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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惠定开债券发起式(0061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8343
基金代码 006112
公告日期 2019-08-24
编号 2
标题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惠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112

交易代码
006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5,444,128.5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与开放运作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68

传真
020-85104666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955,864.67

本期利润
17,651,823.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9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43,469,512.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3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7%
0.04%
0.28%
0.03%
0.29%
0.01%

过去三个月
0.98%
0.07%
-0.24%
0.06%
1.22%
0.01%

过去六个月
2.43%
0.07%
0.24%
0.06%
2.19%
0.01%

过去一年
6.46%
0.09%
2.82%
0.06%
3.64%
0.03%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62%
0.09%
3.16%
0.06%
3.46%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30日)
/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专注于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是国内基金行业为数不多的“全牌照”公司之一,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混合资产投资、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一硕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8年03月01日至2019年06月27日)、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8年03月01日至2019年06月27日)、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8年03月01日至2019年06月27日)、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8-06-26
-
11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62次,其中61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我国宏观经济中出现了一些积极信号。信贷和社融数据不断改善,季度环比增速明显反弹。此外,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也有所提高,其中尤其是房地产投资增速受施工分项带动而大幅增长。市场此前略有担忧的消费与进出口增速数据在今年一季度也总体保持平稳。
二季度宏观经济的下行压力则相对一季度有所加大。5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较4月份的5.4%进一步走低。固定资产投资方面,5月增速单月同比也由此前的5.7%降至4.4%,季调后连续两个月下滑。其中制造业投资在今年以来连续4个月持续回落后略有反弹,但尚未扭转弱势。二季度基建投资同样维持在相对偏低水平,对冲经济回落的效果并不显著。融资方面,二季度表内信贷和社融数据低于预期,其中企业中长期贷款相对偏弱,反映实体融资需求可能仍然不足。6月份宏观数据较4-5月份有所改善,主要体现在工业增加值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上,但市场仍对其可持续性存疑。
在上述经济增速仍然乏力的背景下,上半年央行保持了相对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强调降低风险溢价,债券市场整体面临较好的投资环境。虽然3月份较为正面的经济数据带动收益率在4月一度走高,但随后呈现下行态势。
操作上,组合以配置中短期限信用债为主。考虑到债券市场的配置价值仍然存在,组合杠杆及有效久期保持在中性偏高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3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季度我国经济超预期主要受增值税调整和房地产投资高企的影响,二季度已经相对有所回落。在工业企业利润维持低位以及中美贸易争端仍未完全解决的背景下,作为经济核心内生性变量的制造业投资难以大幅回升。受到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的限制,基建投资的扩张可能将保持克制。由于房屋施工面积处于高位,房地产投资预计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宏观经济的重要支撑因素,但需要关注融资环境边际收紧带来的不利影响。海外方面,主要经济体增长前景仍不明朗,长端美债及欧债均位于下行趋势当中,有利于扩大国内央行的货币政策灵活度。考虑到经济继续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预计稳健的货币政策将保持松紧适度,市场流动性继续维持充裕水平,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的风险较为有限。虽然上半年通胀水平一度走高,但主要是由于食品分项的拉动,非食品分项则维持低位。预计三季度通胀压力将在边际上有所缓解,不会对债券市场形成制约。但从估值角度看,目前债券市场各主要期限品种的收益率处于历史相对偏低水平,收益率大幅下降的空间也受到限制。目前收益率曲线形态比较陡峭,中端期限的配置价值相对较高。
操作上,下半年我们将保持目前中性偏高的债券配置比例。杠杆策略的有效性仍然存在,组合将维持一定幅度的杠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指数量化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86,386.74
1,858,078.33

结算备付金
12,505,076.52
27,840,245.64

存出保证金
71,332.54
60,331.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36,430,000.00
1,093,660,884.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10,210,000.00
1,060,580,8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6,220,000.00
33,080,0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224,438.8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8,783,930.53
18,217,715.7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47,801,165.17
1,141,637,255.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3,100,000.00
415,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5,600.44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2,654.60
184,840.36

应付托管费
60,884.89
61,613.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136.04
2,199.99

应交税费
80,636.30
80,160.69

应付利息
788,286.87
390,751.8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88,453.53
100,000.00

负债合计
304,331,652.67
415,819,566.3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05,444,128.51
705,444,128.51

未分配利润
38,025,383.99
20,373,560.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3,469,512.50
725,817,68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7,801,165.17
1,141,637,255.5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6日,2018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539元,基金份额总额705,444,128.5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22,465,319.40
773,101.49

1.利息收入
16,022,882.51
253,725.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5,160.71
64,066.22

债券利息收入
15,135,508.77
63,138.9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51,764.6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0,448.42
126,520.5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746,478.2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1,738,801.4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676.8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04,041.34
519,375.8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4,813,496.07
25,457.03

1.管理人报酬
1,094,670.96
16,774.31

2.托管费
364,890.35
5,591.4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168.32
245.78

5.利息支出
3,183,526.48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83,526.48
-

6.税金及附加
50,324.43
-

7.其他费用
111,915.53
2,845.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51,823.33
747,644.4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51,823.33
747,644.4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6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5,444,128.51
20,373,560.66
725,817,689.1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651,823.33
17,651,823.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05,444,128.51
38,025,383.99
743,469,512.5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
5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47,644.46
747,644.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747,644.46
510,746,644.4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6月26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66号《关于准予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9,999,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引。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发起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94,670.96
16,774.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64,890.35
5,591.44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26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00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42%
1.96%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活期存款
786,386.74
19,201.57
14,533,593.16
19,621.78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03,100,000.00元,于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26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36,430,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8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1,093,660,884.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36,430,000.00
89.37


其中:债券
910,210,000.00
86.87


资产支持证券
26,220,000.00
2.5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224,438.84
7.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291,463.26
1.27

8
其他各项资产
18,855,263.07
1.80

9
合计
1,047,801,165.17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835,000.00
6.7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835,000.00
6.70

4
企业债券
485,189,000.00
65.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75,186,000.00
50.4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10,210,000.00
122.43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3736
18远海02
500,000
50,735,000.00
6.82

2
101900642
19中核MTN003
500,000
50,445,000.00
6.79

3
101801342
18首钢MTN005
500,000
50,430,000.00
6.78

4
101900422
19鲁黄金MTN001
500,000
50,200,000.00
6.75

5
190202
19国开02
500,000
49,835,000.00
6.7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89176
18飞驰建融4A
400,000
26,220,000.00
3.5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1,332.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783,930.5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855,263.07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
352,722,064.26
705,444,128.51
100.00%
0.00
0.00%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1.4175%
10,000,000.00
1.4175%
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1.4175%
10,000,000.00
1.4175%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6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05,444,128.5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05,444,128.51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公司个别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报告的事项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司已及时完成了整改。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无新增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545,044,197.50
100.00%
15,684,400,000.00
100.00%
-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695,444,128.51
-
-
695,444,128.51
98.58%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时,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定期开放运作的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且不上市交易,投资者仅可在开放运作期申赎基金份额,在封闭运作期内无法申购赎回。若投资者在开放运作期未赎回基金份额,则需继续持有至下一封闭运作期结束才能赎回,投资者在封闭运作期内存在无法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为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首个封闭运作期可能少于或者超过3个月,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及时行使相关权利。
(3)除首个运作期封闭运作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运作期期限3个月,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前公布开放运作期和下一封闭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每次开放运作期和封闭运作期的时间及长度不完全一样,投资者应关注相关公告并及时行使权利,否则会面临无法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的风险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可能会对本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巨额赎回的风险
相对于其他基金,本基金更可能因开放期内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集中大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延缓支付赎回款,投资者面临赎回款被延缓支付的风险。
3、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1)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持续营销及募集规模可能受到影响,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投资者面临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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