 3 廖灿 699,100.00 6.11% 4 胡晓宇 399,999.00 3.49% 5 张川 226,851.00 1.98% 6 蒋子尧 201,600.00 1.76% 7 顾斌 200,068.00 1.75% 8 刘传伦 200,054.00 1.75% 9 郑赛 197,508.00 1.72% 10 顾欣 171,900.00 1.5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44,929.43 0.261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254,044,647.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7,924,955.7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9,818,934.26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7,715,069.1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0,028,820.93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8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尚军先生自2019年5月6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郭特华女士自2019年5月8日起担任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王海璐女士自2019年5月8日起担任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 无。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处罚决定,对公司未严格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予以罚款。基金管理人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完善了反洗钱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具体问题整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CLSA 31,497,243.32 100%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保障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顺利开展,基金管理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研究能力突出、合规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单元。 (1)选择标准: a)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量化、衍生品和国际市场的研究服务支持。 c)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d)与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相比,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费率。 (2)选择程序 a)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b)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账户事宜,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630 50,050,750.00 - - 50,050,750.00 29.44%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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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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