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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行业轮动混合C(00595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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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637539 | ||||||||
基金代码 | 005950 | ||||||||
公告日期 | 2019-08-24 | ||||||||
编号 | 1 | ||||||||
标题 | 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4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行业轮动 基金主代码 0059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007,134.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行业轮动A 鑫元行业轮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949 00595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007,134.69份 0.00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 A 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行业轮动策略和跨境资产配置, 精选经济波动下强势行业中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同时,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中国 A 股、港股、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并利用上述大类资产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进行灵活的资产配置,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胡波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hub5@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28 传真 021-20892111 021-63602540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鑫元行业轮动A 鑫元行业轮动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17,574.40 - 本期利润 2,264,710.8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81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1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3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889,595.59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70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本报告期无C类基金份额。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行业轮动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59% 0.67% 3.66% 0.61% -1.07% 0.06% 过去三个月 -4.48% 0.96% -0.63% 0.67% -3.85% 0.29% 过去六个月 6.19% 0.88% 12.05% 0.69% -5.86% 0.19% 过去一年 2.01% 0.71% 4.66% 0.74% -2.65%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30% 0.69% 1.97% 0.74% -2.27% -0.05% 鑫元行业轮动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 - - - - 过去三个月 - - - - - -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 -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C类基金份额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5月31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无C类基金份额。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34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悦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慧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悦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1月13日 - 9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年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3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24日起担任鑫元荣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25日起担任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1日起担任鑫元承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30日起担任鑫元悦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9日起担任鑫元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陈令朝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6月20日 - 8年 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10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专题量化研究员、宏观策略研究员、策略主管,负责宏观研究及行业比较分析工作。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宏观策略研究员,2014年9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8年1月9日起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20日起担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11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丁玥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权益投研部总监、首席权益投资官、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31日 2019年6月11日 10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09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信用研究主管,2016年7月担任研究部总监,2018年6月担任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2016年7月26日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4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起担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1日担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4日起担任鑫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李彪 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6月11日 - 7年 学历:理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1年12月至2015年6月曾在上海辕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瑞期货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上海潼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6年5月加入鑫元基金,先后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9年6月11日起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在经济预期增长目标下调、货币及财政政策由需求管理向供给侧发力愈发明显及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反复的背景下,产品投资策略逐步向消费、医药及科技等受益于供给侧改革及补短板的行业聚焦。运作期内,产品整体仓位维持较低水平,在有效控制组合波动率的前提下实现净值的稳步上行。债券方面,降低信用债的持仓比重。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鑫元行业轮动A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5%;本基金本报告期无C类基金份额。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经济依然处于中长期的下行趋势,从人口周期和经济中长期周期角度,本轮的下行期会持续至2022-2023年,后进入稳定期。宏观政策也进入由需求端管理向供给侧发力的大周期,产业结构性特征和转型升级趋势在政策引导下,会变得更加剧烈。中美贸易问题成为市场中长期的干扰因素,整体上我们持相对谨慎态度。在全球经济面临增长动力不足的背景下,投资者预期和信心会变得更不稳定,在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处于高位及债务压力等多重挤压下,改革可能是扭转投资者预期的关键所在,阶段改革的难度明显提升,如何平稳实现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医疗、教育、户籍、关键领域对外开放等关键公共资源方面的市场化配置,是观察改革是否进入实质性动作的关键标志。资本市场不仅仅是实体经济的一面镜子,也是投资者信心的一面镜子,在关键指标出现实质性的改善前,做好组合风险管控是下半年组合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减缓组合波动率的同时实现净值的稳步上升。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基金运营部分管领导、固定收益部和权益投研部分管领导、督察长、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权益投研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3,186,242.27 13,497,930.77 结算备付金 280,000.00 772,727.27 存出保证金 5,508.93 10,745.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1,490,573.40 12,570,480.00 其中:股票投资 21,271,260.00 12,570,48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9,313.4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14,000,140.00 10,000,1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4,910.57 19,058.4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38,967,375.17 36,871,042.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286.66 28,401.70 应付托管费 3,142.99 3,155.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2,880.00 4,60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43,469.93 210,000.00 负债合计 77,779.58 246,157.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39,007,134.69 39,007,134.69 未分配利润 6.4.7.10 -117,539.10 -2,382,249.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89,595.59 36,624,884.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967,375.17 36,871,042.24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970元,基金份额总额39,007,134.69份,均为A类基金份额。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2,518,153.16 -790,661.50 1.利息收入 232,305.84 89,639.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46,300.24 30,076.58 债券利息收入 186.28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5,819.32 59,562.9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8,710.91 36,00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717,277.8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23,436.1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197,996.97 36,0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1,347,136.41 -916,301.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 - 减:二、费用 253,442.35 92,508.24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73,968.99 41,415.56 2.托管费 6.4.10.2.2 19,329.96 7,964.54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13,328.47 7,508.4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0 46,814.93 35,619.6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64,710.81 -883,169.7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4,710.81 -883,169.74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07,134.69 -2,382,249.91 36,624,884.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64,710.81 2,264,710.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07,134.69 -117,539.10 38,889,595.5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07,134.69 - 39,007,134.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83,169.74 -883,169.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9,007,134.69 -883,169.74 38,123,964.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82号文《关于准予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8,998,000.00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9,007,134.6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134.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3,968.99 41,415.5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1月12日,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018年11月12日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了《关于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收益分配原则。自2018年11月13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90%的年费率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329.96 7,964.54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1月12日,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018年11月12日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了《关于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以及收益分配原则。自2018年11月13日起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注: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鑫元行业轮动A 鑫元行业轮动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3,15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3,15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5.6444%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鑫元行业轮动A 鑫元行业轮动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5月31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3,15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3,15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5.6444% -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以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公告规定的费率结构。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浦发银行 3,186,242.27 35,691.88 460,458.07 12,860.7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0.1公允价值 6.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0.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余额为人民币21,271,260.00元,属于第二层次余额为人民币219,313.4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8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余额为人民币12,570,480.00元,,无划分为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6.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6.4.10.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6.4.10.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9年8月24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271,260.00 54.59 其中:股票 21,271,260.00 54.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19,313.40 0.56 其中:债券 219,313.40 0.5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000,140.00 35.9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466,242.27 8.90 8 其他各项资产 10,419.50 0.03 9 合计 38,967,375.17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716,010.00 19.8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56,750.00 10.69 J 金融业 8,457,700.00 21.75 K 房地产业 940,800.00 2.4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271,260.00 54.70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456 宝钛股份 73,000 1,665,130.00 4.28 2 000001 平安银行 110,000 1,515,800.00 3.90 3 600050 中国联通 200,000 1,232,000.00 3.17 4 601688 华泰证券 55,000 1,227,600.00 3.16 5 600633 浙数文化 130,000 1,215,500.00 3.13 6 600999 招商证券 70,000 1,196,300.00 3.08 7 601939 建设银行 160,000 1,190,400.00 3.06 8 601288 农业银行 320,000 1,152,000.00 2.96 9 002294 信立泰 50,000 1,119,000.00 2.88 10 600765 中航重机 120,000 1,107,600.00 2.85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294 信立泰 1,250,000.00 3.41 2 600999 招商证券 1,218,000.00 3.33 3 600372 中航电子 1,214,483.99 3.32 4 603636 南威软件 1,211,673.00 3.31 5 601688 华泰证券 1,210,000.00 3.30 6 600765 中航重机 1,195,200.00 3.26 7 601211 国泰君安 1,176,000.00 3.21 8 000881 中广核技 1,150,500.00 3.1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999 招商证券 1,538,500.00 4.20 2 600837 海通证券 1,442,677.84 3.9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625,856.9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981,177.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19,313.40 0.5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9,313.40 0.5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21 中信转债 2,110 219,313.40 0.5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7月26日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508.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10.5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19.5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鑫元行业轮动A 3 13,002,378.23 39,007,134.69 100.00% - - 鑫元行业轮动C - - - - - - 合计 3 13,002,378.23 39,007,134.69 100.00% - -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鑫元行业轮动A 0.00 0.0000% 鑫元行业轮动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行业轮动A 0 鑫元行业轮动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行业轮动A 0 鑫元行业轮动C 0 合计 0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3,150.00 25.64 10,003,150.00 25.64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150.00 25.64 10,003,150.00 25.64 3年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行业轮动A 鑫元行业轮动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5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39,007,134.69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007,134.69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007,134.69 -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李雁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基金管理人已于第一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其工作。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李雁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基金管理人已于第一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其工作。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天风证券 2 12,607,034.83 100.00% 16,261.40 100.00%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天风证券 190,057.28 100.00% 704,000,000.00 100.00%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630 10,003,150.00 0.00 0.00 10,003,150.00 25.64% 2 20190101-20190630 19,004,984.69 0.00 0.00 19,004,984.69 48.72% 3 20190101-20190630 9,999,000.00 0.00 0.00 9,999,000.00 25.63%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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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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