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天弘沪深300ETF联接A(0009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7221
基金代码 000961
公告日期 2019-08-24
编号 1
标题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0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沪深300

基金主代码
00096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43,692,352.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沪深300A
天弘沪深30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961
00591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88,189,104.68份
1,355,503,247.5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童建林
张志斌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tgb@cms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65

传真
022-83865569
0755-8296079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6月30日)


天弘沪深300A
天弘沪深300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691,394.21
13,595,385.36

本期利润
488,793,350.70
49,264,906.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676
0.07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6.73%
26.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08
0.00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67,159,194.27
1,390,037,937.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60
1.025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自2018年04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即天弘沪深300C),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即天弘沪深300A)。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04月2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沪深300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74%
1.11%
5.13%
1.10%
0.61%
0.01%

过去三个月
0.01%
1.45%
-1.11%
1.45%
1.12%
0.00%

过去六个月
26.73%
1.47%
25.65%
1.47%
1.08%
0.00%

过去一年
10.87%
1.44%
8.66%
1.45%
2.21%
-0.01%

过去三年
25.84%
1.05%
20.45%
1.05%
5.39%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60%
1.52%
14.12%
1.50%
1.48%
0.02%

天弘沪深300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73%
1.11%
5.13%
1.10%
0.60%
0.01%

过去三个月
-0.04%
1.45%
-1.11%
1.45%
1.07%
0.00%

过去六个月
26.60%
1.47%
25.65%
1.47%
0.95%
0.00%

过去一年
10.65%
1.44%
8.66%
1.45%
1.99%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55%
1.39%
-0.27%
1.40%
2.82%
-0.01%

注:天弘沪深300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01月20日生效。 2、本基金自2018年04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即天弘沪深300C),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即天弘沪深300A)。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04月25日。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四川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9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量化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港股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华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子法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4月
-
17年
男,软件工程硕士。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师量化研究员。2014年3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股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陈瑶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2月
-
8年
女,金融学硕士。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交易员、交易主管,从事交易管理,程序化交易策略、基差交易策略、融资融券交易策略等研究工作。

杨超
本基金基金经理;指数与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9年06月
-
9年
男,金融数学与计算硕士学位。历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1月加盟本公司。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合规第一、风控第一的原则,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力争投资回报与所跟踪指数保持一致,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的影响,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指数投资工具。
出于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需要,基于谨慎原则报告期内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应对大额申购时巨额资金在途不可用等特殊情形。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运用股指期货工具旨在提高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力求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主要是申购赎回、成分股权重调整与成分股停牌因素。当由于申赎变动、指数成分股权重调整、成分股停牌等情况可能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影响时,本基金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对指数基金采取被动复制与组合优化相结合的方式跟踪指数。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行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天弘沪深300A基金份额净值为1.1560元,天弘沪深300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5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沪深300A为26.73%,天弘沪深300C为26.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均为25.6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季度的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了一些不确定性的因素。特别是外需加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包商银行被接管也在短期对流动性带来了扰动。从数据上来看,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增速在5月下降到5.0%,制造业投资累计同比增速在4月仅有2.5%,PMI在5-6月连续两月为49.4,低于荣枯线。这些数据反映出相对较弱的经济活动。在这样的时间点往后看,经济能否企稳可能仍然是未来一段时间的核心矛盾。
目前,经济中的一部分会逐渐出现一些让经济企稳的迹象,包括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汽车消费等;下半年的不确定性,一方面来自对房地产融资的收紧,另一方面来自外需;通胀的压力在3季度明显减轻,PPI可能会同比负增长;社融、M2等指标整体来说依然是逐步改善的。政策努力做到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中的平衡,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预调微调。整体来看,经济处在一个“信用修复改善,但经济改善存在波折”的状态,我们判断经济大概率可以企稳。
在这种状态下,股票市场可能不会大跌,但要出现明显趋势性反弹,还需要盈利层面的支撑。目前企业盈利增速虽下行压力有限,但也很难马上大幅上行。A股上市公司盈利在经历了2018年年报大幅计提减值损失带来的低点之后,在2019年1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速出现较明显的改善,我们更倾向于认为2019年下半年盈利增速数据会因为成本端改善以及前期的低基数影响出现回升,后续仍需持续关注需求端真实的景气复苏情况以及企业盈利能力是否改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内控合规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7,126,802.83
145,198,036.89

结算备付金
12,420,073.03
8,954,858.82

存出保证金
1,687,031.75
946,488.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72,488,951.53
1,961,501,503.44

其中:股票投资
3,272,488,951.53
1,961,501,503.4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9,828.93
71,406.8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4,602,422.38
13,857,15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498,425,110.45
2,130,529,449.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1,606,036.31

应付赎回款
38,292,643.97
8,535,203.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1,903.17
839,054.00

应付托管费
274,380.64
167,810.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6,854.29
22,154.29

应付交易费用
805,285.55
427,238.58

应交税费
4,887.33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2,023.77
499,568.08

负债合计
41,227,978.72
32,097,065.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43,692,352.27
2,324,705,334.52

未分配利润
313,504,779.46
-226,272,95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7,197,131.73
2,098,432,384.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98,425,110.45
2,130,529,449.18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1560元,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255元;基金份额总额3,143,692,352.27份,其中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788,189,104.68份,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1,355,503,247.5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9年01月01日 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一、收入
549,175,639.17
-189,672,269.18

1.利息收入
1,433,245.30
859,266.3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33,245.30
859,266.3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652,745.63
23,904,850.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069,777.34
10,747,027.6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445,941.75
-1,430,355.92

股利收益
33,137,026.54
14,588,178.7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6,771,477.89
-214,902,653.5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318,170.35
466,267.56

减:二、费用
11,117,381.71
5,771,483.56

1.管理人报酬
6,594,509.31
3,491,682.67

2.托管费
1,318,901.86
698,336.51

3.销售服务费
680,848.35
9,298.55

4.交易费用
2,154,959.25
1,231,399.1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5,205.39
2,745.07

7.其他费用
362,957.55
338,021.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38,058,257.46
-195,443,752.7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8,058,257.46
-195,443,752.7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24,705,334.52
-226,272,950.52
2,098,432,384.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38,058,257.46
538,058,257.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18,987,017.75
1,719,472.52
820,706,490.2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34,495,144.03
212,326,745.27
4,646,821,889.30

2.基金赎回款
-3,615,508,126.28
-210,607,272.75
-3,826,115,399.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143,692,352.27
313,504,779.46
3,457,197,131.73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59,301,012.48
171,411,240.75
1,130,712,253.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5,443,752.74
-195,443,752.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8,196,734.42
86,623,406.23
744,820,140.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33,450,201.65
369,531,569.26
2,802,981,770.91

2.基金赎回款
-1,775,253,467.23
-282,908,163.03
-2,058,161,630.2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17,497,746.90
62,590,894.24
1,680,088,641.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薄贺龙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慧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58号《关于准予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5年1月19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0,000,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的提供方认购的金额为1,000万元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根据《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A类基金");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C类基金")。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594,509.31
3,491,682.6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142,907.74
1,121,880.81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18,901.86
698,336.5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沪深300A
天弘沪深300C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0,162.36
230,162.36

合计
-
230,162.36
230,162.3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沪深300A
天弘沪深300C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16.86
816.86

合计
-
816.86
816.86

注:1、支付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2、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07月03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8年07月03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期间,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优惠至0.20%。 3、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天弘沪深300A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9,190,331.77
19,190,331.77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0,000,0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190,331.77
9,190,331.77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51%
0.57%

天弘沪深300C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1,369,391.79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11,369,391.79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369,391.79
11,369,391.79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84%
0.70%

注:1、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3、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比例的分母分别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总额计算。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126,802.83
1,399,638.32
139,025,064.05
840,513.5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单位: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236
红塔证券
2019-06-26
2019-07-05
新股未上市
3.46
3.46
9,789
33,869.94
33,869.94
-

300788
中信出版
2019-06-27
2019-07-05
新股未上市
14.85
14.85
1,556
23,106.60
23,106.60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485
*ST信威
2016-12-26
重大资产重组
6.28
2019-07-12
13.86
144,102
2,201,330.33
904,960.56
-

注:本基金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271,527,014.4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6,976.54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904,960.56元(2018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933,535,447.81元,第二层次26,432,810.35元,第三层次1,533,245.28元)。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余额为904,960.56元(2018年12月31日:1,533,245.28元)。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权益工具投资


2019年1月1日

1,533,245.28
1,533,245.28

购买

-
-

出售

-
-

转入第三层级

-
-

转出第三层级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628,284.72
-628,284.72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28,284.72
-628,284.72

2019年06月30日

904,960.56 904,960.56

2019年06月30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9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从转入第三层次起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8,284.72 -628,284.72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272,488,951.53
93.54


其中:股票
3,272,488,951.53
93.5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9,546,875.86
5.70

8
其他各项资产
26,389,283.06
0.75

9
合计
3,498,425,110.45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8,145,792.60
1.39

B
采矿业
105,193,795.58
3.04

C
制造业
1,300,261,484.87
37.6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205,307.92
2.15

E
建筑业
99,215,755.55
2.87

F
批发和零售业
44,600,958.83
1.2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0,320,656.79
2.9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8,472,915.98
3.43

J
金融业
1,147,399,177.07
33.19

K
房地产业
149,233,336.41
4.3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932,139.60
1.3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83,700.00
0.0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885,901.28
0.1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281,982.56
0.4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414,167.10
0.45

S
综合
-
-


合计
3,270,947,072.14
94.61


7.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63,431.25
0.01

C
制造业
1,081,867.84
0.0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603.76
0.00

J
金融业
33,869.94
0.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0

S
综合
-
-


合计
1,541,879.39
0.04

注:由于指数成份股调整,上表所列示股票中,信威集团(证券代码:600485)被调出成份股后停牌,故以积极投资股票列示(下同)。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859,270
253,359,914.70
7.33

2
600519
贵州茅台
132,717
130,593,528.00
3.78

3
600036
招商银行
2,722,596
97,959,004.08
2.83

4
601166
兴业银行
3,838,300
70,202,507.00
2.03

5
000651
格力电器
1,270,276
69,865,180.00
2.02

6
000333
美的集团
1,220,514
63,295,856.04
1.83

7
000858
五 粮 液
512,267
60,421,892.65
1.75

8
600276
恒瑞医药
817,167
53,933,022.00
1.56

9
600887
伊利股份
1,609,329
53,767,681.89
1.56

10
600030
中信证券
2,077,455
49,464,203.55
1.43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485
*ST信威
144,102
904,960.56
0.03

2
600968
海油发展
102,375
363,431.25
0.01

3
300782
卓胜微
743
80,927.56
0.00

4
601698
中国卫通
10,103
39,603.76
0.00

5
603863
松炀资源
1,612
37,204.96
0.0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5,272,890.01
5.02

2
600519
贵州茅台
54,259,377.01
2.59

3
600036
招商银行
43,797,683.52
2.09

4
300498
温氏股份
41,084,671.60
1.96

5
601166
兴业银行
38,329,995.49
1.83

6
000333
美的集团
28,614,013.78
1.36

7
600276
恒瑞医药
26,884,493.84
1.28

8
000651
格力电器
25,801,364.12
1.23

9
600030
中信证券
24,296,891.28
1.16

10
000858
五 粮 液
22,867,581.53
1.09

11
600887
伊利股份
22,297,254.36
1.06

12
601328
交通银行
20,985,852.94
1.00

13
600016
民生银行
19,678,287.40
0.94

14
601288
农业银行
17,730,839.00
0.84

15
000002
万 科A
17,490,388.00
0.83

16
600000
浦发银行
16,780,661.97
0.80

17
601668
中国建筑
15,739,104.40
0.75

18
601398
工商银行
15,112,291.00
0.72

19
600837
海通证券
14,458,343.00
0.69

20
002415
海康威视
14,405,535.74
0.69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53,916,487.69
2.57

2
600519
贵州茅台
27,115,282.99
1.29

3
600036
招商银行
23,180,334.26
1.10

4
000333
美的集团
15,024,144.18
0.72

5
601166
兴业银行
14,675,561.33
0.70

6
600030
中信证券
13,134,352.00
0.63

7
601328
交通银行
11,557,133.00
0.55

8
600887
伊利股份
11,375,808.65
0.54

9
000858
五 粮 液
10,967,541.00
0.52

10
600016
民生银行
10,785,319.00
0.51

11
600276
恒瑞医药
10,074,923.51
0.48

12
000651
格力电器
10,017,719.57
0.48

13
601288
农业银行
9,706,802.00
0.46

14
000002
万 科A
9,443,199.46
0.45

15
600000
浦发银行
9,173,217.34
0.44

16
601668
中国建筑
8,555,232.80
0.41

17
600837
海通证券
8,216,782.00
0.39

18
601398
工商银行
8,150,098.00
0.39

19
002415
海康威视
7,769,415.13
0.37

20
600900
长江电力
7,438,031.27
0.35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649,698,735.1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49,552,542.27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风险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1,445,941.75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指数基金的股指期货买入套保主要为应对基金组合申购的资金未到位造成基金组合的股票仓位过低的风险,股指期货在买入时总持仓量采用双限制策略,一是限制基金组合中总的股指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向中金所申请并获批的套保总量;二是限制基金组合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加上基金组合中其他有价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法规规定的上限。并在股指期货的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约束和中金所的规定。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对市场走势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情况,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合理期限。套期保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股指期货当前的最远到期日合约,即次季合约。按照交易月份相近的原则,综合考虑并动态跟踪不同到期日的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价差状况和展期风险等因素,选择合适月份的期货合约进行开仓和展期交易来实现远期套保的目的。另外对于交割月的股指期货,通常情况下,最晚在合约交割日进行平仓,尽量避免进行交割。在未来的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本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严格控制交易中的各种风险。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87,031.7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9,828.93

5
应收申购款
24,602,422.3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389,283.0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485
*ST信威
904,960.56
0.03
重大资产重组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天弘沪深300A
2,197,811
813.62
19,206,147.25
1.07%
1,768,982,957.43
98.93%

天弘沪深300C
506,323
2,677.15
456,710,070.04
33.69%
898,793,177.55
66.31%

合计
2,704,134
1,162.55
475,916,217.29
15.14%
2,667,776,134.98
84.86%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天弘沪深300A
3,201,937.83
0.18%


天弘沪深300C
581,317.33
0.04%


合计
3,783,255.16
0.1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天弘沪深300A
>100


天弘沪深300C
0~10


合计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天弘沪深300A
0~10


天弘沪深300C
0


合计
0~10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成立后有10,000,000.00份为发起份额,发起份额承诺的持有期限为2015年01月20日至2018年01月20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发起资金持有份额为0份。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沪深300A
天弘沪深300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1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
10,229,970.03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06,917,311.22
217,788,023.3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941,961,304.25
2,492,533,839.7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260,689,510.79
1,354,818,615.4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88,189,104.68
1,355,503,247.59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2019年04月09日,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易卫东担任托管部总经理,秦湘不再担任托管部总经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1
657,473,590.06
26.34%
283,566.37
26.34%
-

海通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180,637,417.28
7.24%
77,907.72
7.24%
-

兴业证券
1
616,340,928.89
24.69%
265,828.81
24.69%
-

招商证券
2
-
-
-
-
-

东方财富证券
2
781,241,854.05
31.30%
336,948.79
31.30%
-

光大证券
2
260,502,836.58
10.44%
112,355.94
10.44%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2个,其中包括招商证券上海交易单元1个,招商证券深圳交易单元1个。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