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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0055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4158
基金代码 005514
公告日期 2019-08-23
编号 1
标题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23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1,935,096.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513
00551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0,147,614.67份
1,787,482.2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放大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谢超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055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s@nanhuafunds.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599
95566

传真
010-5896590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nanhua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6月30日)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762,147.60
74,918.66

本期利润
3,791,519.51
64,995.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7
0.010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6%
1.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5
0.010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1,916,402.18
1,810,071.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6
1.0126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5%
0.01%
0.32%
0.02%
0.03%
-0.01%

过去三个月
0.79%
0.02%
0.54%
0.03%
0.25%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6%
0.03%
1.04%
0.03%
0.32%
0.00%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2%
0.01%
0.32%
0.02%
0.00%
-0.01%

过去三个月
0.70%
0.02%
0.54%
0.03%
0.16%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6%
0.03%
1.04%
0.03%
0.22%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时点,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尚不满1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7月28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于2016年11月17日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是国内第一家由期货公司全资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股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截止报告期末,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7只公募基金,分别为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约【4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曹进前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9-01-29
-
9年
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2010年至2015年任职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年金投资部投资助理。2015年至2017年任职于泓德基金交易部,担任中央交易员、债券交易主管。2017年3月加入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6日起任职)、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5日起任职)、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17日起任职)、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9日起任职)、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11日起任职)。

尹粒宇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9-01-29
-
7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9年至2012年任职于成都银行新都支行。2012年至2013年任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环球金融市场部外币及衍生品交易员。2013年至2017年任成都银行资金部本币市场交易员。2017年3月加入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15日起任职)、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17日起任职)、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4月11日起任职)。

注: (1)基金经理曹进前、尹粒宇的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细则》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差价进行分析,未发现有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形。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及监控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成立于1月29日,鉴于债券收益率经历大幅下行后,绝对估值保护相对不足,产品初期主要以逆回购和存款为主,交易所短久期信用债为辅,等待合适时机再增加债券配置。春节后,开始逐渐提升中短期银行间信用品种仓位。后受债券市场调整影响,产品单位净值亦出现小幅回撤。由于债券期限利差已经出现大幅压缩,短久期品种性价比更高,杠杆套息贡献不明显。因此,产品以短久期信用品种持有策略为主,适度通过杠杆套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6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4%;截至报告期末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6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经济依然面临很大的下行压力。政策对冲力度料将进一步的加大。但在房住不炒、严控地方政策债务增量的前提下,基建投资的托底效果将弱于以往周期。随着人民币贬值压力趋于缓和,金融市场开放加大开放,人民币无风险收益率对外资吸引力进一步上升。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的空间值得期待。预计三季度债券市场具备较好配置价值。四季度,随着财政政策的进一步增力提效,经济料将逐渐企稳。另外,CPI受翘尾因素影响会有所上行,预计债券市场会面临一定的调整压力。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157,377.3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34,725.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51,163,305.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51,163,30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7.5
2,720,176.9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6.4.7.6
-

资产总计

155,075,58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354,769.4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88,187.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813.89

应付托管费

11,937.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455.60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4,601.38

应交税费

66,793.66

应付利息

8,529.7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8
68,021.28

负债合计

21,349,110.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31,935,096.87

未分配利润
6.4.7.10
1,791,37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726,473.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5,075,584.46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31,935,096.87份。其中南华瑞恒中短债A类基金份额净值1.0136元,基金份额总额130,147,614.67份;南华瑞恒中短债C类基金份额净值1.0126元,基金份额总额1,787,482.20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1月29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4,660,197.24

1.利息收入

6,043,566.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449,428.76

债券利息收入

4,178,704.5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15,433.0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02,997.2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402,997.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19,448.3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179.89

减:二、费用

803,682.67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387,420.19

2.托管费
6.4.10.2.2
129,140.10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7,785.63

4.交易费用
6.4.7.18
10,294.75

5.利息支出

176,538.9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6,538.99

6.税金及附加

11,447.90

7.其他费用
6.4.7.19
81,055.1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56,514.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56,514.5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44,750,447.93
-
544,750,447.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856,514.57
3,856,514.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12,815,351.06
-2,065,137.81
-414,880,488.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455,759.22
117,919.32
21,573,678.54

2.基金赎回款
-434,271,110.28
-2,183,057.13
-436,454,167.4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1,935,096.87
1,791,376.76
133,726,473.6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月29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坚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连省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母学贤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73号《关于准予南华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18]2033号《关于准予南华瑞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44,750,447.9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7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4,750,447.9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6,205.4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2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9年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7,420.1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18,339.9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9,140.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合计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0.00
126.14
126.14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4,756.93
4,756.9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2,663.26
2,663.26

合计
0.00
7,546.33
7,546.33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0%/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57,377.30
162,798.7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900364
19陕高速SCP001
2019-07-03
100.16
100,000
10,016,000.00

101751026
17天津轨交MTN001
2019-07-03
102.00
15,000
1,530,000.00

111813111
18浙商银行CD111
2019-07-03
96.06
100,000
9,606,000.00

合计



215,000
21,152,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1,163,305.00
97.48


其中:债券
151,163,305.00
97.4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7,377.30
0.75

8
其他各项资产
2,754,902.16
1.78

9
合计
155,075,584.46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无。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无。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无。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96,000.00
7.4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96,000.00
7.47

4
企业债券
10,953,305.00
8.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0,318,000.00
52.58

6
中期票据
50,290,000.00
37.6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606,000.00
7.18

9
其他
-
-

10
合计
151,163,305.00
113.0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751026
17天津轨交MTN001
100,000
10,200,000.00
7.63

2
041800286
18鲁钢铁CP002
100,000
10,103,000.00
7.55

3
101659038
16新和成MTN001
100,000
10,072,000.00
7.53

4
011802164
18荣盛SCP006
100,000
10,071,000.00
7.53

5
011802531
18冀中能源SCP019
100,000
10,059,000.00
7.5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等资产,因此不存在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的情形。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4,725.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20,176.9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54,902.1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340
382,787.10
19,889,607.16
15.28%
110,258,007.51
84.72%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15
119,165.48
0.00
0.00%
1,787,482.20
100.00%

合计
355
371,648.16
19,889,607.16
15.08%
112,045,489.71
84.9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无。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0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0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A
南华瑞恒中短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1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
529,676,362.35
15,074,085.5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0,059,928.21
1,395,831.0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19,588,675.89
14,682,434.3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0,147,614.67
1,787,482.20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2
-
-
-
-
-

注: 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证券经营机构经营业务全面,资力雄厚,信誉良好且财务状况良好; (2)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建立相关业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隔离墙制度,确保研究、投行服务客观公正,并能满足基金资金投资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强,有独立的研究部门和50人以上的研究团队,能提供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推荐模拟组合、债券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2、证券交易单元选择程序由基金管理人研究部发起立项申请,并联合相关部门根据评分标准对拟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估、打分;研究部汇总评分结果,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基金管理人与选定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
370,819,225.10
100.00%
1,003,785,000.00
100.00%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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