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00689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8617
基金代码 006899
公告日期 2019-08-24
编号 1
标题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08月 24日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8月21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3月20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
基金主代码 0068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501,994.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898 0068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97,815,707.20份 3,686,287.1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货币和财
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
市场走势等,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
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
益类资产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
最优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4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童建林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59
传真 022-83865569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6月3
0日)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40,835.45 23,475.78
本期利润 2,423,593.75 13,620.4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047 0.00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0.48% 0.3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048 0.00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0,195,555.55 3,699,760.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48 1.0037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5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2019年03月20日起生效,报告期为2019年03月20日至2019年06
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1% 0.04% 1.31% 0.22% -0.90% -0.18%
过去三个月 0.40% 0.04% -0.32% 0.29% 0.72% -0.2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48% 0.04% 0.01% 0.29% 0.47% -0.25%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8% 0.04% 1.31% 0.22% -0.93% -0.18%
过去三个月 0.31% 0.04% -0.32% 0.29% 0.63% -0.2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37% 0.04% 0.01% 0.29% 0.36% -0.25%
注: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指
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
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沪深 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表征 A股市场走
势的权威指数。该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只 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
成份股指数。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收益率来衡量 A股股票投资部分的绩效。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根据本基金投资风格和策略特点设置,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便
于基金管理人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6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9年 03月 20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 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2019年 03月 20日至 2019
年 09月 19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7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四川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9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
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沪深300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计算机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8
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丰增强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港股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华享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姜晓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03

-
10

女,经济学硕士。历任本
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券交
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
易员。2011年8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等。
陈国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03

-
17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北京清华兴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2015年6月加盟本公
司。
赵鼎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9
年03

-
5

男,电子学硕士,历任Mic
ron Asia产品分析师、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固收交易员。2017年8月加
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投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9
资经理助理。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为聘任日期。
2、本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研究、头寸管理等日常工作,不具有独立
决策职能。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0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
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
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宏观经济整体触底震荡,货币政策进入中性观察期,债券市场整体震荡,
股票市场修正了过于悲观的预期。
我们在2月观察到经济景气度回暖,同时结合货币政策表态出现的变化,整体对债
券不利。但我们认为经济仍在磨底,还不适合对债券市场全面看空,降低了久期至2年
附近,适度规避了3-5月债券市场的调整。在5月基于经济短期调整和收益率吸引力提高,
进行了少量加仓,但此后的包商事件爆发,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
避风险进行减仓,此后维持了一个中性的仓位情况。
我们在去年四季度布局的转债仓位在1季度收获颇丰,但市场投资性过强、剧烈波
动,需要一定的波段操作来规避波动,我们在4月随着上涨逐步减仓、6月逐步把仓位加
了回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8元,天弘弘丰增
强回报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7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为
0.48%,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为0.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均为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过1年多的去库存,我们对3季度旺季阶段的经济比较乐观,认为在信贷支持力度
较大、库存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经济有望出现超越2019年2月-4月的表现。但对于货币
政策,在包商之后,货币政策的取向相对偏松,类似2013年和2016年的剧烈收紧完全没
有可能性。
从基本面角度,对债券市场不利;但温和的货币政策会对冲部分影响。债券整体的
估值偏低,使得投资上颇为鸡肋,我们会保持1-2年久期、利用骑乘策略略微增厚收益。
对于权益市场,我们认为可以更乐观一些,尤其是转债,应是当下最优质的资产,
兼具了弹性、底部和顺畅的长期逻辑。当前小盘转债估值便宜,值得大力布局。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1
我们在投资上,考虑估值因素、市场情绪,会更多配置转债,基于市场状态中性配
置股票,对于纯债采取中性偏谨慎的态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
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
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4,607.73
结算备付金 5,582,180.39
存出保证金 46,134.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2,576,235.3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82,576,235.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366,150.41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3
应收利息 6,354,029.2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25,239,477.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9,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9,344.92
应付赎回款 1,855,779.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3,376.00
应付托管费 83,821.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30.43
应付交易费用 2,325.00
应交税费 47,107.26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30,976.17
负债合计 121,344,161.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1,501,994.33
未分配利润 2,393,321.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3,895,31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5,239,477.26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4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
额净值1.0048元,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37元;
基金份额总额501,501,994.33份,其中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
份额497,815,707.20份,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3,686,287.13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无上一年度可比期间(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9年03月20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4,258,923.79
1.利息收入 5,188,449.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42,729.81
债券利息收入 4,602,523.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43,196.1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003.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1,00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27,097.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8,574.07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5
减:二、费用 1,821,709.62
1.管理人报酬 1,020,765.58
2.托管费 291,647.28
3.销售服务费 4,955.29
4.交易费用 3,911.42
5.利息支出 453,832.9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53,832.96
6.税金及附加 15,038.31
7.其他费用 31,558.7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37,214.1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37,214.1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27,718,627.71 - 527,718,627.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2,437,214.17 2,437,214.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6,216,633.38 -43,892.45 -26,260,525.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63,294.45 1,284.53 1,964,578.98
2.基金赎回

-28,179,927.83 -45,176.98 -28,225,104.81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1,501,994.33 2,393,321.72 503,895,316.0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慧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29《关于准予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人民币527,484,392.5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19)第016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弘丰增强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03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527,718,627.7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4,235.19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
(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7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权益类资产
(包括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不高
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
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8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19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0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
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
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1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
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
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
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2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
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
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
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3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20,765.5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11,589.44
注: 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
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
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
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1,647.28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X 0.2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 合计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0.00 876.54 876.54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0.00 2,404.40 2,404.40
合计 0.00 3,280.94 3,280.94
注:1、支付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日销
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0.40%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
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098,798.
63
- - - - -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5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9年03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14,607.73 50,212.4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
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
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
27
蓝晓
转债
2019
-06-
13
2019
-07-
04
已发
行未
上市
100.
00
100.
00
40
3,99
9.87
3,99
9.87
-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6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19,000,000.00元,于2019年07月0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
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4,841,635.5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47,734,599.87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7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82,576,235.37 93.18
其中:债券 582,576,235.37 93.1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96,788.12 0.94
8 其他各项资产 36,766,453.77 5.88
9 合计 625,239,477.26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524,000.00 10.0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18,000.00 5.96
4 企业债券 425,716,600.00 84.4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71,490,000.00 14.1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4,845,635.37 6.9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82,576,235.37 115.6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1 136239 16国联01 500,000 50,270,000.00 9.98
2 143526 18老窖01 400,000 41,244,000.00 8.19
3 143503 18招金01 400,000 41,200,000.00 8.18
4 101800284 18豫投资MTN00 300,000 30,876,000.00 6.13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29
1
5 143463 18延长01 300,000 30,822,000.00 6.1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
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
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6,134.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366,150.4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354,029.29
5 应收申购款 139.92
6 其他应收款 -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766,453.7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1 128048 张行转债 10,492,000.00 2.08
2 110043 无锡转债 2,402,667.10 0.48
3 110045 海澜转债 1,975,200.00 0.39
4 113508 新凤转债 1,006,300.00 0.20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天弘
弘丰
2,78
8
178,556.57 4,078,332.38 0.82% 493,737,374.82 99.18%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1
增强
回报A
天弘
弘丰
增强
回报C
1,15
7
3,186.07 - - 3,686,287.13
100.0
0%
合计
3,94
5
127,123.45 4,078,332.38 0.81% 497,423,661.95 99.19%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分级基金,比
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分级基金份额
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天弘弘丰增强
回报A
140.40 0.00%
天弘弘丰增强
回报C
14,711.72 0.40%
合计 14,852.12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
A
0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
A
0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
C
0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2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A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3月20
日)基金份额总额
523,209,599.32 4,509,028.3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107,793.68 1,855,500.7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5,501,685.80 2,678,242.0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7,815,707.20 3,686,287.13
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19年03月20日生效;
2、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
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3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方正
证券
1 - - - - -
民族
证券
1 - - - - -
中金
公司
2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
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
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
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
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
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无。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1个,其中包括民族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页 34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方正证

- - - - - -
民族证

- - - - - -
中金公

515,519,408.65 100.00% 5,043,0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
额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